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灯台》活页刊

爱邻舍如同自己

郑盛光

 

经文:路加福音第十章25至37节

  假如有一天你看见有人被打被抢,身体被刀割伤流血躺在地上,你的反应如何?赶紧上前施行救助?或是迟疑片刻,看看有没有乐善好施的人出现?又或是闪避走开,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心做善事固然是好,万一好心做错事,那岂不是惹祸上身?我想在现今寡情与现实的社会中,很少人会自告奋勇义务的去救助他人,绝大部分的人都会采取“观看”与“明哲保身”的立场。美国与加拿大考虑到这一点,曾先后制定一条专门保护好心人的法律,其用意是担保那些在紧急状态中救助他人而出现失误时,可以免除法律上的追究,这叫做“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而这个家喻户晓的“好撒玛利亚人”典故,源自主耶稣当日对律法师所讲的一个比喻: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25节)

  “试探”包含着什么?来者不善,不怀好意,故意刁难,不是真心要来请教问题。律法师问耶稣的第一个问题是:“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这个人的问题可以说是综合一般不信的人所会发出的问题:“一切宗教都是好的,只要积功积福,没犯什么大罪,不作伤天害理的事,信什么宗教都无所谓。”如果你回答说:“信耶稣就得永生。”你以为对方会相信吗?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要得到好东西,一定要付出代价才行。比如说要让自己的身材苗条,要少吃和多做运动;要考上好学校,一定要努力读书。但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人间一切的成就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去换取的;但要得到永生,只有倚靠神借着祂的爱子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恩才行。

  对于这个问题,主耶稣反问对方:“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26节)律法师不愧是个名副其实的律法专家,他的回答非常精准:“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27节)这句话引自申命记第六章5节和利未记第十九章18节,主耶稣也曾指出这两条诫命是旧约律法的总纲(可一二:29-31)。
  在这里,主耶稣似乎没有强调相信祂为得永生的条件,正如祂向尼哥底母所强调的,反而回答说:“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28节)主耶稣如此回答,是要让律法师看到一个事实:他根本做不到。只有真正领受神的爱的人,才懂得如何去爱神;要领受神的爱,除非我们先领受神所赐下的救恩;要领受神的救恩,除了信靠耶稣基督,没有别的门路。律法师既然是带着试探主的心来见主,动机出了问题,主就不需要正面与他讲解救恩的课题。尼哥底母则不同,他以谦卑求教的心态来见主,即便不像这个律法师开门见山的求问“如何承受永生”之道,主耶稣还是主动的与他大谈重生之道理。既然律法师一开始就谈“作什么”,主就只与他谈律法的课题。主耶稣曾针对那些自以为懂得律法的文士与法利赛人如此说道:“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太一三:14-15)。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29节)

  律法师似乎对主的回答不满意,为了显明自己有理,所以他提出第二个问题:“谁是我的邻舍呢?”他好像在暗示主,你以为我不懂得什么是爱吗?爱神爱人我都懂,但具体来说,我的邻舍到底是谁?
  你想当律法师在问这问题时,他心中是否已有答案?若有,他的答案是什么?当然是指他自己的同胞,因为根据利未记第十九章16至18节,摩西律法指明“邻舍”就是族人及兄弟,而非我族类便不可能是我的“邻舍”。至于要帮助谁?那就要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如果那人是个税吏,是个妓女,是个痲疯病人,或是个撒玛利亚人,通通都不在我的考虑之列。这种心态说明什么?我所爱的邻舍是局限在某一范围里,某一情况里,某一条件里。想想看,这算不算是一般人的心态呢?我们在帮助人时是不是有等级性?是不是有选择性?是不是有区域性?换句话说,不相干的,不沾亲的,不带故的,不认识的,不喜欢的,我们都会想办法避开,免得招惹麻烦!
  谁是我的邻舍呢?主耶稣以下所讲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30节)

  故事的场景:讲到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这条路全程有二十英里。所谓“下”,是因为耶路撒冷位于海拔2,300尺之高地带,而耶利哥则位于死海附近低洼之处,海拔大约1,300尺,因此两地高度的相差竟有3,600尺。可以想像得到,这是斜坡之路,又弯又窄,不容易走。不幸的事发生了,这个人不但被强盗剥去衣裳,而且被打个半死。钱财失去是小事,性命难保则是大事。问题是,来往此路的人不多,谁愿意冒险来救这条小命呢?

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31节)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好不容易等到一位祭司路过,他看见等于没看见,就赶紧走了。祭司为何见死不救呢?也许,不想碰到死尸而沾染不洁,以致要等到七天过后才能恢复献祭的权利。对他来说,遵守礼仪比救人来得更重要。
  今天,我们是否也像这位祭司,用许多事奉与大大小小的聚会成为一道堵塞的墙,把爱心留在教会中,没有多余的爱给出去?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32节)

  利未人与祭司一样,都是在圣殿里服事的人,也许他想上前帮助那人,但想到安全的问题,还是少管闲事,先走为妙。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33-35节)

  紧张时刻来了,当主耶稣讲完祭司与利未人这两个见死不救,没有爱心的人物后,祂讲了第三个人物:撒玛利亚人。律法师心里想,撒玛利亚人是混种人,与犹太人世代怨仇,平时相对面都会故意避开,哪还会上前去帮助那人?但他意料不到主耶稣却说:“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这是反高潮,是比喻中常常会出现的一种意想不到的转变(Unexpected turn),这种表达方式主要有两个目的:其一是提醒律法师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其二是让律法师忽然间觉悟到,原来他就像祭司与利未人那样自私,还不如撒玛利亚人那样宽广与无私。
  值得留意的是,主耶稣一连用了好几个动作来形容撒玛利亚人:
  “看见”:路上躺着一个受伤的人,正等待着好心人出手相助。
  “动了”:“动了慈心”一词新译本译成“动了怜悯的心”,这个字常用来表达神在基督里对人的爱。
  “上前”:这需要很大的动力,爱使他越过了种族的藩篱,以行动来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同时还要付上五方面的代价:
 1. 他要放下自己的事务,拨出时间来料理这个人,用油和酒倒在那人的伤口,替他包裹,又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
 2. 也许那人伤势很重,不宜走远途送他回家去,惟有找最靠近的旅馆让他暂时休息和养伤。
 3. 住旅馆的费用怎么办?撒玛利亚人想都没想,立即从身上拿出二钱银子来(等于是普通人两天的工资),嘱咐店主好好的照应他。
 4. 到此为止,可算已做足人情了。但撒玛利亚人竟然还对店主应许说:“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换句话说,撒玛利亚人所付出的,已经超过了常人的界限。
 5. 不要忘记,撒玛利亚人所帮助的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的付出完全是无私的,善良的。

“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36-37节)

  律法师一开始时是问:“谁是我的邻舍?”而主耶稣现在却把问题调转过来问:“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也就是:“谁是受伤者的邻舍呢?”律法师所问的与主所问的,有很大的差别:
 1. 律法师是以“自我”的角度为出发点:我要帮助谁?是这个人还是那个人?这是一种狭窄,有限与选择的心态。如果邻舍是自我随意而定,则只会愈选愈窄,最终所剩无几。主耶稣则是以“他人”的角度为出发点:不是由我来决定谁是我的邻舍,乃是由别人的需要来决定我是谁的邻舍,也就是说:“爱是从别人的需要上看见自己的责任。”
 2. 律法师是站在“援助者”的位置上来看待谁是他的邻舍,主耶稣在此要律法师站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来想一想:“如果受害者是我,我会选择自己的同胞来帮助,而拒绝其他非亲非故的种族吗?如果我的性命危在旦夕,我还会保持我一贯的作风与处事原则吗?”换句话说,我们必须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看对方如同自己,看自己如同对方,这叫做“推己及人”。
 3. 律法师是带着“规条诫命”的立场去执行他的义务。主耶稣则以“怜悯”与“仁慈”的心怀作为动机,这是天父对人类所具有的情怀(路一五:20),也是主自己在人世间所流露的崇高气质(太九:36)。只有爱,才能化解仇恨;只有爱,才能不计前嫌;只有爱,才能超越界限;只有爱,才能舍己牺牲,成全别人。有一句话说得好:“爱是舍己,不求回报;爱是付出,不加条件;爱是给予,不计多寡;爱是责任,不问理由。”
  “谁是我的邻舍?”不如反躬自问“我是谁的邻舍?”更为恰当。每天上班下班,在公司里,在街道上,在人群中,我们有否用心去留意人们的需要,作他们的邻舍?还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与身边的人擦肩而过?今天世界各地频频发生灾难,许多地区满目疮痍,许多灾民流离失所,这一幕幕惨绝人寰的画面正在向我们发出呼吁:“你愿意成为他们的好邻舍吗?”
  让我们付诸行动吧!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六○期 2012.7
作者郑盛光先生为马来西亚文良港福音堂主任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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