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查经讲章大纲

大纲目录

人生的忏悔

经文:诗51篇

引言:
  人生在世谁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始祖亚当夏娃的大过,是犯罪后逃罪,藏罪,诿罪于人,是对自己犯罪的行为不负责任。大卫犯罪后,经历了不认罪的痛苦,终日唉哼,骨头枯干,神的手在他身上沉重,精液耗尽如夏天的干旱(诗32:3-4)。于是他诚心忏悔,而写下几首忏悔名诗。就诗篇51篇来共同思想忏悔之道。

一.犯罪的人生
 1.罪的类别(诗51:1-2):
  a.过犯(transgressions):是逾越律法。
  b.罪孽(sin):是不及神的标准或所定的目标。
  c.罪(iniquity):不义或远离真理的行为。
 2.罪的知识(51:3):每一犯罪的行为就带来罪的知识。
 3.罪的同在(51:3):犯罪是生命的事,因此,人所犯的罪永远与罪人在一起。
 4.罪的影响(51:4):人是神所造的,故犯罪即得罪神。
 5.罪的审判(51:4):神是全在(omnipresent)的,所以人无论在哪里犯罪,都是在神面前犯罪。神是公义的,必定审判罪恶。
 6.罪的开始(51:5):在母胎中就已有罪,有罪的本能和倾向。

二.悔罪的人生
 1.内里诚实,向神坦诚认罪(51:6)。
 2.神赐智慧勇气承认罪行(51:6)。
 3.求主洁净洗涤比雪更白(51:7)。
 4.求主悦纳,使压伤的骨头可以踊跃(51:8)。
 5.求主不看罪孽,完全涂抹(51:9)。
 6.求主再造清洁的心,可以有正直的灵(51:10)。
 7.求主不再掩面,不收回圣灵(51:11)。
 8.求主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51:12)。

三.悔罪的教训
 1.可指导罪人悔改归向神(51:13)。
 2.可脱离致命罪恶的势力(51:14)。
 3.可见证神公义的救恩(51:14-15)。
 4.体会神对罪人的要求是忧伤痛悔的心(51:16-17)。
 5.神要用悔改的罪人为建造圣城的材料(51:18)。
 6.神先悦纳悔改的罪人,后才悦纳所献的祭物(51:19)。

结论:
  我罪极重应当沉沦,救主替死大开生门,
  蒙主宣召来得救恩,主啊我今就你,就你。
  我罪极重尚可蒙恩,安慰我心,拯救我魂,
  主有恩言必须信遵,主啊我今就你,就你。
  (圣诗“我罪极重”Just As I Am, 《颂主新歌》299首1,5节)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1986-2024 ©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