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生命册上涂名?

陈终道

 

问题讨论:

  1. 信徒得救之后是否可能再灭亡?

  2. 不得胜的基督徒是否不能得救?

  3. 启示录中说老底嘉教会的信徒“不冷不热”就要把他们“吐出来”作何解?

  月前曾有读者询问启示录第二,三章中有关写给士每拿,撒狄教会的书信里,曾提到两句话,即启示录第二章十一节下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是否表示失败的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以及启示录第三章五节“凡得胜的…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这些话是否表示信徒得救后仍可能再灭亡?事实上除了这位读者外,还有好些人也有相同的疑问,甚至还有人认为主耶稣说老底嘉教会的信徒既如温水不冷不热,就要把他们“吐出来”,那吐出来也是表示不热心的信徒也要灭亡的意思。兹解答如下: 

一.反面推理不能作为信仰根据

  这两节经文都不是正面明确的说明,而是根据两句片语作了反面的推理而有的质疑。在读圣经时,反面或侧面推理可能有助于了解当时的背景或人物的心态。但用于作为信仰或教义的根据则极可能发生错误。例如主耶稣既对士每拿教会说:“你将受的苦你不用怕…你务要至死忠心…”可以推想当时教会可能面临可怕的试炼,甚至或有人会被处死。他们遭受这么厉害的苦难,因有人毁谤他们(启二:9)。这些推想只关乎人的处境和心态,但若因主耶稣应许他们的得胜者“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就反而推断基督徒若失败(若不是得胜者)就会灭亡,凭这样推理作为教义性的根据就不稳妥。

  又如:主耶稣责备撒狄教会“按名是活,其实是死,”又说“你要…坚固那剩下将要衰微的,”中文圣经小字注(衰微原文是死),我们可以推想撒狄教会可能有不少挂名的教友,挂名教友的影响力可能远远大过真信徒。这教会也可能曾经兴旺,现今却日渐衰微,灵性状况像将死的人。这些推理可有助于了解当时这教会的情况,但与基本教义无关,并无大碍。但若凭主耶稣对得胜者的应许;“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而从负面推理,不得胜的基督徒可能灭亡,这种信仰根据是不稳健的。

二.如温水吐出是灭亡吗?

  主耶稣对老底嘉教会说:“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三:15-16)若不冷不热的会被主吐出来的那等信徒要灭亡,是否或冷或热的都可以得救?这是劝责的话,不是讲得救问题的经文。凭推理把它限定作得救或灭亡的根据,使整段经文无法完满解释。倘若只有热心或冷淡的信徒才可以得救,你我会喜欢成为怎样的信徒?这些话很自然的领会应把不冷不热的信徒,看作不蒙主喜悦,不能为主作见证,不合主使用的信徒或教会,正如以弗所教会,离弃了起初的爱心,就不适合作为发光的灯台那样。(详参拙作万王之王──启示录讲义

  

三.七教会书信偏重勉励作得胜者

  在七教会书信中,主耶稣针对每一教会的情况,用了不同的自称,发出不同的责备,劝勉或称许;又对每一教会中的得胜者,各按他们所面对的不同试炼和困难,给他们不同的应许和赏赐。共有七次提到得胜者可得的赏赐,却没有一次提出得救的条件。我们若特别挑出两处教会(士每拿,撒狄),把主耶稣给这两个教会的得胜者的勉励和赏赐,看作是得救的条件,而其他教会得胜者却可以得着比灵魂得救以外更好的赏赐,这岂不是说,有些人必须成为得胜者才可以得救?另一些人却可以因得胜而得赏赐?这不但不合这七书信特有的风格,且不合救恩的基本原理──对所有人用同一原则。

  此外,怎样才算是得胜者?在信徒的一生之中,要不断得胜才得救吗?若有时得胜有时失败,生命册上是否一再涂了名字又再写上?这些都是根据负面推理所引起的混淆,叫人迷失,矛盾,没有肯定归属神的感觉,可能因而没有坚定的心志跑那当跑的路了。

四.我们可以限定主给什么赏赐吗?

  我们是否不知不觉的断定了,主耶稣不可能把“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或“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这类应许,当作慰勉或赏赐给士每拿和撒狄教会的得胜者,因为那些是一般信徒都可以得的应许?这种推想是否太主观而武断?我们可以肯定那些得胜者也都完全跟我们有相同的想法和感受吗?我们凭什么确定主耶稣这两句话,对这两处教会的得胜者,并非最好的奖励?比方说,有青年夫妇在恋爱中曾互相承诺,必定终身互爱,无论在什么处境中,必不分离。婚后若干年,妻子遇到极大困难,在孤立无助的处境中,这时丈夫对她说了十多年前曾经说过的话:“无论遭遇什么困境仍陪伴在她身边,决不会离弃她,”所说的话虽相同,但妻子的处境与先前大不相同,因而大得安慰,坚强起来。这种情形在我们人生经历中,不是常见的吗?

  照样,主耶稣对士每拿和撒狄教会得胜者所应许的奖励,按他们处境来说,是极有力极宝贵的赏赐。对面临可能殉道的得胜者说“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又应许赐给他生命的冠冕(启二:10);对有名无实的教会的得胜者说“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沫他的名,”并应许“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三:5下),不正是合宜的奖励吗?主耶稣当然比我们更知道祂的儿女需要什么样的鼓励和大奖赏了!

五.得救与得赏

  得救与得赏不同,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但得赏赐却根据信徒的生活与事奉。

  主耶稣说:“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太一○:41-42)虽然一杯凉水是小事,但也是一份爱心的事奉。

  使徒保罗说:“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但将来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林前三:8)(另参林前九:4-25;提后四:7-8),可见赏赐根据各人自己的工夫,我们若把得赏的劝勉跟得救恩的要求分别清楚,这类怀疑就可以消解了!

  所以启示录第二章十一节“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跟启示录第三章五节“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应该是主耶稣对这两处教会的得胜者重申保证永生生命和天上名分的稳固;却不是暗示他们若失败,就要被除名的意思,这该是较为准确的领会。

六.总结

  事实上每一个基督徒,在信主得救时,已经有了最起码的得胜,就是胜过“不信的恶心”(来三:13),胜过各种拦阻我们,要把我们从神的爱中隔绝的逼害(罗八:3-35,37),我们是在这起码的胜利的基础上(约壹五:4-5),天天争取更多的得胜,使我们可以丰丰富富的进入神的国(彼后一:11),这不但是我们应当追求的生活,也是那位曾为我们舍身流血的主对每一个信徒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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