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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行的呢?

经文:林前10:23-33; 11:1

引言:
  信徒得救后仍生活在世上,因为是得救的,所以生活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但要如何生活呢?有人说这样可行,有人说那样可行,结果无所适从。感谢神,祂是我们的父,借着圣灵感动祂的仆人告诉我们许多的生活原则。

一.凡事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
  这是说明生活的中心,不是自私,而是爱人,是顾及自己所作的对别人有无益处的。所以一言一行,先考虑对别人有没有益处。

二.为良心的缘故(林前10:25-30)
  良心是神赐给人行为的准则,它有时像警察在监督人,什么可作,什么不可作,有时作了不可作的事,它会指责使你不安。不过人的良心常因我们恒久犯罪而变得麻木,失去作用。但感谢主,在重生时,圣灵用宝血洁净我们的良心(来9:14),可以发生正常的作用。
  此外,我们行事时要顾虑到别人的良心,如果这件事我可行,但为别人的良心,就不行好了。保罗在这里提到吃祭偶像的东西,本来偶像是死的,祭不祭对东西是无所谓,信徒祷告后可以吃,但是为了别人的良心,那就不吃,因为当时犹太人是不吃祭偶像的东西,所以在使徒行传15:29就写下这条吩咐。如果我们作一件事叫别人的良心不安,这就是不好了,那就不当作了。

三.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神造我们,救赎我们和我们生存在世上的目的,是荣耀神。为荣耀神而行,是关乎我们生活见证的问题,我所行的能荣耀神,这就是我们的见证。将神所赐给我们里面的生命活出来,这就叫人看见神,就归荣耀给神。例如寡妇之子复活的事(路7:11-17),众人看见神的生命在那青年身上运作,就归荣耀给神(西3:17),也是这个教训。

四.都不要叫人跌倒(林前10:32)
  凡是能叫人犯罪或从信仰上堕落的,或叫人在道德上更败坏的,都不作。不拘是犹太人外邦人,或神的教会,用今日的话就是,不论本族人或外族人,或神的教会,都不可叫他们跌倒。例如彼得见犹太人来,就离开外邦信徒去与犹太人同桌,这事对犹太人是好的,但对外邦信徒就不好,因此保罗就责备他(加2:11-14)。我们在日常生活上也当这样小心。

五.叫人得救(林前10:33)
  这里得救是指生活上的得救,即在生活上得胜的意思。我们不但自己要在生活上得胜,不失败,也要帮助别人在生活上不失败,例如主耶稣帮助施洗约翰不在怀疑祂的事上失败(太11:2-14)。我们当为他们祷告,或帮助他们解决这些事的困难。

六.效法基督(林前11:1)
  效法基督的圣洁,良善,爱心等。以基督为行事为人的标准。

结论:
  无论作什么,都考虑上述几点就好了。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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