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腓2章
引言:
从我们的生活,别人就能看得见我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当过一个能见证福音的生活。
一.肢体间相交的生活(2:1-4)
1.积极方面:同劝勉,同安慰,同灵交,同慈悲怜悯,同意念,同爱心,同心思,同喜乐。
2.消极方面:不结党,不贪虚荣,不骄傲,不轻看人,不自恃,不自私,不吝啬。
二.个人的生活(2:5-11)
1.以主的心为心。同有基督的心思。
2.不强夺。就是自制。
3.虚己与人相同。样式,不是犯罪的样式,而是服事人的样式,即奴仆。
4.要自卑。不骄傲。
5.存心顺服。
6.钉死自己。
7.等候神的高举,神所赐的荣耀。
三.对世界的生活(2:12-18)
1.顺服神的安排(2:12)。
2.要战战兢兢度日(2:12)。
3.立志成全神的美旨(2:13)。
4.不发怨言,不争论(2:14)。
5.作明光照耀(2:15)。
6.表明生命之道(2:16)。
7.过喜乐的生活(2:17-18)。
四.对同工的生活(2:19-30)
1.要同心。挂念别人,同心求主的事(2:19-21)。
2.同劳苦(2:22)。
3.同尊敬(2:22)。
4.同意念(2:23-24)。
5.同争战(2:25)。同阵线。不是打自己人,而是打主基督的仇敌。
6.同忧伤(2:26-28)。
7.同接待(2:29-30)。
结论:
若有这些美好的生活,福音就能因之兴旺(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