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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与神关系的更新

经文:弗2:11-22

引言:
  圣经创世记宣告,人是由神创造的,人有神的形像和样式。人与神是有生命,生活和生存等关系(创1:26-28)。罪,是不听从神的话语,就是反抗拒绝这关系,因此就死在罪恶过犯中(弗2:1-3)。

一.恢复与神起初的关系(弗2:4-8)
  因信耶稣而得救。这得救是信靠耶稣宝血舍命,而在主耶稣里也效法主顺服神的旨意,这就恢复与神起初的关系。

二.信徒如何能与神有正常关系(弗2:11-22)
 1.借耶稣的血,祂顺命至死,使我们与神亲近(弗2:11-13)。
 2.借十字架替死与神和好(弗2:14-16)。
 3.在圣灵的感动下而进到父面前(弗2:17-18)。
 4.因有神的生命成为神家里的人(弗2:19)。
 5.因圣灵的建造,成为神居住的殿(弗2:20-22; 参林前6:19-20)。

结论:
  凡信耶稣宝血救赎的信徒,不但罪得赦免,因圣灵重生有神的生命,成为神的儿女,并借圣灵的建造,成为神永远居住的殿,这是何等的福分。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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