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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的权利与义务

经文:路8:1-3

引言:
  权利与义务是相应的。在教会里,信徒也当知道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一.信徒的权利
 1.听道的权利。能听神的道,圣经的真理。
 2.学道的权利。门徒就是学习真理的人,应该向牧师和教会的领袖学习真理。
 3.经验真理和行道的权利。病得医治,软弱得强壮,都是在经验福音的大能。
  可是多数信徒只听道不学道,也不行道,又不经验道,所以失去了三分之二的权利。

二.信徒的义务
 1.传道的义务。把所知道的真理告诉别人,用口讲。
 2.证道的义务。把所经验的真理见证出来,用生活和行为证明。
 3.行道的义务。
  a. 行爱心的道。即关心别人的需要,顾念教会传道人的需要。
  b. 行信心的道。即相信主会使用我们,并相信主会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
  c. 相信主会使用我们去传道。

结论:
  我们应有这两方面的平衡,那么主道就会兴旺,信徒的灵性也会真正长进。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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