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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灯台活页刊
2025.1 第235期


查经讲章大纲

生命之道

黄彼得

经文:约翰壹书一章1至10节

 

引言:

  约翰壹书的背景是在希腊多神与乱爱情欲的世代中。有基督生命的信徒,当如何传递生命之道,过爱的生活,去影响世代的人类?

一.基督所传受的生命(约壹1:1-3)

  1. 这生命是起初原有的,而不是那后来犯罪变质的。
  2.  这生命是具体的,可听,可见,可摸(约壹1:1)。不是抽象,不是虚幻,不是所谓精神的事。
  3.  这生命已显明出来;可见,可见证。
  4.  这生命原与父同在,即与永远的源头父神同在;是永远的生命(约壹1:2)。
  5.  是可传递的生命(约壹1:2)。肉体生命可传递,属灵永恒的生命也可传递。
  6.  这生命是在基督里传递,有这生命的人可与父神和基督相交。我们灵命的相交如何?

二.生命的道借交通传递(约壹1:3-4)

  1. 从父借基督传给我们,从信徒再传给信徒(约壹1:3)。作见证的目的是传递生命;这是我们当反省的。
  2.  生命可用书信交通传递,使我们喜乐,就同得生命之乐(约壹1:4)。

三.神的生命之道是光(约壹1:5-9)

  1. 神是光(约壹1:5)。生命是光,表明圣洁光明,公义,纯洁,这是生命的本质。我们与生命的源头相交通,即有这光明,圣洁,公义的生活。这生命之光是具体的,可听可传的;就是可以接受,可以传递,而不是虚构的。
  2. 在真理中与神相交,就不在黑暗里,就是不再过黑暗不能见人的生活(约壹1:6)。
  3.  靠基督宝血得洁净,在神的光中与神相交(约壹1:7)。
  4.  有真理的表现,就是真实,诚实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不达到神的标准,即是看见自己的罪(约壹1:8)。
  5. 在光中与神相交的表现,就看见自己的罪,而勇敢认罪(约壹1:9)。以神在圣经中的标准来自省,并认罪悔改,立志不再犯罪。神的诚实必免我们的罪。这样我们可与神无阻挡的相交。
  6.  有神的道在心中的证明,知道自己犯过罪。人如说自己无罪,那就是没有道在心中(约壹1:6),就是没有生命之道在心中。神的话如镜子(雅1:22-25),可照明我们的本相。

思考问题:

  1. 我们是否已接受基督的生命之道?
  2. 我们有否传递生命之道?
  3. 我们如何活在神道的光中? 

 

作者黄彼得牧师为东南亚圣道神学院荣誉院长。本文选自《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全部大纲共约二千三百篇,已在金灯台网站goldenlampstand.org发布。欢迎浏览或下载,费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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