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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2009.11 第144期

谁是我的邻舍呢?

朱光泽

 


经文:路加福音第十章25至37节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应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呢?”
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
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力,全意爱主你的神,并且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耶稣说:“你答得对,你这样行,就必得生命。”
那人想证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耶稣回答:“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得半死,撇下他一个人就走了。正好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旁边走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那里,看见他,也照样从旁边走过去了。只有一个撒玛利亚人,旅行来到他那里,看见了,就动了怜悯的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客店里照顾他。第二天,他拿出两个银币交给店主,说:‘请你照顾他,额外的开支,我回来的时候必还给你。’你想,这三个人,谁是那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舍呢?”
他说:“是那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作吧。”(路一○:25-37,新译本)

  “老师”,一个尊敬的称呼,开始了一场激烈的交锋!
  包装成一个尊“师”重“道”的学生,以“道”向耶稣发出试探:“老师,我应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呢?”
  既然开了一个律法主义的课题,靠“作”得永生?耶稣反被动,反问:“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怎么念的呢?”暗示:“不懂作?懂念吗?客观写的律法,主观地你怎样念?”刻意将律法黏贴上他身,迫使律法师要完整地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力,全意爱主你的神,并且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将讨论推到律法的总纲—“爱神,爱己与爱人”三方面。然后要他贯彻行他所答的:“你答得对,你这样行,就必得生命。”“三爱”构成整个“为邻之道”的伏笔。
  耶稣要为难他吗?那为什么不爽脆直接说“我是创天造地神的儿子,信我者,悔改认罪得永生”?两强正面对质,刀锋相接,面对律法师的试探,耶稣当然不留情面。问题关键在于:谁能完整地遵守“三爱”呢?
  满腹经论,自以为稳操胜券的律法师,岂能折服?心有不甘要平反,上诉去也;他所穷追不舍的,确是律法没有涵盖的层面,欠准则的范畴,于是“想证明自己有理”,就近乎发难般的问:“谁是我的邻舍呢?”言下之意是“我甚至不能锁定对象,遑论其他”。这个胆敢试探耶稣的人绝非泛泛之辈;他的提问必是强而有理。事实上他所问的,具实质,有根据,含内容,言之有物,值得深刻思考!
  “谁是我的邻舍呢?”将“为邻之论”揭开序幕;促使耶稣不疾不徐地述说“为邻之道”。
  耶稣说完了一个伤人劫案故事,案情清晰显示,就是小孩子也能作完结:“那落在强盗手中的就是你的邻舍呢!”但是,耶稣要转化律法师,先“你想”,后问“这三个人,谁是那个落在强盗手中的人的邻舍呢?”遇盗者确实是整个故事的当事人,是唯一看见过所有人的主角,耶稣要求律法师再深想,“谁是真正的当事人?”不是从“付出者”的角度来衡量,是从一个“受惠者”的角度来决定。耶稣用一件已完成的事实来凸显“谁是邻舍”;既锁定了答案,耶稣刻意逼他贴近墙角,要他心悦诚服的回答“是那个撒玛利亚人”。怎知他说:“是那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作吧。”
  犹太人看不起撒玛利亚人。可能因为这个缘故,耶稣在比喻中刻意以撒玛利亚人为遇盗者的邻舍;但犹太人始终不能够接纳他们为邻舍,爱他们如同自己,所以律法师最终只回答“是那怜悯他的”,始终都不提“撒玛利亚人”;耶稣就敦促他:你去,照那怜悯他的那样作吧。
  “为邻之论”,论述了什么?让我们按经文重组案情,探讨“为邻之本质”。

为邻之“始”

  邻舍之成为邻舍,一切从“正好”开始;强盗“正好”埋伏,伺机而动,等待任何人“正好”出现,有一个人“正好”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路上“正好”成为遇盗者。“正好”有一个祭司经过,“正好”又有一个利未人经过,又“正好”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
  正如任何人“正好”乘搭任何公车,“正好”有一排座位,先坐下;但这乘客不能选择谁成为他的邻座。应邀赴喜庆宴会,主家安排坐席,同样也是不能选择与谁为邻,共享美肴。当公车到达目的地,宴会结束,“彼此为邻”的关系立即终止;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居所,但不能选择左邻右里;邻舍关系产生,一方他迁,“为邻”关系终止,一切从“正好”开始。
  无论是公车,宴会或住处,时段长短,与“邻”交往就成比邻。
  总之,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一人”,都会“正好”遇见突然事故,天灾人祸,失了财物,近乎丧命,软弱痛苦,孤单无助,正好构成建立一个邻舍关系的机会,邻舍相遇总是“偶遇”。撒玛利亚人没有在乎遇盗者的身分背景,所动心的,只聚焦于谁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对象锁定,偶遇之后,擦身而过或掌机交接,能否开发建立邻舍关系,视乎机缘际会,也决定于为邻之“心”。

为邻之“心”

  人皆有心,“心动”与否则因人而异。那“祭司”,“利未人”俱有片心,因为他们都有心地“看见他”,但都从“旁边走过去了”。为何有人止于“看了”?为何三个“来到”,只有一个“动了怜悯的心”?“怜悯的心”与“爱邻舍”有何关连?想动就能动?可否按下“心窝滑鼠”上端的按钮,即可启动怜悯的心?
  这“喻”的进路:“爱心”→“怜悯”→“作为”;简单说,“怜悯的心”连同“作为”就是“为邻之爱”;实际上,“爱”是笼统的;老约翰和保罗于此俱着墨不少;乏对象的“爱”更抽象;然而,我们要绝对相信经上的“三爱”,是足以落实履行的全面指令。
  “看见”的一刻,“眼见心动”抑“眼见脚动”,决定于人平日怎样实行“四全”地爱神。
  神赐人“心,性,力,意”,期待人“四全”爱祂,爱到哪地步?或许神迁就人的上限,省去设定这个无极限的指标,因为人就算“十全地爱”祂,也不能“达标”,祂珍惜的是整个人的“全”。
  年终孙女给祖父压岁钱,新年祖父给孙女红包,红包金额远远超过压岁钱多倍。为什么?因为祖父比孙女更富有,因为祖父更疼爱孙女。神是爱之源,借用老约翰的口头禅“神就是爱”,和保罗那无法形容的形容:“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人愿意与神相爱,以“四全爱”与祂交往,到头来所拥有的爱必然更多。按这爱的序列,感应,拥有,当人“看见他”时,岂不流露“眼见心动”?
  或许祭司和利未人平日操心于“作”祭司和利未人,无暇操心于与神相爱,强化爱心,也许当时他们都有更迫切的“祭司”和“利未”事务,需要赶紧处理,所以当“看见”时,“事务的心”超越“怜悯的心”,“眼见脚动”溜走了。
  撒玛利亚人和遇盗者“正好”偶遇之后,动了怜悯的心,继而动身,里面所藏匿的“怜悯”,透过外面一气呵成的“行动”,洋溢而出;“你去,照样作吧。”终结了整个论述。他“作”了什么?

为邻之“作”

  耶稣把“内感”和“外作”扣在一起;“为邻之论”以“作什么”开始,以“照样作”结束,“作”的重心绝不可轻忽!
  撒玛利亚人明显的“作”包括主动“上前”,“倒油和酒在伤处”,“包裹”,“扶上牲口”,“带到客店”,“照顾”;第二天,“拿出两个银币”,“交给店主”,叮嘱店主“照顾他”,提出保证,付出承诺,承担支付未来一切费用。较为隐藏的“作”:荒山野岭,油和酒不是随手可得,是上路前的准备,更携带多些银币以备路上所需;遇盗者的衣裳已经被剥去,“包裹”的布大可能是撒玛利亚人自己的衣服。撒玛利亚人之前必须具备救伤的知识,技巧和步骤等等。
  圣父颁法,圣子释法,前颁后释,互相呼应。圣父要求“爱邻舍如同自己”,圣子所释必然吻合,耶稣透过比喻诠释“为邻之道”,必达律法之标。撒玛利亚人胜任吗?怎样“爱邻舍如同自己”?什么是“爱自己”,“如同”?
  粗略说,“爱自己”是运用神赐人那与生俱来的本能保护和照顾自己。如果保护照顾不来,受到伤害,就会自己疗伤,直到痊愈。即使当自己如遇盗者般,落在同样的人间惨遇,绝不会吝啬任何资源不给自己疗伤。那时,撒玛利亚人依据他当时所拥有的资源,按伤者的伤势,运用的油,酒,布,牲口,银币,时间,陪伴,担保,不为自己留下任何储备,不自私地慷慨地分与遇盗者,对待遇盗者如同对待自己,“待邻舍如同自己”,撒玛利亚人确实彻底胜任。
  小学时在学校里,有一种“贴堂”教室文化;每当有同学完成一项优良作业,老师会把佳作贴放墙上壁报板,让其他同学能够观读。此举目的,一方面以“贴堂”对优秀同学作为嘉许,另一方面也是老师向其他同窗作推许,“这就是上乘之作,依样作吧。”如耶稣说:“你去,照样作吧。”
  耶稣所刻画那个撒玛利亚人所作的,只是建立一个“全”的上限,“尽”的能力,“尽”动用个人当时仅有的资源。遇盗者所得的,绝不可能超出撒玛利亚人所拥有的。如果当时有轮椅,遇盗者可以靠背而坐,毋须“卧”在牲口背上。如果有多一个人和一个担架,就可以抬送到客店;又倘若“他”是“撒玛利亚妇人”的话,岂能除掉自己的衣服,为受伤者包裹伤口?她与他岂可一起共处客店?没有自己的牲口随行的,岂能让受伤者上自己的牲口?如果店主不肯承担照顾,“转介”不成,愿意出更多的金钱也无人承接,无法施行。
  推己及人,当我们自己处于一个相同的水深火热困境中,还有什么期望?若已半死,借用名言:“休管白人黑人,照顾我的就是好人”,哪会计较得到多少恩惠呢?任何动慈心的邻舍,任何点滴善意关怀慈行,皆是于事有补,都会领情的。
  数年前我自己患了情绪重病,当时身,心,灵俱软弱,咽不下,眠不入,心力交瘁,体重跌了二十多磅。按医生敦促,立刻停止在教会的牧养工作;但心里十分挂虑担忧。最不安的:“为什么是我病?”不能接受当前事实:“这么重病?”甚至恐怕自己一病不起,内心有很多的恐惧。数天后有两对夫妇相约前来探望我:“病就是病,有病就医病!”多方的安慰,鼓励我要安心养病,不要记挂生活,然后每对夫妇拿出支票给我;最令我感动不已的,就是他们对我说了一句没齿难忘的话:“朱兄,我们一齐有粥食粥,有饭食饭!”我的眼泪如破堤般涌出来。其实,“我们有粥食粥,有饭食饭”是广东人一句很亲密的话,形容两夫妻在艰辛贫困的日子,肩并肩,手牵手熬过难关,互相鼓励和支持,是励志的枕边细语!当时十分软弱的我,“粥”“饭”无拘,根本“粥”“饭”都咽不下,但一句既亲切又“尽”的话,使我心受感动,身得壮健!
  是的,面对一个饥饿的邻居,只有“粥”,就分享“粥”;只有“饭”,就施与“饭”,或施或受,同样共同分享仅有的“粥”或“饭”充饥,待邻舍如同待自己。
  撒玛利亚人动了怜悯的心,承接遇盗者,承担照顾,承办到底,承诺回来,但是他不承揽,撒玛利亚人“尽作”了,然后“转介”与店主。

为邻之“结”

  “为邻之论”论完;“为邻之道”道完;“为邻之喻”喻完;我们不知道律法师有否依从耶稣的敦促,加入撒玛利亚人行列。宽容的主让律法师,也让我,也让你自行选择“去作”。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四四期 09.11
作者朱光泽传道为环球圣经公会特约编辑。本篇的经文录自圣经新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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