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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

神的事业与事奉

经文:创1:26-28; 来9:14

一.神创造一位能经营事业的人(创1:26-28)
 1.有生命的人。生命的内涵:
  a.有思想。
  b.有智慧。
  c.有感情。
  d.有意志。
  e.有才干。
  f.有能力等。
 2.有管理的天才。
  a.有系统的思想。
  b.有抱负的雄心。
  c.有管理的能力。
 3.事业包括:
  a.家庭的组织。
  b.嫁娶生养。
  c.财富累积。
  d.社会的组织。
  e.教会的组织等。

二.事业与事奉(来9:14; 路1:70-80)
 1.事业与事奉可以合而为一。事业对业务的经营,事奉对神的负责。
 2.凡事按神的旨意而尽力去作。作给神看,向神交账。
 3.是神借耶稣救赎的一个目的,事奉永生的神(来9:14)。
 4.在事业上按圣经真理的要求,诚实负责,圣洁,可见证神。
 5.赢利用在推广福音,救灵魂的事业上。
 6.使用与人来往,见证神的救恩。

结论:
  按神旨意,为神而作,引人归主,将事业与事奉合一。耶稣对事业的旨示(太25:14-30),按才授银要交账,尽力去作。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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