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灯台》活页刊

作“完全人”的意义

郭文池

 

前言

  在近代基督教历史上有一个争论,就是基督徒在今世能否成为“完全人”。十八世纪英国奋兴布道家约翰卫斯理主张属神的人今生可达至“完全人”的境界,以致在生活上不会犯罪。一般福音派及基要派信徒却相信除了主耶稣以外众人皆罪人,所以在人生之中不可能有“完全人”。两方面都有经文支持,只可惜在了解这课题上,欠缺一个清楚的定义和共识,及较少作深入系统性的研究。本文尝试将新旧约圣经中提及有关“完全人”的经文加以归纳及分析,以便能得出一个较清晰的意义。

一.“完全人”是圣经吩咐

  不少人忽略“完全人”这个圣经真理,主要原因是以为圣经只有少量而又不清晰的经文记载,因而认为有关“完全人”的教训并非重要的真理。但事实上,“完全人”在圣经中出现了超过五十次;而从这些经文中,信徒可清楚看见,“完全人”是属神的人今生达至的目标。首先,从经文中,可看见一些属神的人已达至“完全人”的境界。第一个在圣经中被称为“完全人”的,是挪亚,圣经说:“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挪亚与神同行。”(创六:9)另一位提到的“完全人”是约伯,神对魔鬼见证他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伯一:1,8,二:3);除了挪亚及约伯外,在圣经中自称或被称为“完全人”的,还有希西家(王下二○:3;赛三八:3),大卫王(撒下二二:24;诗一八:23)等。

  除了这些例子外,从圣经中,我们也清楚看见是神吩咐属祂的人作完全人。当神向亚伯兰显现时,祂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一七:1);保罗嘱咐那充满问题的哥林多教会说:“…我们所求的,就是你们作完全人”(林后一三:9,11);主耶稣在世曾在登山宝训中教导祂的门徒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若果我们相信登山宝训的其它教训,诸如论爱仇敌,论不可奸淫,论祷告…等,都是主要求祂的门徒今生生活应有的质素,我们就没有理由单单将“作完全人”的吩咐看作是今生不可能活出的目标;换言之,“作完全人”是圣经清楚的吩咐,是信徒在生活上应有的表现。

二.“完全人”的义意

  若果“作完全人”是圣经的吩咐,但另一方面差不多所有信徒都在经历“不完全”的生活(连约翰.卫斯理都承认自己未达至“完全人”的境界),那么这里显然有一个理论与实际生活的矛盾。就因着这个矛盾,有不少人以为“完全人”只是相对性的标准,不是一种完全无罪的生活。例如圣经说:“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这只是说挪亚在“当时”罪恶滔天的民众中“比较完全”,而并非在生活上没有犯罪。

  这样的解释,除了在释经上有一定的困难外,还有这和主耶稣清楚的吩咐有明显的冲突。主耶稣并非吩咐门徒要在世界上作一群“比较完全”的人;而是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即是说,这不是一个以人的标准作完全人,而是以“天父的完全”作完全人。若是这样,我们这班蒙恩的罪人,不禁会问:“这话甚难,谁能听呢?”

  感谢神,祂所赐的救恩,是一个因信称义,白白蒙恩的福音。信徒是完全因神的恩典而得着救恩;照样,信徒也是完全因神的恩典而过着圣洁生活。希伯来书的作者明确指出,律法及祭物不能叫人完全(来一○:1);相反地,只有主耶稣一次的献上,“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一○:14)。圣经中多次提及信徒的圣洁是基于耶稣基督的救赎功劳,并非因信徒努力修练的结果(弗一:4;西一:22)。信徒大都明白我们是“因信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称义。”(罗三:24)但同样地,信徒理应知道圣洁的生活也是“圣灵的果子”(参加五:22-23)。

  什么是“完全人”?笔者的结论是任何人,包括信徒或非信徒,只要靠赖神的白白的恩典,认罪悔改,因着主耶稣代赎的功劳,他(她)们就获赦免,也就是主耶稣在登山宝训所讲及的“天父的完全”。换言之,圣经所讲的“完全人”,并非人努力追求的成果,而是指罪得赦免的身分。

三.“完全人”的成长

  什么?“完全人”也要成长吗?是的,完全人也要成长。“完全人”不是在一个灵命静止的情况过圣洁的生活,更不是到了一个“超级属灵”又“不可能犯罪”的境界;而是一个需天天努力持守的圣洁身分。保罗对腓立比的教会说:“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三:15)保罗吩咐腓立比教会的完全人“存这样的心”,是什么样的心呢?上文告诉我们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心志(腓三:13-14)。也就是说,“完全人”要不断努力追求成长。所以连保罗也承认自己不是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腓三:12)。

  信徒信主时,已蒙基督宝血洁净而得着“完全圣洁的生命”,这生命若再被罪所沾污,就只得来到主面前再求赦免,重拾“完全圣洁的生命”;因此,大卫祷告说:“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诗一九:13;参约壹一:9)也因为信徒天天地省察自己的生命,他(她)就能一天天地在“完全圣洁的身分”上成长。

结语

  不少改革宗神学家将“完全圣洁的身分”及“完全圣洁的生活”分开,以为前者是信主时就已得到;而后者则只是今生生活的目标。这样的二分法,虽有助于我们明白圣经中部分的真理,但却带来信徒身分及生活的分割。笔者认为以“完全圣洁的生命”就能概括以上两个范畴,并能综合圣经其他的有关“作完全人”的经文。这即是说,属灵的生命与肉身的生命有类似之处,当一个罪人悔改时,他(她)就像一个才生的婴孩,有一个“完全人的生命”,这婴孩从开始就从主那里领受了“完全人”的身分及生活;但同时,这“完全的婴孩”,理应长大成人,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参来五:13-六:1)。什么时候,这属神的“完全人”被罪恶所胜,他(她)的生命就出了问题,像肉身的身体有疾病一样,他(她)就当再到神面前求赦免,得医治,重拾“完全人”的生命和身分。

  弟兄姊妹们,让我们彼此勉励,今天在你的生命中,有没有隐而未现的罪呢?让我们再到主面前,重获罪得赦免的平安,再次在我们的生活上靠主恩“作完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