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当靠着耶稣,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来一三:15-16)
希伯来书的收信对象,显然是信主的犹太人,因此,作者把旧约教会的礼仪,与新约教会的礼仪相比。
在圣殿坛上,以牲畜献祭的事,显然已经过去了。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人代死,担当人的罪,作了我们逾越节的羔羊,使一切信祂的,罪得赦免。正如圣经所说:“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所以,我们无须带着赎罪祭牲,到神面前。
那么,在新约的基督徒,既然不必献祭,为什么这里还说到有三种的祭呢?
这里所说的“祭”,当然是象征性的,但其意义相同,原则相同。
首先,所有献祭的事,都严格,清楚的是向神献的,如果所献的错了对象,不但不得神喜悦,还要遭受严厉的惩罚。
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从神领受的,都是神的恩典。为此,圣徒必须要“常常”献上颂赞的祭。这里并没有律法规定,要多久才献一次,只是说常常,是自愿的,完全出于感恩。这是献平安祭的原则。
旧约的以色列人献祭,依各人经济状况,量力而为,有的献牛,有的献羊,贫穷的人则献雏鸽,斑鸠;并不是说献得礼物重,就蒙神重视,献得轻,就少受眷顾。神所要的,是真诚感恩的心,这在每个人是一样的。“以感谢为祭献与神”(诗五○:14,23)人人都可以献得起,但不是人人都有同样的诚心。
献给神,不是献给人。人,就是这样败坏,更会用宗教的手法遮盖,连在祷告中也是如此。普遍的情形,是颂赞时有口无心,口多显爱情,心却追随财利;更糟的是,用口颂赞,而心却别有所系,为要得利暗中谄媚人,更是不义不洁的恶行。要知道,“神是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4)
“嘴唇的祭”(何一四:2),是献给神的,固然重要,但圣徒的宗教生活,还是有对人的部分,是物质的,也是不可缺少的。
就是施舍。不了解行善真正意义的人,常为了情面,或为了得人的称赞,才“慨解义囊”,或以为是行善积功德。那是外邦人的想法和作法,与基督徒根本不同。不过,基督徒更该积极行善,就是财物的赒济。
神的话多次吩咐,不可忘记贫穷人,因为地上的贫穷人总不断绝,特别要照顾“寄居的与孤儿寡妇”(申二六:12;雅一:27)。这显明神满有怜悯。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论三项宗教责任,首先讲施舍的善行,必须发自诚实的爱心(太六:1-4)。
这是作在贫穷的人身上,不能希望从他们取得回报;但在神看来,这是献的祭物。
神吩咐“要爱邻舍如同自己”,不仅是指你家前后左右的四家人,对于现代居住环境,也不仅是增加上下邻舍,按广义的用法,“邻舍”是包括所有非亲属的人,仿佛华人“同胞”一词的意思。显然的,爱“邻舍”更包括穷邻舍,和患难中的邻舍在内,耶稣且把爱延伸到素不相识的撒玛利亚人,甚至通常遭鄙视和仇视的,缺乏良好公共关系的人。爱,是不自私的,唯一构成帮助的要件,是“需要”。
因此,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就不可推辞,总要向那当得的人施行,不可忍着心,揝着手,总要行善;而且知道当行而不去行,就是罪了。
或译作“团契”,“分享”。中文圣经作“捐输”,不仅恰切,更且言简意赅。“平安祭”,有的译作“团契祭”,表明是信主的人,彼此相爱,关心别人的需要。“捐”,是在义务之外,甘心乐意给予;“输”,是有缴纳的义务。在爱的团契中,肢体相顾是最自然的事。
保罗以腓立比教会给他的馈送,“当作极美的香气,为神所收纳,所喜悦的祭物。”(腓四:18)按旧约的律例,保罗并不是祭司;但对新约时代的圣徒:“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5)当然,“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林前九:13)。所以,服事教会的工人,接受圣徒捐输的祭,并不同于雇工,而是在爱中团契分享。
不过,有些人自命为“神的仆人”,“基督的使者”,教会绝没有义务赡养游手好闲的人,而且如果他们不是属神的,与那样的人相交,或支持他们,都是错误的。为主的名接待属主的人,不能不得赏赐;相反的,接待属于那恶者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10-11),因为那等于献祭给巴力。因此,属主的人,应当知所分别。
求主使我们遵行祂的旨意,更且慎思明辨,作得合于真理。阿们。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四五期 2010.1
作者于中旻博士前为新加坡神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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