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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1997.5 第69期

“无可指责”的圣经教导

郭文池

 

  正如很多圣经真理,一般信徒对“无可指责”的圣经教导有两个极端的态度:有些人视它为成圣生活的最高境界,拼命地追求盼望在今生“修炼”自己达致“无可指责”的地步:但可能有更多的人会视“无可指责”为今生绝无可能达致的成圣目标,唯有在主再回来时才可能实现的圣经真理(林前一:8)。

  我想造成对“无可指责”两种不同立场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对圣经的教导没有全面的理解。以为今生可攻克己身“修炼”达致“无可指责”的境界,持这立场的人也许应三思我们绝不能靠己力达致“无可指责”,使我们“无可指责”及全然成圣的,是那位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的父神(弗一:4;帖前五:23);正如保罗明明的说:是父神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我们与神和好,都成了(完成时式)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西一:22),这就说明“无可指责”并非信徒努力修炼的结果。

  另一方面,认为“无可指责”只是作为今生追求的目标的信徒,也许应留意“无可指责”不单是主再来时信徒的情况,也是现今信徒努力持守的实际生活(提前六:14)。事实上,一些圣经人物都曾被称为“无可指责”:约伯被父神称为“完全正直”(伯一:1及一:8),用希腊文写成的七十士旧约译本也就是用“无可指责”这个字形容约伯;路加形容撒迦利亚及以利沙伯为“没有可指摘”的人(路一 5);保罗在要求帖撒罗尼迦的信徒要“无可责备”(帖前三:13)之先,保罗就说明他与同工们“是何等圣洁,公义,‘无可指摘’”,保罗更夸口说他们的“无可指摘”有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可见证,更有父神可为他们作见证(帖前二:10)。“无可指责”不单是信徒生活应有的表现,保罗更吩咐提摩太及提多以此为拣选长老,监督及执事的条件(提前三:2;三:10;多一:6)。由此可见,“无可指责”是圣经中的信徒,最低限度是某些信徒的今生实际的生活,而并非是不可能达到的目标。

  在新约圣经中,“无可指责”及类似的词语分别由七个希腊文在不同的经文中出现了二十四次之多,这些经卷包括了福音书,彼得书信,雅各书,犹大书和启示录,而最多的是保罗书信。中文圣经分别译作“无可指责”(或无可指摘),“无可责备”,“没有瑕疵”或“全然成圣”等;意思是“完完全全,没有人可在他身上找着有不圣洁的地方”。在这二十四次里,除了少部分用来形容基督的宝血(彼前一:19)外,“无可指责”大概指以下两方面:

一.信徒的生命

  因基督救赎的工作已经一次过在十字架上完成,所以信徒蒙重生时已得了一个无可指责,没有瑕疵的生命(弗一:4;西一:22);这方面的真理,神学家一般称之为地位的成圣。由于是圣灵主动的工作,这个地位上的成圣是一次过的,也是完全的。

二.信徒的生活

  基督救赎的工作,不单是使信徒地位成圣,开始了成圣的生命,也引导这生命在各方面的生活进入完全──“无可指责”。这个“无可指责”的生活往往是指某些角度而言:好像保罗说他自己“就律法上的义说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向“信主的人是无可指摘的”(帖前二:10),他也勉励信徒在“反对的人面前无可指责”(多二:8),或是说“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无可指责”(腓二:15)等等。换言之信徒“无可指责”的生活是相对的,并非绝对的;相对于律法条文的要求,相对于一般信徒的要求,或是相对于教会外敌人的道德标准等,保罗自己在这些方面是无可指责的,他也要求信徒,特别是教会领袖都应该和他一样“无可指责”。

  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保罗指出作为教会领袖,不论是监督(即长老)或是执事,都必须“无可指责”。这个要求,似乎高不可攀,脱离现实,难怪有不少的人都将它解作是目标,不是实际生活的质素。可是,若果当保罗向提摩太及提多提出这拣选领袖的条件时,这“无可指责”的条件,只是一个目标,而不是“候选人”生命应有的外显质素,这个条件就显得亳无意义了。事实上,在提摩太前书三章及提多书一章所提及其他作领袖的条件,如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不贪财等,都没有解作是目标,而被看作是领袖必须有的实际生活质素;那么就没有理由单单将“无可指责”的要求只看作为目标了。

  要选出“无可指责”的领袖是可能的吗﹖究竟怎么样的生活才算是“无可指责”呢﹖我们再回到保罗多次提及“无可指责”的教牧书信,当每一次保罗提及“无可指责”的要求时,他就立刻列出一些教会领袖应有的道德生活操守,如: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提前三:2-7);又或者列出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多一:6-11)。换言之,保罗列出“无可指责”的领袖生活表现时,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他们在会众中及教外应有被尊重被佩服的道德生活,这不是说他们完全圣洁,而是说没有人因他们的道德操守而跌倒。同样地,当保罗要求被教会照顾的寡妇要“无可指责”时(提前五:7),这并非指她们必须完全没有罪才有资格,而是相对上文那些好宴乐的寡妇(提前五:6),她们不应在这方面的道德操守有被人攻击之处,以致影响教会。

  “无可指责”虽然是一个相对性信徒道德生活的要求,然而它绝对不是从信徒“苦修”而得的结果。正如信徒成圣的生命及地位完全是父神的恩典,信徒天天成圣的生活也完全是圣灵亲手的工作。保罗鼓励信徒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中要“无可指责”,他就先说明这是父神在信徒心中运行的成果(腓二:13-15);同样地,保罗勉励哥林多教会要“无可责备”是因为主耶稣必定会坚固他们到底(林前一:8)。信徒之可以在生活上“无可指责”,虽然不是完全脱离罪,但仍然是父神在我们心中作工的成果。换言之,信徒成长之路,不是努力去学习其他人的长处,而是更多开放自己心灵的短处让圣灵掌管:这样的生活,才是蒙福的生活。蒙基督拣选而获得成圣生命的信徒,也理应单靠圣灵走完成圣的路,这样的生活,才真真正正是“无可指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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