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提及主回答门徒的问题已说明,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六至七节是“灾难起头”的预兆,而灾难的起头(7-14)就是“大灾难”(15-28)的预兆,而大灾难又是主降临到地上的预兆。
这一段之大灾难是特别关系以色列人,因:
A. 本段的记载与基督即将降临到地上的事紧联在一起(参28-31),而教会是在基督从父的右边降临至空中时,就被提与主相会,所以这时教会已被提。
按启示录第四章起已不提教会在地上的事,而第七章则看见教会已到天上。但不信的以色列人必不能被提,而与其他不信者同留地上,却被地上万民恨恶(太二四:9,可一三:13,路二一:17),终被万国围攻:“因为我必聚集万国与耶路撒冷争战”。所以大灾难中,犹太人处境特别艰困(亚一四:2)。
B. 第十六节说明“那时,在犹太的应逃到山上”,第二十节特提“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都显明与犹太人特别有关系。因犹太人当然住犹太地,且严格遵守安息日,而基督徒却不守安息日,乃是在主复活日聚集敬拜。
C. 本段中三次提及“选民”(22,24,31节),这是圣经对以色列人常用的称呼。主耶稣讲这预言时,新约教会还没正式成立。虽然基督徒是神所拣选的百姓,新约书信中不少这类教训(太九:11,一一:5,7,28;帖前一:4;彼前一:2,二:9,五:13;多一:1,约贰:1,13)。但用“选民”直接称基督徒仅见于歌罗西书第三章第十二节,大多数称门徒,基督徒,圣徒,弟兄们等。而教会书信中,有时仍以选民称以色列人(提后二:10),因以色列人被称为选民,从摩西到新约已有千余年的传统。而外邦人因信靠基督可算为神的百姓,这观念在当时的教会仍是新观念,故书信中避免或未习惯直接用选民称基督徒。另一方面,这也可使基督徒与犹太人有明显分别,何况犹太人也必不喜欢这种混淆。
D. 本段提醒“选民”不要误找假基督的话,不像是对基督徒说的,却更可能是对以色列人说的。因犹太人不信基督已来临,他们仍等候基督来到,所以他们所等的是基督成肉身的来到,正如本段第二十三节说:“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但教会已接受死而复活之主,所等候的是要荣耀降临的基督,且要被提到空中与主相遇,根本不相信“基督在旷野…基督在内屋…”那类迷惑。假基督在教会被提之前对信徒的迷惑,只能在教训与信仰方面的误导,或邪灵所运行的神迹方面,教会却不会为着寻找再降临到地上之基督受迷惑。
“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太二四:15)
本节是解释预言极具关键性的经文。因它把但以理书第九章所预言的“那行毁坏可憎的如飞而来”,与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二章三至四节所说“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以及启示录所提的“外邦人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和那向神说夸大亵渎话的“兽”任意而行四十二个月(启一一:2,一三:1-6)连贯起来,并且把那“一七”之前三年半(亦即四十二个月或一千二百六十天),与后三年半划了一道清楚的分界线,告诉我们后三年半的大灾难什么时候开始。
“可憎的”,圣经常以拜偶像或行邪术占卜一类的事为可憎的,如: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恨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申一八:10-12)
“从前以色列王所罗门在耶路撒冷前,邪僻山右边,为西顿人可憎的神亚斯他录,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亚扪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筑的邱坛,王都污秽了。”(王下二三:13)
在此“那行毁坏可憎的”显然引自但以理书第九章二十七节,也就是老约翰所说的“那敌基督者”。“站在圣地”指那敌基督已完全显露他敌挡神的特性,与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二章三至十节所记的大罪人情形相同。这人在神看来是可憎的,因他集中了历代以来的假神,偶像,假先知,以及各种行邪术敌挡真神的人所作可憎之事于一身。他竟能公然“站在圣地”,可见那时这敌基督者已可以全无忌惮地大胆亵渎神,那就是后三年半大灾难开始的时候了。
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十五节下:“读这经的人须要会意”,与“凡有耳的就应当听”同属提醒性质的警语。前者为读的人,后者为听的人。“这经”应指旧约,特别是但以理书。读经的人需靠圣灵所赐的悟性,正确领会神借先知所写下的启示。主耶稣的话暗示神已经借先知写下启示,我们所应注重的,是如何靠圣灵领悟,而不是求神赐给像先知那样新的启示。
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十六节:“那时”,在这一小段中共提及三次。另两次在第二十一及二十三节。此外,还有十九节的“当那些日子”,和二十二节的“那日”(两次),都是指十五节所说“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的那时,也就是十四节的“末期”之后三年半。
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十八节:这些话都是形容战事和灾难的急迫,人们匆促逃避的情形。按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二十二节“因为这是报应的日子,使经上所写的都得应验”,证明这些灾难正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如:
“因耶和华有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赛三四:8)
“报告耶和华的恩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赛六一:2)
“以色列人必知道降罚的日子临近,报应的时候来到。(民说,作先知是愚昧,受灵感的是狂妄。)皆因他们多多作孽,大怀怨恨。”(何九:7)
主耶稣既引证这些先知的话,证明这些预言在基督之前都未应验,且证明先知这些预言的最终目的,并非仅指历史上的某一事故而是指向世界末期的“报应”。除了永世中的永刑之外,神也会在今世施行报应。除了个人因自己的罪受报之外,整个世界也会在末日之前受当得的报应。挪亚的洪水与所多玛,蛾摩拉的毁灭,已经是神对这个世代的警告。主耶稣责备伯赛大,迦伯农等城的罪恶时,提到“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也显示这世代会在“审判的日子”来到时受报应。
第十九节:“当那些日子,怀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祸了。”
怀孕奶孩子的“有祸”,这有祸不是责备的话。不是怀孕有什么错而有祸,乃因战祸来临急迫,怀孕妇人逃走困难的原故。
第二十节:“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
本节的话证明本段的预言特别关系犹太人,因犹太人才守安息日。此时他们圣殿已重建,在主讲预言之当日,犹太人守安息日更是无可置辩的(圣经通常选择可表明日后事情之历史为预言之资料,不在乎犹太人是否仍严守安息日)。
第二十一节:“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
本节明言本段所论的是大灾难的事,而且不是指主后七十年的耶路撒冷城遭毁的事,乃是将来才应验的。因这灾难不但空前且绝后──“从世界的起头直到今日,没有这灾难,后来也必没有。”(参启七:14,三:10)事实上今日战争之残酷,远甚于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毁之灾难,那就已证明耶路撒冷城在主后七十年被毁,不是“后来也必没有”的灾难了。
第二十二节:“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减少了。”
本节与上节互相补充,证明这大灾难是指未来的,因本节显示,这灾难一过,以色列人就得拯救,与先知所预言雅各家遭难之日的话相合(耶三○:7-8,赛一○:20-23)。
“没有一个得救”──这“得救”指身体的得救,即未因灾难死亡而仍生存之意。按撒迦利亚书第十三章八至九节,那时的以色列人有三分之二被剪除,却仍有三分之一存留。
第二十三节:“那时,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
本节描写当时犹太人将如何急切寻找基督的情形,以致有假基督乘机迷惑人。
这些话不会是指信徒说的,因信徒不会这样的寻找基督。他们知道基督除非不来,一来他们就被提至空中与主相遇,因基督与使徒都如此说明(约十四:1-3;帖前四:17),所以基督徒不会像犹太人那样说:“基督在这里或那里﹖在旷野或在内屋﹖”因他们已在空中与主相遇,并要一同降到地上。
第二十四节:“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
在历史上虽曾有好些假基督假先知出现,但这里所说是那最后的假先知,是能行大神迹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即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二章第三至四节,第八至十二节;启示录第十三章所说的假先知。
反之,现在并未见有假先知像这里所说的那种能力,可见这些话是指将来的。
这节圣经也显明地警惕我们,单凭神迹奇事是否真实,不足断定行神迹者的道理是否出于神,仍须在他所传的道理中去判断。
第二十六节:“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信。”
本节的意思是:基督的再来不是暗暗的,无人知觉的,与下节的话互相补充。这两节都指着第二十九至三十节主再降临说的。这时信徒已被提,所以这些话不是对信徒说的,与下文第四十三至四十四节的话完全不同,因主再来从父宝座降至空中是“不知道”的,像挪亚洪水那样不知不觉就来了!从空中降到地上则是“众目”都要看见的(启一:7)。
第二十七节:“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
这是形容基督降临之迅速和光耀,是众目所共睹的。
注意:本段中的话,没有理由要按灵意解释。这些都是实话,所以要按字意应验。如:“山”(16节)就是山,“房”(17节)就是房,“怀孕”(19节)就是怀孕,“冬天”(20节)就是冬天,“安息日”(20节)就是安息日…故此“闪电”也就是闪电,并不另外代表什么东西。
圣经中的预言不能当预表,只有历史才可以作预表,我们不能把将来之事预表已往之事。预言都要按字句应验才算应验,否则,就只是局部应验,或尚未应验。
但象征性的预言除外,如旧约先知有时自己成为一种象征,以预言日后之事(结四:4-17,五:1-17等等)。又如启示录中有些预言本身就是一种表号,就是寓意性的预言,则未必按字句应验。
第二十八节:“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
本节同样应按字意解。“尸首”与“鹰”并不另外预表什么。这句话可能是当时的成语,其意义与“形影相随”相似。
本节应与启示录第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节的事对照。按启示录第十九章十一至十六节论基督降临。而下文第十七至二十一节是紧连着基督降临发生的事,就是敌基督与其随从者被歼灭,天使请空中的飞鸟来赴大筵席。在此第二十七节论主降临之迅速,紧接的二十八节就说“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主从空中降临到地上,与敌对祂的人受报应,将会是紧连不分的事,如“光”之照明与黑影之同时发生是不可分开的。换言之,基督降临之时,就是敌基督立即遭报之时,也就是苦害选民的仇敌立即受罚之时了!
这样,本节的话与上文的意思连贯,劝告选民不要听信人说基督在这里或那里,因若基督果已再降临,则他们的仇敌也会同时被歼灭,他们的灾难也就结束了。
第二十九节:“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
有人将这里的日月星辰作灵意解,比作世上君王及掌权者,理由是先知以赛亚也曾以巴比伦王喻明亮之星(指撒但,参赛一四:12-13),星辰之坠落代表世上国权之丧亡。但按这里之上下文没有必须按灵意解释的理由,与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二至第十三节以明亮之星喻撒但之坠落不同。因在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二至第十三节所喻之星是会说话的:“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一四:13-14)若是普通的星,怎会说要升到与“至上者同等”﹖经文本身显示需作灵意领会,但在此则否,反倒显明这些现象都是实际可能有的而应照字句的意思了解;并且这种日月的超奇现象,历史中早已发生过。如:
1) 埃及的十灾中也有黑暗的灾(出一○:21-23)。
2) 神降临西乃山宣布律法时,也曾使西乃全山震动(出一九:16-19,二○:18)。
3) 主受死时曾发生地大震动,磐石崩裂的奇事(太二七:51)。
这样,在主二次降临,世界末了时,日头变黑,月亮不放光,当然也是完全可能的现象,故本节所论之天势现像都是会实在按字句应验的。
按启示录第六章揭开第六印时,有“日头变黑象毛布”之灾,那是在灾难的起头之前三年半之事。但这里是说“变黑了”(与马可福音第十三章二十四节同),不是“像毛布”,且是与基督降到地上前紧连着发生的事,可见不是同一次。在大灾难中日月变黑不止一次(见上文及启示录讲义)。
这些兆头虽然奇异,却不可因不信而把它当作寓意解释。预言若没有充分的理由,都应按字句领会,因圣经的目的是要把神的旨意启示给人知道,不是故意使人难明。
第三十节:“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人子的兆头”──兆头原文也可译作神迹。不是指上文的各种天然现象的变化,而是特指一种──“人子的兆头”。但那是什么兆头则未有明说,大概是下句“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而言。
“万族都要哀哭”──与启示录第一章第七节“众目都要看见祂,连刺祂的人也要看见祂,地上万族都要因祂哀哭”相同,证明这里的降临是主从空中降至地上的降临。这句话也表明主是带着复活荣耀的身体降临。
“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应验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六十四节,使徒行传第一章九至十一节的话。圣经中每论及神的荣耀时,也常提到云(出一九:9,16,三四:5;诗九七:1-2;太一七:5;启一:7,一四:14-16)。“驾云”是按当时人的观念而说的,目的仅在表明祂的再来,不再是卑微,没有人知道的,乃是大有荣耀,非同凡响,是神所印证的荣耀降临。
第三十一节:“祂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
“号筒的大声”也可译作“大筒号”(见吕振中译本),英文N.I.V.译作“A GREAT TRUMPET…”似乎是一个特别的号,与启示录中的七号不相同。
按旧约以色列招聚百姓起营前,即先吹号(民一○:1-10),祭司在禧年时也要吹号(利二五:9-22)。禧年吹号乃是千禧年平安国开始的象征。这样,本处的号既是千年国之前奏,灾期之结束时吹的,也合乎旧约的预表。
所以,这号与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十六节之号不同,那是在大灾难前信徒被提之时,即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五十二节信徒首次复活之时。那时信徒被提至空中与主相遇。本处是在后三年半之末,灾期结束之前,信徒与主同降临地上之时。前者是为提接信徒,后者是招聚选民。
“从四方…招聚了来”──那时,摩西在申命记第三十章三至四节所说的话,耶利米与以西结所说的话(耶三二:37,结三四:13)都完全应验了。
(本章基督回答门徒在第三节的三个问题,到此已完。下文第三十二节起,是基督开始劝勉门徒要儆醒预备祂再来的话。包括若干例喻,本刊选载至此为止。其余有关主再来比喻,日后另行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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