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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2017.1 第187期

阿摩司书(一)

统管全地的公义上帝

黄志伦

 

经文:阿摩司书一至二章

  阿摩司书的作者是提哥亚人阿摩司(1:1)。阿摩司是在乌西雅作南国犹大王,在耶罗波安二世在北国作以色列王的时候作先知,那是大约主前780至740年之间。提哥亚是南国犹大的一个小城,换言之,阿摩司是南国犹大人,被上帝呼召到北国以色列作先知。

  阿摩司在经文里坦然地说,他本来是牧羊的,是修剪桑树的(7:14-15),是个很平凡的人,没有高尚的职业和学问,也不是出身于先知的传统。但阿摩司却被上帝呼召,成为上帝话语的代言人。原来,不是我们拥有什么,而是只要上帝的呼召临到,上帝的灵在我们的生命里,而我们又愿意回应上帝的呼召,把自己放在上帝的手中,靠着上帝的大能,就可以在上帝里做许多工作。

  阿摩司书全书分为三大段。第一大段是一至二章,先知向八个国家作出指责,述说他们的罪行和即将面临的审判。第二大段是三至六章,讲到以色列人将遭受的灾害。最后一大段是七至九章,那里论到上帝的心意。我们将会一连三次讲论这三段信息。

一.列国的罪行(1:3—2:3)

  在第一至二章,先知用相当统一的格式向八个国家宣告信息。第一个提到的是大马士革(1:3-5)。大马士革人用打谷的铁器蹂躏基列(基列是以色列的其中一个地区)。打谷的铁器是拴在马或驴背的,当马或驴走过稻田时,它就挤压谷类,使它们掉在地上。这些大马士革人用残酷的暴行来欺压以色列人,因此上帝要刑罚他们。

  第二个国家是非利士(1:6-8)。非利士在以色列的西南部,经文提到的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和以革伦,都是非利士的大城市。非利士将要被灭绝,因为他们把全部的俘虏交给以东;这是指他们犯了贩卖人口的罪,这样的国家要遭受上帝的刑罚。

  第三个国家是推罗(1:9-10)。推罗是腓尼基主要的城市;与非利士人一样,他们把全部俘虏交给以东,难逃上帝的刑罚。

  第四个国家是以东(1:11-12)。以东人跟以色列人原是兄弟,以东人就是雅各的哥哥以扫的后裔。他们不顾手足之情,追杀以色列人,而且是三番四次的要赶尽杀绝。以东人对弟兄一直怀恨,对弟兄没有丝毫怜悯,这是上帝所不喜悦的;上帝要用战火来刑罚他们。

  第五个国家是亚扪(1:13-15)。亚扪为了扩张疆界,剖开基列孕妇的肚腹。在战争时,为了让敌军绝子绝孙,把怀孕的妇女杀了,实在惨无人道;上帝要刑罚这样的人。

  第六个国家是摩押(2:1-3)。摩押把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这种行为在当时是一种亵渎和侮辱。在战争中,人应该把战死的尸体埋葬,这是沙场上也是圣经的要求。摩押人不但没这样做,而且还把以东王,一国之君,化为乌有的烧尽。这种亵渎和羞辱,出于恶毒的心肠;上帝的刑罚要临到他们。

二.上帝子民的罪行(2:4-16)

  外族人犯罪,上帝刑罚;上帝的子民犯罪,上帝同样刑罚。先知同样责备上帝的选民;他责备犹大国弃绝耶和华的律法,不遵守典章,拜偶像,走错路。先知没有像责备之前六个外族国家般指责他们恶毒、凶猛和残暴的行为,但并不代表犹大国民没有这些恶行。在上帝眼中,一个属于上帝的人,如果有这种恶毒残暴的行为,一定是他离弃了上帝。如果他们谨守上帝的律法,按着上帝的教导而行,就不会如此;因此先知责备他们那基本的问题。当一个信徒不肯谨守上帝的律法,他就开始远离上帝;信徒在生活上出现问题,往往是因为他跟上帝之间的关系出现问题。“耶和华这样说:犹大三番四次犯罪,我必不收回惩罚他的命令。”(2:4)这句话与之前论到六个外族国家时所说的一模一样;犯罪的人必遭受上帝的刑罚,这是连上帝的子民也不能幸免的。如果有一天我们犯罪受到上帝的惩罚,应当知道是因为自己得罪了上帝而受罚;不要在上帝面前问:“主啊,我是你的子女,为什么你这样待我?为什么把这样的刑罚降在我身上?”离弃上帝是犯罪的根源;我们应该警醒,行在上帝的要求中。

  先知最后用最长的篇幅提到北国以色列。以色列国犯下五种罪行;第一,欺压穷人。“他为了银子卖义人,为了一双鞋卖穷人。他们践踏穷人的头,好像践踏地面的尘土。”(2:6-7)义人是遵守上帝话语的人;一个义人借钱没有能力偿还,这些以色列人就把他卖给别人做奴隶。上帝给以色列人富足,但是他们没有用来帮助穷苦的人,反而用富足来欺压穷人,这样的行为是上帝所不喜悦的。

  其次,淫乱无耻。“儿子和父亲与同一个女子亲近”(2:7),这是道德的败坏。第三,没有怜悯。“他们躺卧在别人抵押的衣服上面”(2:8)。按照摩西的律法,如果一个有需要的人借钱,用衣服做抵押,到了日落之前,这借钱的人就算没有能力还钱,那个借钱给他的人,也必须把抵押的衣服先还给他,因为晚上他需要衣服来遮身取暖,这是怜悯。可是这些以色列人不但没有还给他,甚至还躺在他的衣服上,只顾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别人需要,毫无怜悯,是上帝所不喜悦的。

  第四,忘恩负义(2:9-10)。先知向以色列人重述他们的历史:上帝曾经领他们从埃及地出来,四十年在旷野一直带领他们,使他们得到土地,建立国家。现在他们有了丰盛的富足,就忘记了昨天施恩给他们的上帝,这是忘恩负义。我们蒙恩,就要报恩;蒙恩不晓得报恩,忘恩负义,这样的行为是上帝所不喜悦的。

  第五,藐视先知(2:11-16)。上帝在他们当中兴起先知,但是他们不让先知说预言,故意拒绝上帝的话。

  先知阿摩司一口气向以色列人宣告这许多罪状,比前面列国更加的详细,为什么?因为阿摩司被呼召就是要去到以色列人当中做先知,职责所在,不得不讲。他越爱以色列人,就责备得越多,所谓爱之深、责之切。这时候的以色列国正值耶罗波安二世执政的时候,国泰民安,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们生活富裕;但人民道德败坏,灵性衰退,欺压穷人,淫乱无耻,毫无怜悯,忘恩负义,不听上帝的话。我们是否也生活在这样的情况呢?在富裕的生活里,我们的道德怎样?灵性光景怎样?如果我们也像以色列人一样,上帝给我们富足,我们反而去欺压别人,没有怜悯的心肠,不听上帝的话,忘恩负义,淫乱无耻,那我们会不会像以色列人一样遭受上帝的责备和刑罚?

三.上帝是统管全地的公义之主

  总结阿摩司书第一至二章的信息,可以得到三个结论。第一,上帝是统管全地的。上帝的选民犹大和以色列犯罪,做了不讨上帝喜悦的事,上帝刑罚他们;但是那些不是上帝的选民犯罪,做了不讨上帝喜悦的事,上帝同样会刑罚他们。因为上帝是统管全地的主,祂是普世的上帝。

  第二,上帝是公义的。上帝绝对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必定刑罚那些做错事的国家和做错事的人;不管那个国家或者人物是否认识上帝,只要是做错事,上帝的刑罚就会临到,因为上帝是公义的上帝。

  第三,先知的信息中一再出现“三番四次”(1:3、6、9、11、13,2:1、4、6),可见上帝对罪行的容忍是有限的。若我们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犯罪,上帝必不纵容。当我们犯罪,上帝责备我们;如果我们再犯,上帝警告我们;如果我们重犯,上帝的杖举起来;如果我们执迷不悟,上帝的杖就打下去,惩罚就要临到。上帝是轻慢不得的,我们应当在刑罚还没来到之前,赶快悔改。

   

金灯台活页刊第187期 2017.1
作者黄志伦牧师为新加坡神学院讲师;本文是作者的讲章摘录。本文的经文录自《圣经新译本》。

插图:Agnes Leung(agnesleu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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