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买和卖

陈梓宜

 

  “你当买真理;就是智慧,训诲,和聪明也都不可卖。”(箴二三:23)

  这是一段颇为有趣的经文,英文圣经R.S.V.里的翻译为“Buy truth, and do not sell it…”,意思就是“当买真理,不要把它卖出去…”。从简单的经济学角度上看,要完成一宗交易,必须有买卖双方,有人肯卖,才有人可买。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将真理卖出来,其他人又如何有真理可买?

  还有一个问题,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如此说来,“真理”就像救恩般,是神白白地赐给世人的,人根本不可能买得到,既不能拿什么“东西”去换取,又如何“当买真理”?

  这不禁令人想起“珠子的比喻”。“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太一三: 45-46)这不是说,人可以变卖他的一切来换取救恩,而是描述一个爱慕神的人,会不惜一切的代价,甚至付上他的性命,去换取神的恩典。历世历代有不少为义受逼迫的信徒,不但丧失了名利,连性命也赔上了。但主耶稣称他们为有福的人:“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这是“买真理”的可贵之处。

  虽然我们是白白地领受神的恩典,但这不代表我们可以把神的恩典“出卖”。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犹大放弃了主耶稣拣选他做门徒的福分,为三十块钱把主"卖"了给官长,结果落得悲惨的下场。

  人有时也会将神的恩典“出卖”。神赐给我们聪明才干,希望我们发挥诸般的恩赐,建立教会,成就祂的事工。但一些贪爱世界的人,未肯将神赐给自己的东西献给神,事奉神之余,却把生命,光阴放在追求物质之上,最终把神的恩典都用了来事奉玛门,卖给世界。

  把神的恩典卖了给自己也不对。神是天地万物的主,我们所有的智慧,聪明,才干,物质等,是属于神不属于自己的。把神所给予的智慧卖给自己,据为己有,然后倚靠自己的聪明智慧去行事,最终还是害了自己。以色列王扫罗,自作聪明,擅自献祭,结果被神厌弃,丢了王位;耶罗波安王,担心百姓上耶路撒冷敬拜神会令自己王位不保,于是铸造两只金牛犊代替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没有倚靠神立他作王的应许,自以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结果把全国陷入拜偶像的罪中,甚至令他全家从地上除灭了。

  我们实在要珍惜神的恩典,将它放在神的事工上,献给神,那样就不会把它卖了,更可换取天国无比的福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