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教会问题(六)

相告

读哥林多前书感录

郑果

 

读经:哥林多前书第六章一至十节

  读了上述的经文,我们知道哥林多教会实在不荣耀神,不但不能彼此相爱,而且彼此相争,相争到一个地步,告到外邦人那里去,请不信主的人来审判。肢体相告已经不对,还告到外人面前更加不对。

  他们可能因商业财务的事相争,也可能因分家产引起相争,更可能因男女色情或同性恋而引来争闹,因第八至九节说:“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今日的教会如何?当然只有教会的元首耶稣基督完全知道;然而风闻有的肢体合股做生意,发生相争相告;有的因争教会的产业,而告到法院求审判;甚至有人因亏负弟兄的妻子,而致报案离婚。这些“风闻”告诉我们一件事,就是今日的教会多数很好;但有些教会也有哥林多教会的情况,恳求天父怜悯这样的肢体,以本段经文引为鉴戒。

  教会中,若果有些肢体被欺压受亏损,应该如何处理?看本段经文可以得到三点教导:

一.尊重自己圣徒的地位

  圣徒是神的儿女,有属天崇高的地位,当主耶稣再来之时,要与主一同作王,要与万王之王的主耶稣,一同审判世界和天使。若有相争的事,岂可在世上不义的人面前求审?

  首先,圣徒要审判世界(第二节):这“世界”一词包括世人及世界制度。当主耶稣审判世人之时,众圣徒蒙主赐予王的权柄,帮助主耶稣一同审判世上的人(参太19:28;路22:30;提后2:12;启2:26-27,20:4)。

  其次,圣徒要审判天使(第三节):神的话告诉我们:“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后2:4)“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炼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当那日,主基督审判那些恶天使时,主也给圣徒有审判的权柄,所以经文才会说:“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第三节)

  基于上述的理由,弟兄姊妹相争不可相告于世人,那么应该怎样解决相争的问题呢?

二.应请教会中智慧人审断

  在教会中,父神必兴起一些智慧人(第五节),相争的肢体应请他们来审断,如果透过牧者及长老的分担或介绍,就是更好。这些智慧人可以根据圣经的原则:彼此相爱,彼此和睦,彼此饶恕,不可亏负人…去处理,让双方和好如初。

  风闻在香港有人为了自己一小撮人的益处,凭着自己的血气,非争一口气不可,闹得天翻地覆,因着教会的产业,相告到法院,真是羞辱了神的名。幸好法官是基督徒,劝双方和好,结果有一方放弃争讼,案件才告了结。

  像这样的情况,我再说:相告已经是错了,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更是大错。众信徒应该紧记一句话:“在世界的法庭虽赢了,在天上的法庭却是输了。”

三.情愿自己吃亏

  神话语的教导是:“…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第七节)双方若有一方宁愿吃亏,那就不会相争相告了。请问情愿吃亏的一方是永远吃亏吗?不见得,因为神是知道的,神可能在地上补足给他,在地上若不见到神的补给,在天上必得到神的赏赐。

  笔者认识一位弟兄,从香港移民到美国,他的友人知他带了些钱放在银行里,就和他商量,借一部分出来做生意,利息会照算。他为了助人,且为了基督徒有钱不可以说没有钱,就借给友人一部分,谁知数年后,他的友人生意失败,本利都无归。他的女儿笑他说:“爸爸,您是个老实人,我看您会永远吃亏。”他安慰女儿说:“不会的,我们是天父的儿女,祂会看顾我们的。”不久,他由美国回港,把他那不需要的居屋出售,将款项汇到美国。自那时以后,香港的房地产一日不如一日,他的房屋是卖得最好的价钱,神用这方法补足了他的亏损。他不拒绝借钱,也不追封欠债,在人看来是吃亏了;但从另外一方面来看,他并不吃亏。这个见证真是鼓励我们宁愿吃亏,为了遵守圣经的教训,吃亏不一定是真正的吃亏。

  有一则民间故事,能鼓励我们谦让:福州有一条巷名叫“孝义巷”,源于满清政府的时代,当时福州有个重要人物,在北京满清政府做大官,他的儿子在福州建大屋,想扩充房屋地界,因邻居不让,就写信给老爸,要求老爸致书给福州巡抚关照一下。谁知老爸接信后回了一首七言诗:

  隔海来书祇为墙,
  让人数尺有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在,
  不见当时秦始皇。

  其子读诗后,把地界退三尺;他的邻居也退三尺,于是空出一条大巷,市民可以自由通行。当地居民认为一家是为了“孝”,一家是为了“义”,而称之为“孝义巷”。

  世人本于旧道德,有谦让的心,我们归主的人,互相作肢体,亲逾手足,更应彼此谦让,不可相争相告。

  最后,来同读圣经的话: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

  “…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加5:13-15)

  “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