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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与十字架

经文:林前1:17—2:5

引言:
  基督与十字架是基督教的中心,也是标志。我们传基督也传十字架,但许多时候我们只有这口号,却失去其内容。今日让我们靠圣灵的恩典和帮助来思想一下。

一.保罗对这二个名词的用意
 1.注重生命的合一,注重于救赎的功劳。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十架吗?基督是分开的吗?(1:13)
 2.注重十架救赎的永恒价值和力量。免得基督的十架落了空(1:17)。
 3.注重十架道理的内容,神的救赎大能(1:18)。注重内在的意义,而不是外表的形式。
 4.忠于十架的内容,传钉十字架的基督(1:23-24)。十字架的内容是基督,没有基督十字架只是刑具而已!虽然人不喜欢,仍然不减其能力,且使徒也忠心于其内容!
 5.只知道基督并其十架(2:2)。内在的基督借可见的十架而表达,内在的生命借可见的形体的表达,生命要由可见的生活来表达。
 6.表明世人的无知。他们若知道就不把主(基督)钉在十架上(2:8)。世人无知,拒绝生命的主活在他们之间。
 7.注重于基督在十架上与我们的联系,基督(在十架上)为我们的罪死了(15:3)。基督借肉身可见的形体,表达内在生命的爱,与人类结连在一起。
  这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七次提及基督与十架的关系及其意义。

二.基督与我生命的关系
 1.基督与我生命的经历(林前1:13)。基督的生命是否在你的经历中成为你完整的生命,基督的生命在你的生命中是否完整?是否完全占有你?或在你的生命中已分开了,或只占少部分?当我们得着基督完整的生命时,我们才会享受基督的丰富,力量,慈爱,平安,稳固及知道祂的宝贵(腓3:8),并更要完全得着基督。基督的生命是完整的,当我们重生时,这完整的生命就已进到我们心中,但是我们有否靠圣灵去发挥这完整的生命?这完整的生命是理智与感情的平衡,生命与生活的平衡,里面与外面的平衡,人前与人后的平衡,这完整的生命是真实的生命,因此是永远不变的生命,如果我们经历这生命的完整和真实,那么我们的人生也是完整与真实的。
 2.基督对我的价值(林前1:17)。价值的存在有相对和绝对的分别,有些东西价值的存在是相对的,但有些却是绝对的,相对的价值,其价值的存在在于你的感受和观念,如宝石的价值,黄金的价值,艺术的价值,阶级的价值,地位的价值,即在文化中的价值,这都是相对的。如一个人不觉得其价值,他就一文不值,但有人觉得其价值,他就身价百倍,这种的价值是可用数字计算的,但有些是绝对的价值,不管你的感受其价值与否,其价值永远存在,如生命,爱,真理,自由,公义,这些是绝对的价值,不论你觉得其宝贵与否,其价值是永远存在,且不能估计其价值的!是不能用数字计算的!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爱,真理等等,其价值是绝对的,永远不变的,我们是否认识这价值,保罗认识了,故称之为至宝(腓3:8),这至宝是不必用言语来描述的。
 3.基督十架的大能(林前1:18),是行动的能力(弗1:21; 3:16),十架是神的大能,表明神的内在生命极其丰富,而自然表现于行动,行动要力量,力量则来自生命,所以有怎样的行动,就知道有怎样的生命能力,基督生命的大能表现出:
  a.宝血洁净罪恶,除去罪行,罪刑,胜过死亡的权柄等得胜的能力。
  b.给信的人生命,且是丰富的生命,生活的能力。
  因此凡有基督生命的信徒,也当有二种的经验,基督的大能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无理由自己觉得无能力,我们有能力就当有行动,事奉神,去救人,助人的行动,十架的大能,即除去肉体的能力,单靠神的大能。
 4.基督是一切的内容(林前1:23)。基督是内容表明是具体的,是真实的。没有基督就没有一切(西1:19; 2:9),这表明基督是我们的思想,意念,旨意,能力,和内容。
  a.思想基督,我们的思想就是永恒的,属天的(西3:1),思想基督思想是正确的,圣洁的,公义的等。
  b.以基督的意念为意念(腓2:5),就是有正确的观念,对神,对人,对己,对事,一切可有正确的观念。今日世人犯罪还不以为是罪,就是观念上的错误,撒但知道这事,所以一直制造错误的观念。
  c.基督为我们的旨意,这并不是我们不可有自己的旨意,乃是要有正确永远的旨意,人的旨意多是短缺的。当我们否认自己的旨意时那就是弃掉暂时的去实行永远的,比方,我们贪一时之便利而犯罪,但若想到在永恒里的亏损,则可止步了。
  d.基督成为事奉的内容,信息的内容,不谈别人的恩惠,但提基督的恩惠,祂是我们的信息,随时可将基督介绍给人,基督成为我们的内容,我们的人生必真实,丰富有力,能作许多应作的事。让我自己检讨,基督在我们的生命中有何经验?是知识呢?是书本上的记载呢?或是活生生的呢?
 5.只知基督及十架(林前2:2),即内在的生命与外在的形体生活的一致。保罗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身上显大(腓1:20-21),就是内在的生命与外在的生活的一致。人常是双重的,里面的生命与外在的生活不一致,由于文化的关系,人要按着文化的形态和社会所要求的标准去生活,但内在的生命并没有那生活的实质和能力,因此就装假或模仿以符合那文化的要求,但当他私人独处时,就另有形态,或原形毕露。神学生,传道人常也感到生活无力,外面要装成教会的文化所需要的基督徒形态,但内心却是空虚的,因此不少传道人,宣教士有双重生活。但基督如成为我们内在的生命,并充满在里面,靠基督来实行其生活,那么就可以一致(腓4:13)。基督的生命是永恒不变的,所以在任何环境中也不变,贫富尊卑不是决定人的生命实质,乃是生命的实质去决定生活贫富尊卑的形态。我们今日活在遗传的文化中,有各阶级的观念,因此我们的生活是为达到传统文化的观念而生活,所以我们的生活是被动的,是被社会的形态和阶级观念所决定,因此当我们达不到那文化观念中的形态时,心中很苦,失望,但基督的生命不是被当代犹太文化,罗马文化所决定,祂反而在任何的文化中,将丰富的生命表彰出来。保罗也是如此。是以基督内在的生命,生活在任何的文化的观念中。
 6.完全接受基督而不是拒绝基督(林前2:8)。如果只看基督是个人,是外国人,是个教师,是个行神迹的魔术家,是个好人,是个肯帮助人的人,只单看祂是人,那么在某一时期后,就会感到不满足而拒绝祂,这般钉死拒绝基督的人,多数听过祂的道,受过祂的恩惠,但人的欲望永无止境,人的理想多偏重自私的一面,当你合人的理想时他就接受,当你不能合人的理想时,就遭拒绝,基督行神迹合人的理想,千万人接受祂,跟从祂,但当基督叫人跟从祂的人背十架舍己去经验祂的生命时,众人都离开,拒绝祂,并将祂钉十架。我们今日对基督的态度如何?是否基督合我们的要求,理想,我们就作传道跟从祂,基督不合我们的要求,不供应我们的需要,我们就拒绝祂?接受与拒绝这生命的基督是不是由我们的理想与欲望去决定,或是我们无论在何情况下都接受基督,以基督为元首,居首位,为生命的主!
 7.基督为我们的罪死(林前15:3)。基督与我们联系的情况如何?只是教义式的,传统式的,或是真实的,完全的,永恒的合一?基督为我们的罪死的联系程度如何?在罗马书6—8章有详细的讨论。在约翰福音14—17章主自己也清楚的说明这联系的真理,但这在我们的生活中经验了多少?基督在约翰福音14—17章中的教训祂与我们的联系是超时间与空间的,是不受感觉的决定或改变的,乃是永恒的,信的人有永生,就是永恒的联系,在感觉上会时有时无,但在实际上应该是永恒的。我觉得主的同在,这只是主观的领受,但无论是生是死,我活着就是基督,这是超感觉的领受,也是永恒的与主在一起完全的联系,有无感觉总是一样,如果这种联系实际的在你我的生命中经验时,那你的生活,工作,学习,为人一切必满有能力,正直,圣洁,公义,有见证。

结论:
  基督与你我的关系如何,将决定你的生活,事奉和工作。让我们在圣灵的光照和帮助下,好好认识我们与神与基督的关系如何。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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