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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生活的原则

经文:林前10:23-32

引言:
  哥林多地区的社会文化(徒18:1-28)。哥林多前后书信徒处在异教及道德败坏的社会中当如何生活。

一.是自由的(10:23),但以有益为前提都可行。是指合法的,有助信徒的生活结联在一起(林前6:12; 林后8:10; 12:1)。

二.是自由合法的(10:23),但要造就人。建立人,指建房子的建造(林前14:3,5,12,16),这字也用在建造教会或基督身体而说,全体教会(弗2:21),建立信徒个人(林后5:1)。

三.凡事求别人的益处(10:24),不只求自己的事。即不自私。

四.自己良心向主负责,凡物属主而不必多问(10:25-27)。承认神是万有的主宰,包括良心,良知。

五.为别人的良心而节制自由(10:28-29),即不使别人的良心上不平安。

六.凡事感恩而吃,而在感恩的事上也不成为别人的毁谤(10:30)。感恩,靠神恩,由于神的恩典,但在用神恩时也不成为别人的毁谤,说坏话。

七.凡事荣耀神(10:31-33)。叫神的荣耀和本性,在我们身上和生活彰显出来,有神的形像。

八.凡事不叫人跌倒(10:32)。不攻击人,使人感到不快乐。

九.凡事叫众人得益,得救(10:33)。益处原意是指在一切之上叫人得益。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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