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教会执事会中有人主观非常强,他的意见若不被采纳,总是不肯罢休的,虽然表决通过后他们仍不合作。请问该怎样处理﹖
看情形你们的执事会需在教会真理上有更多学习。不妨试行在每次执事会前一段事工分享的时间,专讲实用方面的教会真理,事奉的心态,如何同工等类问题。此外找时间探访那几个人,使他们认识自己的职责,行使职权的范围,对神对人,对会议的决案,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执事会中若有经常固执己见的人,牧者应(1) 留心可运用圣经真理的机会,遇到所商讨的事已有明确真理原则可循,即当按圣经真理下决断,使整个执事会趋向于寻求以圣经真理为行事中心。(2) 勉励他们在与真理无碍的事上互相包容。所有为个人争面子,显示影响力的举动都是出于肉体的罪(加五:19-21)。在教会事奉的人应留意,我们可能在原本无碍于真理的事上,采用了完全背乎真理的态度或手段,坚持己见!
鼓励执事们在神家的事上留心神的引导。对某件事若大家还不能同心,是否需要急于表决?在“可行”的事上应先考虑行的结果是否使教会受益,神得荣耀?
教导会众在选举执事时,不但要留心他们个人的才干,学识,恩赐,还要留意他们是否易于与人合作,是否专一高举基督。教会的圣职,不是为满足那些爱显露个人才华学识的人而设,是为神家的需要而设。那些谦卑地让神在他们有限的才能之外显出祂的怜悯恩慈;让祂在人不可见,不可能之中暗施恩助,使教会各项措施虽或因人智慧不一而有过犹不及的情形,却仍因同心倚靠神而终于获得完满效果。这等人才是神所要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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