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都知道要赦免人的过错。然而,当自己要这样做的时候,就对赦免有各种巧妙的解释了。古诗人告诉我们:“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三二:1)到底“赦免”是一种宁愿吃亏而受损,还是领受一种祝福呢?
我曾接到过这样一个电话:我问她是哪一位?
“不必问啦!我告诉你,你也不认识我的。”
“那我相信,你一定有重要的事要告诉我!”
“没什么大事。不过,我憎恨我的母亲。”
“她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
“我从小她就不给我好好念书,所以现在我什么文凭证书都没有。目前,我既找不到好工作,又找不到好丈夫!”(怨叹一声)。
她到底是为“工作”烦恼呢?还是为“丈夫”烦恼呢?在我追问之下,发觉这只是其中两个“问题”而已。其实她还有很多烦恼的问题。她烦恼的原因,不是那些“问题”,而是这一大把问题的根源──恨。
当她告诉我,她是位约三十多岁的基督徒,每年上“教堂”不过两三次。她对传道人没有好感。因他们所讲的道,对她来讲,都是不能兑现的空论。她有时也用英文跟我讲话。不过,一听就知道,她的中英文都属“半桶水”的阶段。
隔了一周,在第二次的交谈中,我觉得,她既然是个基督徒,也肯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又愿意把自己的问题交托给主。我就进一步,要她面对她问题的根源──恨她母亲。
“你要向你母亲认罪!”
“No way!”她一紧张就用她的英文。“我这么大了,还去向妈妈认错?难道她没有错吗?”
“这是你必须要做的一步。不然,我就没有什么可以再跟你谈的了!”我表达得很是肯定。她说,让她考虑一下。
四天后的一个黄昏,电话铃响了:
“Something happened! Wonderful(有些奇妙的事发生了)…”又是她紧张时用的英文。
“What was it?(是什么事?)”我也用英文来应付她。
原来,那晚她回家后,一直不能入睡。有个意念一直催促她,叫她要去向母亲认罪。这样做实际上是要她先具有一个“赦免”的心,饶恕母亲以前所做的错事,以及这几年来在态度上言语上彼此冲突的事迹。要有这样一种心态,才能以认罪的方式,与母亲和好。对她来讲,这是件太不容易做得到的事。她躺在床上,用各种的理由来反抗这个意念。可是既不能胜辩,也不能入睡。最后,终于软化下来。
“好!我明天去向她认罪”。这样,就安睡了。
次日早晨,她先打个电话给她母亲:
“妈,今天中午前,我来看你。”
“不要来!不要来!电话里讲就可以了。”
“妈!我要来请你原谅我,因为我在好多事上得罪了你!”
“喔!…”
“妈!你要吃什么?我买了来。”
“不要,不要…”
“我买包饭来,好吗?”
“买包鸡饭就可以了!”
她买了一包鸡饭,加上一只肥鸡腿。
刚踏进母亲家,还没开始讲话,母女两人即相拥而哭了起来。虽然还来不及用言语表达,但都已意识到对方的心意。她们流下的泪,不再是忧伤,而是喜乐满溢的泪水。彼此的接纳,完成了赦免所能达成的果效。内心深处的平安,使母女俩从此言归和好。女儿再述说自己在信仰上得着复兴的见证,感动了老母亲也愿意来跟随主耶稣。
“赦免”不只是个要求,而是基督徒必须有的心态。是个主动的行为,却是个顺服主的记号。须有坚定的意志,但却肯依靠圣灵的能力。主耶稣不是叫我们“做”个世上的光,而说:你们“是”世上的光。一个肯“赦免”的心志,是具有虚心谦卑的样式。主耶稣在世上接纳税吏和罪人,祂在十字架上也赦免顶撞祂甚至钉死祂的世人。祂自己作了“世上的光”的榜样,叫凡跟随祂的,都要是世上的光。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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