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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有赦罪的权柄

经文:太9:1-8; 路5:17-26

引言:
  简述这件事迹。
  这是耶稣在讲道时所发生的事。在这事发生时,耶稣没有去研究这是什么事,或责备不当打扰祂的讲道。当祂看清楚事情的重点和紧要性,便立刻宣布说:你的罪赦了。这一宣告,表现了一些极重要的真理。

一.犯罪的事实
 1.人犯罪是个事实,所以紧迫需要赦免。
 2.人犯罪是个重担,若得不到赦免,那是更重的重担。这重担叫人永远受苦。所以急需要得到赦免。
 3.人犯罪不但关系自己,也连累到别人,叫别人受苦。所以犯罪绝不是个别的事,乃是整个社会的事。牵一发而动全身!
 4.人犯罪是得罪神的事。因为违反神的旨意。神造人不是要人犯罪,乃是要人作个圣洁的人。人犯罪败坏神的计画。神要人表彰祂的荣耀。人犯罪也败坏了神的荣美,叫人看不到神的荣美。
 5.人犯罪还有永远的后果。犯罪是在意识中的事。所以在记忆中永远留下痕迹。这痕迹叫人回忆时感到内疚,痛苦。有时叫人如火烧,如虫咬一样。最有效可以解决的就是赦罪,不计算这罪。

二.赦罪的权柄—谁有权赦罪
  人人都想争取赦罪权。因为有权赦免人的罪的,是最得人心的,是人最敬爱的。但事实上,要能够赦免别人的罪,必须符合下面的条件:
 1.他自己必须无罪。无罪的才有权赦人的罪。
 2.他必须担当别人的罪,否则他的赦罪是不负责的。他自己担当别人的罪,表明他的赦罪是负责的,而不是随便赦罪的。
 3.他的赦罪必须有合法的或法律上的承认,否则是不合法的,无功效的。
  这三个条件耶稣都有了:
 1.祂是无罪的。
 2.他担当别人的罪。
 3.祂的赦罪是父神所允许和认可的。

结论:
  惟有耶稣才有真正赦罪的权柄,而且耶稣的赦罪功效是永远的,一次赦免永远赦免,为此只有祂能赦免人的罪。你已得到祂赦罪的救恩吗?祂有这权柄,祂曾赦免人,现在也要赦免人,只要你肯信就可得着!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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