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还原犹大的真面目

殷颖

 

 

  犹大,在耶稣的十二名使徒中,是掌管金钱的司库。司库,不单要会办事,懂得管理账目;而且应该是一位相当受信任的角色。主将这样重要的职位交付犹大,足见当初他在主与众使徒眼中,必定是精明且值得信赖。其后,却演变成为一个“背叛者”,出卖了祂的主耶稣基督,并上吊自尽,留下千古骂名!
  二世纪时,曾有人著书拟为犹大翻案,但未成功。这本沉寂了近两千年,所谓的“犹大福音”,如今重新出现,使这位背叛主的使徒犹大,又在人间成为焦点话题。由于媒体广为传播,此次更加举世沸扬,犹大反由叛徒一变而为英雄。埋藏封存了约一千七百年的考古文献,再度提供了为犹大翻案,扭转其负面形像的机会,世人与教会,也不得不再作一次仔细的评估审定,以求还原犹大当初所扮演的真实角色。
  犹大福音The Gospel of Judas)的古文献,于本年四月六日上午,由美国“国家地理学会”(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负责人,在华府举行记者会,发布了相关讯息。据了解,此一文献为主后约二至三世纪的产物,1978年在一个埃及的古墓穴中发现,是一件严重破损的莎草纸制的手抄本。据“国家地理学会”专案节目执行副总裁贾西亚表示,此文献经过五种鉴定方法:放射性碳定年,墨水分析辨别,多光谱影像技术,内文证据及古字体考证,确认为真本。
  该“福音”由古科普特语文(Coptic)写成,文稿共六十六页,主要内容指出,犹大为唯一能了解耶稣的人,也最蒙耶稣喜爱。是耶稣自己要求犹大将他出卖。其实犹大并没有真正出卖基督,而是要帮助基督早日脱离其肉身的禁锢,使耶稣体内神圣的灵魂早日升天。所以,犹大不但不是叛徒,还是一位英雄。书中的内涵,隐约透露出与早期教会的异端“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相呼应。“诺斯底主义”又称灵智派,该派根本否定了耶稣的肉身,也不承认基督曾真的被钉在十字架上。
  早期教会的教父,里昂主教爱任纽(St. Irenaeus, Bishop of Lyons 130-202),曾著文驳斥此书为异端邪说,认为只是一本小说,并无正确性。而所谓“福音”书者,尚有多本,如多马福音抹大拉的马利亚福音等,但均为旁经,不列正典。教会正式列为福音书的,只有“马太,马可,路加与约翰”四福音,才是正典。按基督教虽然正式传入中土仅百余年,在中国的文化中扎根尚浅,但“福音”这个名词,却早已普被社会所接受与利用;而且还不时出现在商业广告中,但多半是不正确的使用,甚至是福音的反义。因此,极具争议的重大考古文献犹大福音的出现,并不能动摇四福音的正典地位,只能让信徒拥有多一次确认异端邪说的机会。
  这位一度曾为基督十二使徒之一的犹大,到底是怎样的一位人物呢?
  在耶稣基督这个神圣的传道团体中,何以会容纳一个卖主的犹大?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很难理解!我们相信,在犹大跟随主的伊始,主一定已预知犹大将会走上背叛祂的道路,为何主在开始时没有事先防范?其实,十二位使徒,哪一个不是罪人?基督是要在罪人中,拣选祂的门徒去传扬福音,并盼望有一天犹大可以悔改。犹大若能像彼得一样的悔罪改过,他也一定会再次为主重用。
  犹大,在梅尔吉勃逊拍制的耶稣受难记中,是扮成一张邪恶的面孔,这应是根据犹大卖主以后的记载所定装的。相信犹大最初跟随主时之面貌,与最后的形像,应有所区别。因此,在任何的教会团体中,人都不能抱怨会有像犹大这类人物出现。
  四福音中关于犹大给我们的印象,让我们看到的是一副贪婪的嘴脸。犹大在主团体里的表现,最令人难忘的便是“香膏事件”。当主在伯大尼长大痲疯的西门家中坐席时,马利亚用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打破了盛香膏的玉瓶,将香膏浇在耶稣的头上,并用香膏抹耶稣的脚,再用自己头发擦拭,使室内充满香气。这本是一件极美的事,却有一个煞风景的犹大出面评论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赒济穷人呢?”实际上,犹大并非真关心穷人,只是想到香膏的市场价值,而且起了贪心,因他掌管这个团体的财务,又是一个偷钱的惯窃。在这样一个充满爱心的高贵场合,犹大却暴露出他伧俗的铜臭面目,实在令人败兴。基督当即晓谕犹大:马利亚之举,是为祂安葬预作准备,不应责难。并讲了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太二六:6-13,可一四:3-9,约一二:3-8)
  这个事件,能给许多强调要优先救济贫穷的慈善家们,以省思的机会:凡事应先求神的国与祂的义,其余的事情都会在主的旨意中安排;同时,也给那些以敬虔为得利门路者,当头棒喝(提前六:5)。
  保罗生平最痛恨贪婪的罪恶。他曾警告提摩太:“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这话,正是为犹大的写照。
  在犹大出卖耶稣这件事上,有人为犹大叫屈:认为基督降世主要的任务,就是要为人钉死赎罪,而犹大将主出卖,导致主受难而死,不是恰好助主完成祂的心愿,何罪之有?对此,耶稣在最后晚餐中,有清楚的说明:“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可一四:21)犹大卖主的罪责,无可推诿。
  在耶稣受难记影片中,梅尔吉勃逊对犹大角色的处理,不单设定为反派人物,对犹大的造型,也强调他的阴暗面。历来教会与信徒也都将犹大列为撒但的代表,而圣经中也确有此记载(约一三:2, 27)。
  按说彼得后来曾三次不认主,同样也是背叛,与犹大卖主的罪应无分轩轾;但结局却因人而异。彼得,在痛哭悔改后(路二二:62),再为主所重用,真正成为教会的磐石;犹大,却走上灭亡的不归路,上吊且肚腹崩裂而亡(徒一:18)。其实,犹大在卖主之后,也曾后悔(太二七:3),并且还将卖主的价银三十块钱,要交还给祭司长和长老,并表示:“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但遭到拒收。他只好将银钱丢在殿中,出去上吊死了。彼得与犹大,同表后悔;彼得是向神认罪悔改,犹大却悔恨愧疚而死。二人的犯罪,彼得是一时不慎失足,犹大却是有计画的犯罪。主虽多次向犹大提醒警示,他终不回头,而铸成大错。也许犹大在卖主时,并未想到会那样严重,使耶稣被判了极刑。等到耶稣被定了死罪,他才慌了手脚,惊恐地走上了绝路。
  彼得与犹大虽同为叛主,但彼得只是误犯,并及时悔改,而犹大却是多次故犯,也无法回头;因其罪孽深重,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谅解,当犹大后悔时,他所受的压力,应是排山倒海而来;唯一的选项,只能以自杀结束生命。
  这个悲剧人物,为我们立下了一个血淋淋,魂颤颤的鉴戒。时间虽然已经过了两千多年,但犹大当时肚腹崩裂的景象,血花飞溅的惊怖,似仍高悬空际!犹大福音,使这个灭亡的灵魂,再度承受一次灭亡审判(约一七:12),也让末世的信徒,去面对一回铭心的警惕!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二四期 06.7
作者简介:殷颖牧师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