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取去与撇下

(两种人在地的不同结局)

殷颖

 

    两个人在地上

  1. 两人同心犯罪

  神开天辟地之后,最初所创造出来的两个人,便是人的始祖,亚当与夏娃。这两位人类的始祖,给后代留下的,却是不幸的原罪。而在当初人不愁吃喝的伊甸园中,他们所犯的最原始的罪行,竟是偷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而陷人类于万劫不复之境;这两个人在犯罪后,虽相互推诿,但他们的犯罪倒是同心合意的一件事(创世记第三章)。

  2. 两人分道扬镳

  在亚当,夏娃的后代中,出现了一种趋势,有一部分人过着敬虔的生活,另一部分人却走上背逆神的道路;而代表性的人物,便是亚伯与该隐这兄弟两人:一业畜牧,一业农耕。前者向神献头生羔羊为祭,后者献五谷为祭,按说两人各献所有,均应为神悦纳;但神看中亚伯的祭物,而不悦纳该隐的;应非为祭物本身,而为献祭者的心意。由该隐之变脸,可以看出他的残暴与不敬,终于杀机涌现;该隐竟因嫉妒而杀了亚伯,是为人间第一件兄弟阋墙的流血事件。由此开始,仇恨杀戮事件,由个人到民族,国家,无日或止。如今血腥战场与仇杀事件,恐怖攻击,已席卷全球,不知将伊于胡底。

  3. 两个浪子

  在主讲述的“浪子比喻”中(路一五:11-32),便有两个人在地上;一个是离家流浪到远方的小儿子,最后吃尽了苦头,便悔改回到父亲家中,再获慈父的疼爱。另一个是守在父亲家中的大儿子,他外表恭谨,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但内心却远离父家,也在外面流浪。并且对他的兄弟心怀嫉恨,对父亲也心存不满。这两个在地上的人,便具体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悔改了的罪人,另一种是尚未悔改的罪人,但却都在父亲的家里。

  4. 两种结局

  对于以上这两种人的结局,主在提到末日的情况时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一七:34-36)“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太二四:40)。而这一夜,是可怕的一夜,因为再没有时间让你收拾东西,或者容你“及时”悔改;因为所有的机会都已失去,可怕的结局就在眼前:“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而撇下的,便是永远的失落。得救的比例,只有二分之一,甚至一同在神的禾场上做工的人,也有半数遭到弃绝。
  两个人在地上,到最后,只有一个能够获得救恩,这是多么可怕的结果。

    两个人在阴间

  两个在地上的人,不可能永远呆在地上,到了时候,都要经过死亡,离开地上,而到达阴间。但这阴间,却只是一个中途站;是人离开居住的时空,最后要到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启二一:21-27),或是下到永死的硫磺火湖(启二○:11-15)之前,暂时停留的驿站。人到了阴间,便已落实了,“取去一个”(拉撒路),“撇下一个”(财主)的后果。
  圣经中唯一明确提到,并描写阴间状况的经文,便是路加福音记载的,拉撒路与财主的故事(路一六:19-31)。
  这两个在地上的人,一为富而不仁的财主,一为贫而谨守信仰的拉撒路,此二人生前的地位与生活环境悬殊;一为极贫,一为豪富。但两人死后都到了阴间,情形却丕变,昔日的富豪在火焰中受痛苦,此时的拉撒路却在亚伯拉罕的怀中得安慰。两人的处境虽有霄壤之分,但却能遥遥相望,且可以言语沟通。
  当年不可一世的财主,因生前未能珍惜神的付托,发挥应有的爱心,在奢靡腐化的生活中度过一生。最后到了阴间,便只能在火焰中受苦,如今再想痛改前非,可惜悔之晚矣。但他想到还有五个弟兄在世上,仍过着他生前同样的生活,因而要求亚伯拉罕差遣拉撒路去向他们作见证,期能悔改,免蹈自己的覆辙。但为亚伯拉罕所拒。亚氏告诉他“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这发自阴间的警讯,是对那些期望看到神迹,才要悔改的人,予以当头棒喝!
  由这段讯息中,使我们清楚看到当人结束了肉身的生命,离开了地上的时空,一旦到了阴间,便再无悔改得救的机会了。
  由路加福音的记载中,我们知道生在地上的人,都要经由死亡,连道成肉身的基督,在被钉死后,也要来到阴间;因他要经历一切人死后的境界,最后才突破死亡,结出复活的初熟果实。当基督在十字架上对一个强盗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3),主所讲的乐园,与亚伯拉罕的怀抱,是同样的意义。

    两个人在天上

  在地上生存的人中,未曾尝过死味,不经阴间,而直接升到天上的,只有两个人:即以诺与以利亚。这两个人,按圣经的记载,身分并不特殊,与常人无异;但却能越过死亡与阴间,直接升到天上,实在是神特别的恩典。

  1. 以诺与神同行三百载

  创世记记载与神同行者以诺的行状(创五:21-23),他并非离群索居,独自修行,而是过正常人的家庭生活,且生儿养女,却能在每天的正常作息中与神同行。算一算三百年为109,500天,计2,628,000个小时,这真是不得了,他等于与神一起过日子。“同行”等于与神同一步调,甚至同一脉动,同一心思。在这三百年中,都与神毫无隔阂,神随时都在他的生活中,他也参与了神的生活。
  今天我们多半都是在礼拜天的时候才朝见神,还要先将自己打扮一下,才能去见神;在一个小时左右的主日敬拜中,要遵守礼拜仪式,中规中矩,集中心思敬拜神,觉得无比拘谨;同样,平日在晨昏祈祷,灵修时,也会有相同的感觉。一旦结束了这种敬拜时的心态,身心便会感到解除禁制的“舒畅”;这便是一般人与神同行时的感受。但显然以诺并非如此,他是将整个身心都融入神的存在,并没有将与神同行的时间,刻意分别出来。他是与神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生活在一起,他根本是与神融为一体。这样过了三百年,神便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
  在这漫长的三百年中,以诺既是一个普通人,是否也会犯一些错误,圣经中并未记载,但想来一定会有。因他也是凭着信被接去(来一一:5),能不经由死亡而直接升天的,以诺实为千古第一人。

  2. 以利亚乘火车火马升天

  圣经中记载的,能以肉身升天的千古第二人,便是先知以利亚。这位性情刚烈,嫉恶如仇,对神的旨意雷厉风行的先知,是乘火车火马驾旋风而升天(王下二:11-12),在他的弟子以利沙惊叹声中,腾云破空而去。
  在旧约诸多先知中,以利亚是一位十分特殊的传奇人物。他在迦密山上,与四百巴力先知斗法而大获全胜;并将他们全部击杀于基顺河畔,是旧约历史中,惊人的一笔。
  今天你如攀上以色列北部的迦密山,首先看到的,便是望之俨然,手举钢刀,足踩巴力先知的以利亚雕像。但这位威武不可一世的先知,却也有内心软弱的时候。他一听到耶洗别要追索他的性命,便急忙逃亡;先在罗腾树下自怨自艾地求死,后又到何烈山上向神发出抱怨。原来,以利亚也是与我们一样性情的人(雅五:17)。但以利亚先知倒底是一位十分特殊的人物,他的出现如平地一声雷,其作为与信心,使当时以色列的朝野为之震惊。他乘火车火马驾旋风升天,也为人类历史画下了一个永恒的惊叹号!使他的衣钵传人以利沙,因吃惊而张大嘴巴,久久不能合拢。
  此二人在人类居住的大地上,能越过死亡与阴间,而直接升天,几乎已成了人间的绝响。神的旨意,我们难以参透,但圣经中留下的记载与教训,却让我们知道,这两个曾经与我们一样生活在地上,并与我们一样性情的人,能越过死亡与阴间,而直接升到天上,其他人,也可以存着同样的盼望。

    取一撇一,有例外吗?

  主说:“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太一八:19)
  由这节经文看起来,要神成全人的祈求,似乎一点也不难;不必号召聚集大批信徒作通宵祷告,禁食祷告,甚至大声哀哭流泪的祷告,只要有两个人一同祈祷,共同提出呼求,神便会成全。看起来容易,行起来却很难;因为先决条件是要“同心合意的祈求”。谚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两个人如能将心意调整好了,成为一个心,并非易事;亲如兄弟,密如夫妻,也很难同心。因为人堕落之后,私心生长,意念复杂,如涉及个人利益,两个人基本上是相互冲突的,焉能同心?代之的却是勾心斗角,相互猜忌。许多恶念因而萌生,许多罪恶因而形成。两个人虽亲如兄弟,如该隐与亚伯,却因嫉恨而导致仇杀。因此,两个人在地上要达到同心合意,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主在这里说“求什么事”,应非个人的私事,而是奉主的名聚集,要商讨教会的事,与宣教大计,即“神的国和祂的义”的事。这便应排除私心,一起从主,便可以同心合意了。其实不然,如果我们有在教会议事的经验,便应了解,要想将许多人的意见整合为一致的步调,十分不易;因各有自己对事情的看法。故会议多半要采合议制,即少数服从多数,亦即所谓民主的制度。
  若只有两个人在一起,便更为困难,因为无法采取合议制。两人意见不同时,如各持己见,永远不可能一致,其结果是分道扬镳,各行己路。除非两人都放弃自己的看法,放下自己的意念,两人都遵从主的吩咐,两人一同求神的国和祂的义时,才可能一致。而神会批准成全,也是十分自然的事。所以两个人在地上要向神求什么事,要达到同心合意时的最佳选择,必须各自放弃自己的意见,同体天心,共仰主意,便一定会得到父神的成全。而当有两个以上的人聚会,便应以奉主的名始,奉主的名终,始终要主在人中间作主。合议制可以采用,但要尊主为大,如合议的结果全为人的意见,主的旨意却被架空,则人的数量无论多少,怕都无法得到神旨的成全。
  主警告我们,两个在地上的人,最可能的结局,是“取去一个(得救),撇下一个(灭亡)”,但有没有例外呢?有。若地上有两个人在一起警醒祷告,而且两个人能同心合意地求神的国和祂的义,神既能成全他们的祷告,这两个人自然都在神的救恩之中,这两个在地上的人,同样都会被取去而不会被撇下。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三一期 07.9
作者殷颖牧师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