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信徒祭司-敬拜和见证

潘国华

 

  在新约圣经中,虽然使徒彼得将“信徒祭司”这真理很清楚地在他的信书中显示出来(参彼前二:9-10),但在差不多二千年的教会历史中,教会只是很片面地甚至错误地去了解“信徒祭司”这真理。教会历史告诉我们,在主后五百年至一千五百年的中古时代中,教会被一种称为“神父圣职主义”所笼罩着。当时,教会里的一切圣职都完全由神父或圣职人员去担任,平信徒毋须或甚至不准个别查考圣经,只有神父,修士才可以去研究圣经和教会传统,然后教导信徒。这种情形引致教会非常腐化,因为教会注重传统过于圣经,强调好行为过于神的恩典,当时教会还推行卖赎罪券。由于种种教会的腐败,一班领袖例如约翰克里夫,著名的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等,分别提倡宗教改革运动。

  宗教改革运动带给教会很多贡献,其中有三样是不可忽略的:(1) 提倡“信徒祭司”的教义;(2) 强调圣经为绝对,独一的权威(当时一个口号:“只有圣经”或“唯独圣经”);(3) 强调神的恩惠,得救是本乎恩,“因信称义”,“唯独恩典”。

  由于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教会开始明白“信徒祭司”这真理。但很可惜,教会对这真理的认识,只可算是到了某种程度而已,未能说她是完全把握整个真理的要义。换言之,这教义只是在救恩真理的层面上被认识,未能在教会整体的层面上被认识。进言之,“信徒祭司”这教义只被认为指到每一信徒可以直接到神那里去,毋须透过人的媒介,例如神父等。这个认识只是片面的,不是全面的。全面的认识最少应包括信徒参与教会的各圣职在内。换言之,“信徒祭司”教义一方面包括救恩的层面:即指信徒可以靠着耶稣直接到神那里去,毋须借着一位神父;另一方面亦包括教会的层面:即指信徒要参与教会的各项职事,因为信徒是祭司。

  若果我们要对“信徒祭司”这教义作进一步的认识,还得回到圣经去看这真理。使徒彼得在其书信(彼前二:9-10)不但指出“信徒祭司”的教训,更列出它所包括的内涵。套用史托德牧师在他的书合为一人(One People)中的描写:“信徒祭司”包括“敬拜”和“事奉”,亦即教会是“敬拜的团体”和“见证的团体”。简述如下:

教会是敬拜的团体

  新约圣经很强调教会最大,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敬拜神。这点彼得也十分看重。彼得指出:“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5)。由此看来,教会并非一所建筑物,而是一班信主耶稣的人,一同作活石,被建立成为一个属灵的宫殿;而教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借耶稣基督向神献上祂所喜悦的属灵祭品──敬拜。

  何谓“属灵祭品”﹖据圣经的教训,属灵祭品是指“祈祷”和“颂赞”。“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来一三:15)。这里提及颂赞是属灵的祭品。启示录第五章八节提及二十四位长老拿着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是众圣徒的祈祷。由此可知祷告也是属灵的祭品之一。

  诚然,教会首要的任务就是敬拜,这是神的心意。究竟神怎样预备教会,以致她成为一个敬拜的群体﹖彼得在他的书信(彼前二:9)以四个教会特质去提醒信徒,并注意自己尊贵的身分──“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现将这四个特质简述如下:

  1. “被拣选的族类”:“族类”即种族,这词暗示每一位信徒都是源出一灵的,我们都是神借圣灵重生了的。套用彼得的话(彼前一:23):“我是神话语的种子所生的。”神将我们从千万人中拣选出来,成为一个“族类”,这是祂的美意。

  2. “有君尊的祭司”:旧约圣经记载神拣选以色列人作君尊的祭司,目的是叫他们成为“外邦人的光”,将神的真光照亮外邦人,叫他们可以认识神的救恩。原来“祭司”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做神与人之间的媒介。可惜,以色列人因忽略了这点而失败了。故此,神拣选祂自己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作为大祭司。不是承接亚伦的等次,乃是承接麦基洗德的等次(来七:1)。而这位麦基洗德不单是神的大祭司,而且他也是撒冷王。如今,耶稣基督既承接麦基洗德的等次,故耶稣也不单是大祭司,祂更是万王之王,耶稣是大祭司君王。而且,信徒也因着主的缘故,不但成为祭司,而且是有君尊的祭司,更是祭司君王(启五:10)。

  3. “圣洁的国度”:“圣洁”带有“分别出来去事奉神”的意思。既然神是圣洁的,蒙祂拣选的人也应追求圣洁。彼得在圣经中(彼前一:2,22)分别提及信徒得以成为圣洁的缘由,乃因耶稣宝血的洁净圣灵的工作,也是由于神的真理。故此,信徒要顺服圣灵的引领,遵照神的教训,去过圣洁的生活(彼前一:15-16)。

  4. “属神的子民”:“平信徒”这词乃取材自“子民”之希腊文,原意是“人民”。当提及“平信徒”这名称时,人往往以为它与“圣职人员”有一种对立的意味。在“神父圣职主义”的影响下,“圣品人员”及“平信徒”似乎代表了教会中的两种阶级。事实上,这是不合乎圣经的教训的。无疑在功用上,牧师,传道与教会信徒有些分别,因为神特别委派一些人作牧养教导的工作,这是牧师的工作,目的是装备圣徒,以致他们能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1-16)。故此,在本质上,教牧及信徒都是神的子民,都是神的平信徒,大家都属于神,特别归给祂,并不分圣品或平信徒。大家都是祭司,在神的家中事奉,彼此服事。

  从此可知信徒既为神的祭司,有三件事是不可疏忽的:

  (1) 所有的信徒都可以直接到神那里去(来四:16)。因为信徒既是祭司,故此可以靠着主耶稣,直接到神那里。

  (2) 信徒不但个别是神的祭司,也是彼此为祭司,即应彼此服事,彼此代祷。因为信徒不单独自作祭司,而且是整体作祭司,成为祭司的群体(Priesthood),故应服事他人,而且彼此服事,彼此代祷,甚至一同服事,一同祷告。

  (3) 信徒不但是在教会内作祭司,更是在社会中作祭司,意即信徒要将神介绍给人,也将人带到神面前,这是祭司的工作,这也是教会的第二个任务。

教会是见证的团体

  神给予教会尊贵的身分,并不是叫她自我陶醉。神对教会有一个双重的目的,就是敬拜和见证。教会要成为一个见证的团体──“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下)。换言之,教会要作两件事:

  (1) 要做一个号筒,将好消息向人宣传,亦将神的忿怒和审判的信息作个警号,警告世人要离弃罪恶,归向神。

  (2) 要做一面镜子,去反照神的光,将神的光反照在这世界的黑暗中。

  由此可见信徒的职责是要去见证神的恩典,将神介绍给未信主的亲友,将人带到神面前。

  信徒既为祭司,理当在教会里事奉敬拜,在社会中作见证。这是“信徒祭司”的权利和义务──敬拜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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