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袖的典范
经文:约13:15; 林前11:1
一.知道得救的生命与居首的地位是从神来的,故完全献身给神使用(约15:19-24; 罗11:36)。
二.爱父的最好表现就是作父的工作。有主的生命在心中,就有主的爱在心中,主爱父就作父的工作,我们若真爱主,也当作主的工作。
三.在有生之年尽所能的去完成主的工作(约13:1; 17:4)。
四.与人来往要表彰父神(约1:18),这是作主工最真实,具体的表现。
五.对真理要熟练,如文士受教可以从库里拿出新旧的东西来(太13:52)。
六.要多祷告,静修,检讨自己的生命,生活和工作,也可以充实生命,使生命丰盛生活有力,工作更合神的心意。
结论:
主耶稣在世留下这些领袖的典范原则,是要我们有所遵循,照祂所作的去作。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