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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经文:太19:16-22; 路18:18-30; 可10:17-22

引言:
  叙述这件事。

一.永生是什么?(林前15:42-49)
 1.是永远存在,而不受时间所限制的生命(参创5:)。
 2.是永远强壮而不软弱。
 3.是永远健康而不朽坏。
 4.是永远荣耀而不羞辱。
 5.是永远属灵而不受血气所限制的生命。
 6.是永远属天的生命。
 7.是神自己的生命(约5:39-40)。到耶稣这里来就能得这生命(约10:10)。

二.作什么事才能得永生?
 1.人的看法(路18:20)。世上道德的标准:
  a.不奸淫。注意意念。
  b.不杀人。注意心恨。
  c.不偷盗。不贪心,拜偶像。
  d.不作假见证。诚实。
  e.孝敬父母。顺服父母的教导。
  因为无人能完全行善,结果无人得永生。故神另立标准。
 2.神的标准。即耶稣所说的缺少一件:“信”。
  a.信耶稣所说的话:神爱世人的福音。神将自己的富有分给人(路18:22)。
  b.信耶稣所行的事:降生,受死,复活,升天,再来。相信祂是替我受死,叫我复活的。
  c.信耶稣所应许的宝贝:永生。
  d.信神在我们身上所要作的事:圣灵重生的工作(约3:)。

三.不信的结果(路18:23)
 1.永远的忧愁。
 2.永远负重担。
 3.永远不能得生命,至终灭亡。

结论:
  述说一个信主得永生的见证。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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