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基督的门徒(二)信徒在基督里的家庭生活
经文:弗5:1-21; 3:17
一.什么是神所喜悦的家庭
1.要效法神以爱过家庭的生活,神的爱是理性与感情平衡的爱(5:1-2)。
2.要弃绝与背逆之子为友(5:3-7)。
3.在主里成为光明之子,作主所喜悦的儿女(5:8-14)。
4.作智慧人,要赎回光阴(5:15-16)。
5.明白主永远不变的旨意(5:17)。
6.被圣灵充满,管理思想,感情,意志(5:18-19)。
7.凡事奉主的名而作(5:20-21),就是能见主的事才可以作。
二.如何实行蒙神喜悦的家庭生活(5:22-33)
1.以基督为元首的家庭(5:22-24),就是基督为家庭的基础,中心和目标。
2.以基督永远的爱爱家人和教会(5:25),就是永不止息。
3.用宝血,生命洁净,成为无瑕疵的家(5:26-27)。
4.保养顾惜家庭(5:28-30)。
5.过合为一体的生活(5:31-33; 弗4:3-6)。
结论:
世人没有基督为首的家庭,遇到难处,不知如何解决。有了基督为元首,凡事可靠祂来处理。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