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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1989.7 第22期

教会的隐忧与挑战(三)

谁来带领教会(续)

唐佑之

 

  教会是由牧师带领的,但他不是以族长的身份与权柄来带领。长执也不是以董事或监督的职任来决策与指导。在这个时代的教会,大多是选择集体的,多元的方式。大家都应该有民主的素养,而且这民主不是政治的,而是属灵的。属灵的民主,是以神权为中心。

神权民主

  神权已是早期以色列民在旷野的经验。会幕在中间,各支派安营在四周。他们真正的合一是在敬拜。他们没有政治的首长,只有属灵的先知与祭司,好似摩西与亚伦。耶和华是他们的王。这种模式可以适用在教会,牧师传道应以真理经常教导,使长执同工能把握属灵的原则。至于细则方面牧师不必固执己见,而长执同工也不应坚持,以致在开会时集大家的智慧,作成神的工。既是属灵的民主,必须有祷告,才会彼此尊重,在一位牧长“基督”的引导下同心。

  由于牧师与长执同工思想与方法不甚相同,专业人员的教育背景是科学的,而牧师是受神学教育,人文的影响比科学的大,所以思想就有距离。大家认清这种差异,大家肯协调与接纳,必互相得益,更会有丰富的成就(即 Mutual Enrichment)。开会时虽以多数表决,但仍可视少数的意见加以修正与补充。

  事实上,表决不应急促,若有异议,可等候一段时间,那不是拖延,而是多有祷告与相交的机会以求同。有为研究一件事,在会中反复讨论,大家在疲倦中,不能忍耐,急燥中难免有错。有的教会一开同工会,就是三四个小时。这是浪费时间,大家在“时间”的管家职分上已经失败,神不悦纳,怎会引导他们呢﹖祷告多些,议论少些,效率一定高。有些事项早作准备,不要临时动议,牧师或某一部门的负责同工用了长久的时间计划,但一提出,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就否决,这是公平的吗﹖如果事前与同工详细解释,再写出来,让大家先看了思想,后果就不同了。

  开会应该准时,散会也必须准时,以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为准。大家互勉不说闲话,在一小时十五分必须作结论,议而不决的事下次再研究,有了祷告与交通,下次可以很快就议决了。

  牧师与长执同工彼此多有交通,减少开会时的困难。牧师与长执同工不是两边立场,才不致于形成对立的情势。大家不是相对的,而是同一个方向,向着标竿直跑。

团队精神

  牧师与长执同工是一个团队(Team),牧师应为队长,队长是不可独断,应尊重队员的意见。队员也必须尊重队长才可发挥团结的功用。

  牧师以团长的身分,要与各团员有好的交通,属灵的相交是必要的,教会行政若有问题,必先在彼此交通中有困难。有些同工感到无法与牧师交通,就成为教会的隐忧。合而为一的心,是需要竭力保守的。

  牧师受神学教育,未必完全适应海外的华人教会,即使在海外读神学,仍旧需要适应华人教会的情况,甚至每间教会也有其独特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青年牧师尤其需要谦卑,应向资深的牧师求教。年事较长的牧师可能在神学知识不如现今的,思想见地也许有些守旧,但是有些看法实在是经验之谈,仍有借镜之处。

  长执同工必须谦卑受教,多追求真道,才不会只受世俗思想的影响。在追求中,不可骄傲,以为自己对真理甚有研究。有些机构举办的研讨会固然可以学到很多,要在教会应用,仍需再经研究与修改,原本搬来不一定合用,有时同工对这些刚学来的太热切,要立即应用,而牧师则太冷漠,都会发生问题。

  团队精神必须大家同心,而同心在于舍己。缺少奉献的心态不能为神成就大事。教会聘请牧师,这事必须依次循序,不可急促,看他是否真正能为这教会奉献自己。教会遴选同工,也是同样须要谨慎,提名之后,必须与他个别谈,被提名者若有配偶,也必须有充份了解,而且完全支持。不然一有阻碍,神的事工必然受损。同工若有奉献的心,态度必定谦卑,服事一定热切与殷勤。同工也不致缺席,迟到早退。在团队中,捐弃个人的私见,尊重大家。

  牧师与同工之间,交往不是只为教会的工作,相聚只有开会,那一定是不好的。彼此属灵的交通最要紧,互相分享,相顾相爱,才会真正开展主的工作,那时为爱心所受的劳苦才真正有意义与价值。

  形成一个团队,是圣灵的工作,不是牧师凭一己的选择。牧师往往要照自己的心意,以为可以控制与支配。结果有些最合得来的,可能日后是最反对的。他应该在祷告中寻求,由圣灵来带领,究竟真正带领教会的是主自己。

  海外教会问题很多,牧师不能长久在一间教会,主要的原因是不会在团队中任队长,或是同工不懂什么是团体精神。我们为教会增进,必须认清这隐忧,接受这挑战,然后靠主的恩典,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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