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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1999.11 第84期

末世信徒对圣经应有的态度

陈终道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17)

  虽然有许多事实(不论在圣经的历史中或教会的历史中…)都告诉我们“圣经”对信靠神的人关系何等重大;它能使人从罪恶和失败之中回转(尼八:1-18,路二二:61-62);使人在试探中胜过魔鬼(太四:1-11);使人行为全然改变过圣洁生活(帖前二:10,约一七:17)…但现今的基督徒,对神的话的态度,仍然是空前的冷淡和漠视。信徒懒惰研读圣经的结果,就很容易随便攻击圣经的真道,认为是传道人自己讲的,而不问是否合乎圣经,随便把自己的主张代替圣经,简直视圣经如无物!今日教会中的许多难处,固然是由于人与人相处不可避免的磨擦,但更重要的原因,乃是由于信徒太不尊重圣经,太尊重自己。人与人相处是不能没有难处的,但若果我们有尊重圣经的态度,我们的难处,就有解决的准则,反之,我们的难处就无解决的准则,而继续严重化…所以我们今天要特别讲论这方面的信息,就是基督徒对圣经应有的态度。

一.信服圣经(提前一:15,四:9)

  从这两节圣经,可知保罗对圣经有一种十分信服的心。他虽然自己曾受灵感写了许多卷圣经,得着神许多启示,知道许多属灵奥秘的事,但他对于圣经中最初步的道理,像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的道理,仍然十分敬服尊重,并未因此减少一点信服的心。许多人虽说“信”圣经,但并不“服”圣经的话,他们口里说是信圣经,心里却是佩服世界的道理,这并不是信服圣经,但使徒保罗不但“信”也“服”圣经的话。

  如果我们以世界的学说,理论,主义为标准来衡量圣经,根本不能算是信圣经了。若我们以为圣经的某些道理,与世界的学说相似时,就以为对;和世界的某种主义相背时,就不对。或是虽然不明说圣经不对,却积极反对,攻击,诬篾,照着圣经的真理相信或传讲与自己所接受的世界学说或主义相背的人,这样,事实上就不是信圣经乃是信世界的学说了。不信神的人,有时也会来附和我们圣经的真理,他们会拣选圣经中,某些方面和他们的主张相似的真道,来宣传他们的主张是合圣经的。但实际上他们根本不信圣经,他们不过要利用圣经中某一方面真理来,宣传他们的主张,要使那些原本信圣经的人,也去相信他们所主张的学说或主义,但这不是信圣经的人。凡是信圣经的,必须信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凡是挑选圣经来信的,不算是信圣经。现今信徒在信仰上所受最大的试探,就是魔鬼把一种不必都信圣经的观念放在信徒的心中;圣经是可信的,但不必“都”信啊,我们只要信那些合理的,对的,其他就不必迷信了。这样说好像叫人信圣经,其实是叫人不要信圣经,暗中使人以为圣经某些部份是不可信的,圣经不过是一本普通的好书,有好有坏。但这不是信圣经,真信圣经的不是按自己的喜欢来信,不论自己是否喜欢,是否明白,仍信是神的话。若圣经等人都明白了才算是神的话,到现今圣经仍不是神的话。这等于说圣经的话要经过人的赞同才得被算为神的话,人若对圣经某部分不赞同,某部分就不得算是神的话,这不是信服圣经,乃是审核圣经了!事实上,有许多属灵的事不是人所能明白得来的,对于那些事,圣经只记其当然,不解明其所以。(伯三三:13)正如好些大人的事,无法向孩子解明,只好告诉他那个当然的结果。譬如我的小孩子问为什么母亲会生孩子,父亲不会?我只能告诉他因为母亲是个女人…为什么女人会生孩子?我不能再向他们解释什么,我要她们信我的话。我不是无理由可解明,乃是我知道她们还不到可以了解我所讲解的年纪,就是解说她们也不会明白的。

  又有一次我对孩子们讲及约瑟和马利亚上大卫城去“报名上册”,她们不明白什么叫做报名上册,我就说:“报名上册”就是登记户口,她们仍不明白。我再解明登记户口是什么一回事,但我看她们的表情仍不知我所讲的是什么,后来她们的母亲代我答一句:“他们要去点名呀。”她们一听到“点名”立刻就很领会,因她们在幼稚园里有过点名的经验。许多属灵的事,也不是人的言语所足够表达得完全的,圣经只能在人的言语所能表达的范围内。用最接近的意思来表达。对于这些属灵的事,当然不是人所能全然了解的,但我们仍需信服。

  惟有信服圣经的人,才有希望得着圣灵的指教,明白圣经的奥意。神的灵是绝对不肯教导那些对神的话存着试探,猜测和邪恶的心的人,他们必不会明白神的旨意的。

二.研读圣经(约五:39,徒一七:11)

  “天天查考圣经”,约翰福音第五章三十九节“查考”有追究之意,原文与哥林多前书第二章十节之“参透”同字,使徒行传第十七章十一节“查考”有接待,欢迎等意。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二十六节作“接纳。”这两种“查考”正是我们读经应有的态度,我们不但要读经,而且要细心读,要详细察考,“参透”圣经的原意,又要存欢喜接纳的心而读。现今许多基督徒不但没有细心读,连马虎地读也没有,这样的一个基督徒,怎能希望他行事会以神的吩咐准则?这样的人若去负责教会行政,怎能不凭自己的主意?所以我们说信徒不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这就是教会中许多难处的根源。

  自己研读圣经所得的和听别人讲圣经所得的,是完全不同的。许多信徒只在主日聚会中听讲道的人,读一点圣经就算,或以为自己听过许多道就自足自满。其实听了道若不查考圣经,所得益处很有限,并且许多时候会把讲道的人的原来意思根本领会错了。所以许多信徒听了许多道之后,反而心中有更多的矛盾,因为他从这里听了一点,那里听一点,所听的全未经过自己消化,无法融会贯通,再加上骄傲自是的心,结果就使所听的道对他毫无益处。

  譬如我读了一本很好的书,然后把那本书的内容告诉你,若你也读过那本书,就必能立即赞同我所说的,认为那本书的内容确是很好。如果你也研究过那本书,你就不但能赞同我所讲的,还能知道我所讲的有没有夸大,是否正确,或真确到什么程度。反之,如果你没有读过那本书,即使你相信我的话,认为那本书确是好书;但那本书到底怎样好,我所说的话真实到什么程度,仍未能十分了解。所以如果一个基督徒不是自己常读圣经的,他对所听的道,多半不能完全领会,或是领会错了还不知道。

  也许,有些信徒会推说你们传道人,当然有时间读圣经,我们怎能有许多时间读圣经呢?这完全是推诿的话。传道人未必就有许多时间读圣经。请看圣经中的使徒们,教会中被神使用的神仆们,那一个不比我们更忙?但他们却有时间读圣经,而且读很多,可见有没有时间,乃在乎我们愿否给它时间?如果我们不给吃饭一个时间,要等解决一切问题才吃饭,恐怕早已饿死了,所以给“读圣经”一个时间就有时间了。

三.遵从圣经(约一四:15,21,23)

  基督徒对圣经应有的第三种态度,就是遵从圣经的话。我们不但要信服,研读圣经的话,更要遵从圣经的话。什么样的信徒是真正爱主的信徒?是否捐钱的人?参加布道队的人?不一定是,但有一种人。可以肯定的说他们是爱主的,就是遵从主的话的人。没有一个爱主的基督徒不读圣经(除非是文盲),更没有一个爱主的信徒是不遵从主的话的。遵从主的话就是爱主的一个明显记号。可惜现在好些信徒不但不遵从圣经的话,反而要圣经遵从他自己的主张,断章取义地利用圣经的话为自己的行事辩护。弟兄姊妹们,如果我们不遵行主的话,无论在教会中捐多少钱,作多少被人称颂的事,在神看来仍不是爱主的人。怎样才是遵从神的话?真正遵从神的话的人,并不单遵从自己所喜欢,乃是听从一切神所要我们听从的。

  列王纪上第二十二章记述一个以色列很坏的王名叫亚哈,他约了犹大王约沙法要去攻打亚兰王。约沙法王要他先求问耶和华,他就招聚了四百个先知来,要他们为他求问神。但这四百个先知都不敢说实话的人,他们知道亚哈自己很想去打亚兰王,所以就都说是神的旨意。但是犹大王约沙法不放心,问他是否还有耶和华的先知,亚哈说还有一个米该雅。原来这米该雅是不讨人喜欢,只照着神的感动说实话的人,所以亚哈不叫他来求问。现在因为约沙法王的要求,不得不找米该雅来,岂知米该雅所说的和四百个先知所说的完全不同。他忠实地警告以色列王这次出战必会阵亡。亚哈王大怒把他下在监里,但结果亚哈果然阵亡了。现今许多人对神的话语的态度正是像亚哈王那样,他们到神面前听是要听,但是只许神的仆人讲那些能够迎合他的喜好的信息,不许讲那些能扎他的心的道。我曾发现作执事的,最喜欢听人讲及责备牧师,传道人的道,但若讲及责备信徒或执事的道,他们就会板起面孔,不爱听。他们这种听道的态度,乃是因为他们没有遵从神的话语的决心,他们所愿意遵从的,只是合乎自己口味的那些圣经的话。其实我们所最需要的信息,常是我们所不想听的。

  凡是真正遵从神的话的,也决不会以别人尚未遵从为理由而不遵从。圣经的真理包括生活的许多方面,事实上没有人能时刻完全遵守。当人在注重追求爱心的时候,可能忽略了公义,追求公义的时候又忽略了爱心,这是因为人在肉身中无法达到各方面完全的原故。但当我们在别人身上找把柄的时候,我们很容易找到他未遵从圣经方面的把柄,而忽略了他已经遵守了的方面。于是我们就以未遵从圣经方面的把柄,作为自己可以不遵从圣经的话的理由。这样作是不合理的,难道我们要见别人在每一方面都完全了,才肯遵行圣经的话么?这样作无非证明我们是无心要遵从主的话的人。这样作虽能一时堵住人的口,却不能逃避神的眼目,圣经说:“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四.护卫圣经(犹:3)

  这里所说:“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就是指使徒最初所传纯正的福音。现今魔鬼在教会中所作最利害的工作,不是迫害而是混乱真道,使许多错误的道理和异端与福音纯正的道理相混使人难以分辨,结果最少使人真假都不信,或是只信了错误的而丢弃真理。更利害的是魔鬼使人不知道应为什么事争辩。许多人为一些无关重要的礼仪小节竭力争辩,面对于损害福音的基本信仰真道,却不在乎。这结果又造成更大的混乱,使一般信徒对一切的争辩都以为是“生事”使那些为救恩真理争辩的神仆,增加许多困难。有些信徒以为什么争辩都不去理他,就是最妥当。这等于一个不肯信耶稣的人说:我什么宗教都不信,一样的错误。…末世信徒有责任去知道如何分辨真理和异端,如果你不会分辨,你应当追求知道。这就必须用心读圣经。在此请我们注意三点。 

  (1) 注意犹大在此劝告当时的信徒应当为真道竭力争辩,不是只劝告当时的传道人,因为护卫真道是每一个信徒应有的责任,不单是传道人的责任。现今有些信徒不但自己放弃了为真道争战的责任,反而以那些愿意为真理争辩的人为多事,是完全中了魔鬼的诡计。如果教会中已经有了混乱真理的异端发生,我们若以为不作声,怕麻烦,怕得罪人,就能使错误更正,这样的结果是错误越来越厉害,真理越来越混乱,并且越来越难以辩明,也越少人敢去辩明,这样就越发给魔鬼有机会,破坏圣经的真理,败坏信徒的信心。所以当教会有异端发生时,要避免教会发生混乱的方法,乃是竭力辩明真道,使信徒都明白,魔鬼才没有机会混乱真道。我们不可忘记初期教会的属灵情形很好,但他们对于护卫圣经真理是极其忠心勇敢的。使徒们常常为真理大胆争辩,使徒保罗对混乱福音的异端更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加二:5)因为任何真正爱神的人,必定爱护神的话,爱神所交付我们的真理,不容侵害。教会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教会若放弃保卫福音真理的责任,就在神面前失去用处。

  (2) 注意在此所谓的“真理”,是指圣经的“真理”不是世人所自以为的真理,乃是“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世人所谓的“真理”,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照着人的看法所假设的理论,随着势潮流而改变,根本不是真理。信徒所要竭力争辩的真理,乃是有关基督完全救恩的真理,如果有任何一种道理,损害或更改了基督完全的救恩,就是我们所当争辩的。例如,关系基督道成肉身,十架赎罪代死,埋葬,三日复活,升天,再来等救恩要道,如果有人巧妙地把它更改或混乱了,把主的道成肉身说成只是一种寓意的讲法,把主的十架赎罪说成只是一种牺牲的精神模范,把主的复活说成只是“灵”(精神)的复活,把主的再来说成只是一种诗意的描写,这就决不是我们所能含糊马虎地同意的。(像这些讲法,就是所谓摩登派的信仰;是教会在今时代中所遇到最利害的异端,因为他们的道理似是而非,最容易欺骗信徒。他们又会利用服务社会及爱国等,来掩护他们不纯正的信仰,甚至诬蔑他人,加别人以罪名。这是我们所应当小心防备的。)反之,如果不损害基督完全救恩的讲论,只关乎一些敬拜上的礼节或仪式的问题,就不是我们所必须竭力争辩的。这是一个简易的方法,使我们知道什么是我们所必须力争的,什么是我们所可以彼此让步的。

  (3) 注意在此说的竭力争辩,不是指用血气的力量去争辩,不是用漫骂,怒气或恶毒的言语争辩,乃是用圣经真理为圣经争辩。用圣经的真理证明异端的道不合圣经,即使人威吓,毁谤,仍然本着圣经传讲真理,指责错误,这就是我们争辩的方法和所谓“竭力争辩”的意义。

  处在这个时代中的基督徒,不但要应付宗教上的异端诱惑,还要知道教会有随时被人利用的危险。有许多非基督徒也引用圣经来争取基督徒的赞助,究其实他们的目的和途径与基督教大相迳庭。

  所以信徒必须知道我们都有护卫圣经的真理不受任何今世理论混乱变质,保持圣经真理纯洁不受污损的责任。但是要完成这种责任,在这样时代中是不容易的,忠心的神仆要冒着被人加上各种罪名的危险,但虽然这样我们仍当竭力为真道争辩。

  基督徒在神的仆人为真道向外人争辩时,即使不直接参予争辩,最少也应当做一个支持者,决不可无知地或存着私见站在反对神的仆人方面。我们必须有一种爱护真理胜过私人恩怨的心,不可因为这个人平时和我有所不和,他虽然为真理辩护,我也去反对他。或是这个人平时和我很好,他虽然错误我也附和他,这就不是一个爱护圣经的人。我们应有一个绝对服从真理的心,才有资格作一个护卫圣经真理的人。不论讲道的人所讲的是否和我们主张相背,只要合乎圣经的原意,就不应说他是利用圣经攻击人,反之,我们倒必须好好地利用圣经为真理争辩。有些信徒因为别人用圣经的真理指出他的错误,反而起反感,这实在是错上加错。如果自己是错了,人家照圣经的真理提醒自己,就应当虚心接受,这才是一个顺服真理的人。我们必须先自己学会接受圣经的更正,才能在真道的争辩上,知道如何利用圣经的真理去更正和抗拒侵害圣经的各种道理。

  “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后四:3-4)

  “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3)

(本文转载自圣经报 1957年第六册,宣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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