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非生而失智,由孩童开始便要做出许多抉择;小而由每天早晨起床后要吃什么食物,穿什么衣服,大而至进大学要读什么科系,找谁作为婚姻对象,以及选择职业等。更大的,应为是对一生中的宗教信仰与生死大事之决定;人在离世之前,都要不断地,不停地做出种种抉择。
但这种抉择,都是在人还生存在世界上,以及享有选择自由的时候,才能做出,如失去了自由(如身临监牢中,或在某种禁制下)或已离开世界,这样的抉择便停止了。
当初始祖亚当与夏娃还生活在伊甸园中的时候,便开始了人类的第一个抉择;神给了他们完全选择的自由,要他们按自己的意愿作抉择;“耶和华神吩咐他〔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这是神给亚当的第一个命令,同时给亚当可以抉择的自由:吃或不吃;并先告知吃的结果便是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神对他所创造的人所赋予的自由抉择权,神要人自己心甘情愿,选择遵守祂的命令,而不是让亚当不得不遵守;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伸手可取,但神告诉亚当不可吃,并清楚告知,吃的后果是生死的大事。这是神对人特有的重视,已超越了一个受造者的地位,神的恩典十分明显,连天使都没有这样的礼遇(天使只是服役的灵,没有选择的权利)。但人并没有重视自己所受的礼遇,却率尔触犯了神的命令,陷入了死亡的境地。
在一切受造物中,人为万物之灵,这是神给人最大的恩赐;但神予人以抉择的自由,是受造物中最崇高的地位,远远超越了天使。但可惜人由开始便没有重视自己的地位,人随意摘下吃掉的,是比天地都沉重的大罪,千秋万代人类的原始罪果。神是无所不知的,祂当然知道人会有此后果,神的诫命却不可废弃,人当然要自负犯罪的责任,但神是慈爱的,祂的爱也仅施与人类(并不及天使,天使犯罪后并无救法),所以祂随即为人预备了救赎,而救赎的方法就是神自己钉在十字架上,为人类赎罪,才可换取人的自由之身;这就是整本圣经所记载的重点,以及人类未来的展望。
第一亚当的后裔继承了这种生命的抉择机制,人生下来有了抉择意识与能力时,便会面临种种的选择,但最后的选择是生与死,光与暗,善与恶的选择,也就是保罗所说的神的律与犯罪的律间的选择(罗七:1-25);保罗虽选择了内心愿意守神的律,但却没有这种能力;当人陷入绝境时,基督的救恩便出现,人才可以脱离罪和死的律,并在基督里得到释放(罗八:1-2)。
当人听道受了感动举手表示愿意接受基督为救主,这种抉择比较容易;当初神吩咐亚当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时,亚当也一定点头称是,但当真正遇到试探时的抉择则比较艰难;所以人在愿意信主接受基督之后,必须经历试炼,才能成为精金(伯二三:10)。否则轻易的选择便如同火烧的草木禾秸,而会灰飞烟灭(林前三:12-13)。连基督钉十字架的前夕,还要在客西马尼园中,经过肉体与心灵的交战,大声哀哭泪流满面,汗流如同血滴的撕裂之痛,才能艰难地饮下十架的苦杯(来五:7)。
人一生中面临的抉择千千万万,难以计数,人到底有多少选择?如何才能坚持做出正确的抉择呢?第一亚当在抉择时轻易失败了,第二亚当基督作出艰难正确的抉择,却不得不祈求神的力量;客西马尼园的经验告诉我们,人无法为自己作出最后服从神的抉择;保罗在罗马书中也清楚体验了并告诉我们,人在作生命的抉择时,不能靠自身的能力,人必须倚靠神的大能与圣灵的引导,才可以作出正确的抉择。如没有圣灵赐下能力,没有一个人能靠自身作出生命正确的选择。保罗如此,基督如此,你我安能例外。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创一:3-4)。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一:5,9)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一二:35-36)
人既信从和选择了真光,便要坚持在光中行走,黑暗才不会有机会将你吞噬。你如停下来,黑暗便会找到你,这样你便要再重新作出抉择。人若能在光中不停地行走,便能成为光明之子,可以避免重蹈覆辙,再陷入抉择的痛苦。
金灯台活页刊第一六一期 2012.9
作者殷颖牧师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