繁體 ⇔ 简体 金灯台主页 | 期刊 | 书籍 | 圣经 |
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教会是神的大家庭

经文:弗2:11-22

引言:
  家的定义:不是房子,家私,或一般人住在一起。家乃是有生命关系的人的记号,一个人住一间房子不是家,有了夫妇,儿女,有共同生命那才算是家。教会称为家,是凡有基督的生命的人在一起聚会,这才是神的家。

一.教会的成员(2:11-12)
 1.从肉体看是外邦人,即非犹太人(2:11)。
 2.是神与亚伯拉罕应许之约上无分(2:11-12)。在割礼之外的,无神的应许。
 3.是无指望的,没有救恩的指望(2:12)。
 4.是无神的,在世上没有上帝,就是无神论的(2:12)。
 5.是远离神的,即偏行己路的人(2:13)。

二.基督所救赎的教会
 1.祂用宝血生命将不同民族人类结合为一(2:13)。基督是救主。耶稣是拯救,宝血是生命,救主用宝血拯救,使每个人得共同的生命,成为一家的人。
 2.基督除去一切的民族文化,礼仪等的隔离(2:14-15)。
 3.基督叫所有信徒在祂里面与神和好(2:16)。
 4.基督叫信徒在远近到处作见证,传福音(2:17)。
 5.圣灵引导每个信徒在灵里进到父神面前,即敬拜神成为父神的儿女,与神在一起,成为一家的人(2:18-19)。
 6.圣灵又赐恩赐给各信徒共同建造神的家庭,基督为房角石(2:20)。
 7.圣灵又使圣徒成为神居住的殿,神住在信徒的心中(2:21-22)。

结论:
  神家成员应有的责任:
 1.爱神,爱神的家,和一切成员。
 2.遵行神的旨意和命令。
 3.尽责任使家兴盛,人人有责。自己来,带人来,天天思想如何使家兴旺。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列印文件 printer friendly version 下载 PDF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