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虽然知道了解比喻,要先明白它取喻的重心,但问题是,有些比喻并不容易摸着它的重心,娶亲筵席的比喻(太二二:1-14)正是一例。
1. 要明白这比喻的重心,首先不要忽略“天国好比…”这句话是指下文整个比喻,不是单指比喻中的某一个人物或某一件事。就如:天国不是好比一个王为儿子摆设娶亲筵席;也不是好比王打发仆人请被召的人来赴席。而是好比:由第三节到十三节的整段描写的情形,这是了解所有天国比喻非常重要的关键。
2. 这比喻很自然的分作两段讲述。首段讲述那王怎样打发人去请被召的人来赴席,而都被拒绝,王大怒而发兵除灭他们。末段讲述王怎样从岔路口邀请人来赴席,在赴席的人中有人不穿礼服而被丢在黑暗里哀哭切齿。多数人只注意了首段,以为这比喻的重心是讲述人们怎样拒绝王的邀请,暗指人怎样拒绝福音,因而下意识的以为末段那些愿来赴席的人就是已经接受福音的人。其实这观念是读圣经的人自己加进去的,应先除去这成见。整个比喻所要取喻的要点,在首段中未完整,要把末段加在一起才完整。
3. 圣经本身并没有把不来赴席的人解作不接受福音的人,也没有把不穿礼服的人解作没有好行为(或类似的讲法)的人。整个比喻是在讲述两种在天国外围的人会被“除灭”(或同类语):一是拒绝赴席的人,二是赴席而不穿礼服的人。他们无分于天国的原因,虽有五十步至百步之别,他们被摒弃于天国门外的结果则是相同。
4. 这比喻的主要争论在于不穿礼服而被丢在黑暗里的人是谁?有三点可从经文本身确定:
A. 他被丢在黑暗里与他的“善恶”无关。因第十节明说“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所以凡以人的善恶(或成败)作为这人被丢在黑暗里的理由,都不合圣经本意。
B. 圣经相当有力的暗示,所有赴席者的“礼服”不是出席者自备,而是主人预备的。因:
a. 这些人是从岔路口请来的(9节)。
b. 王责备那人为何不穿礼服时,那人“无言可答”(12节)。
所以这“礼服”若用以象征赴席者本身的善行或别的属灵成就,都不合宜。若用以象征神的恩赐或基督的义袍方面则较适合。
C. 不穿礼服者的结局与不肯赴席的结局相同:
a. 都无分于主的筵席,或被除灭(7节),或被丢在黑暗里(13节)。
b. 都是被召而没有被选上(14节;参4,10节)。
5. 此外,这比喻与上文联系。上文第二十一章四十二至四十四节主耶稣对犹太人说:“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这样,本喻的首段用不同借口拒绝赴席的三种人都是指犹太人,而末段王往岔路口,“凡遇见的都请来”的,该是一切外邦人。但不是所有被请的都自然可以在王的筵席上坐席,而是请来又穿礼服的人,才可以坐席(才可以有分于神的国)。这样,不穿礼服的人,就是不靠主的恩典而自以为义的人。这些人虽有机会听福音,却无分于神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