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经讲章大纲
奉献的真理
黄彼得
经文:出埃及记二十三章14至17节
引言:
奉献是圣经中重要真理之一,却为今日信徒所最忽略的真理。奉献表明信徒对神感恩、敬爱、顺从的态度;也表明对真理的认识、实行和爱护的程度。今日就神在旧约中所教导有关奉献的真理与各位共同思想。
一.奉献的地位
奉献与敬拜神有同等的地位。
- 亚伯与该隐的献祭与敬拜是在一起的(创4:4-5)。
- 以色列人奉献五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与每年七节期也是在一起的(利1—8章;23章)。
- 朝见主是不可空手的。敬拜时必须有奉献(出23:15;34:20;申16:16)。
二.奉献的心态
奉献者的心态比祭物更重要。
- 神先看重亚伯顺服神命令的心,后悦纳他所献的祭物(创4:4)。
- 神先看重亚伯拉罕敬畏神的心,后为他预备所需要的祭物(创22:12-14)。
- 神先悦纳奉献者甘愿的心,后悦纳他奉献的祭物(利23:37-38)。
三.奉献的比例
神看重奉献的比例,过于奉献的数量。
- 亚伯拉罕创立十分之一奉献给最高的神的例子(创14:20)。后雅各效法奉献十分之一给神(创28:22)。
- 神指示摩西将奉献十分之一定为律法,要以色列人永远遵守(利27:30-33),并为蒙福的根据(玛3:8-10)。
- 五祭中有牛,羊,鸟等不同的祭物,是按奉献者的贫富而决定的(利1:3、10、14等)。
四.奉献的用途
- 燔祭或火祭是完全归给神的(利1:7-9、12-13等)。
- 每年的十分之一是供利未人和祭司的生活费用。他们是专职圣工人员,无产业及其他的收入(民18:21-32;申12:6-19)。
- 每年的另外十分之一,以及头生的和初熟的果子,要归圣殿(教会),供维持费用(申14:22-27)。
- 每三年一次的十分之一是供救助孤儿寡妇慈善之用(申14:28-29;26:12-13)。所有以色列人每年除各节期的献祭之外,又有三分之一的十分之一的奉献。即:一份的十分之一归圣殿(教会)维持之用,一份十分之一为利未人祭司的生活费用,每三年一次的十分之一为慈善之用。
五.拿细耳人的奉献(民6:1-21)
- 拿细耳人的意思:是许愿离俗归主,事奉主的人(民6:2-4)
- 拿细耳人是在利未支派以外的以色列男女,许愿要事奉主。服事的久暂是按他们的心愿而决定(民6:13)。
- 有的是由父母许愿的,如参孙(士13:5-7),撒母耳(撒上1:11),施洗约翰(路1:15)。有的是自己立愿的,如利甲族(耶35章)。
省思:
- 我对奉献的真理认识多少?
- 我对奉献的真理实行多少?
- 我是否按神的指示使用我的奉献?
- 我肯否立愿成为教会中今日的拿细耳人?
金灯台活页刊第198期 2018.11
作者黄彼得牧师为东南亚圣道神学院荣誉院长。
本文选自本社出版之《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全部大纲共约二千三百篇,已在金灯台出版社网站goldenlampstand.org发布,欢迎浏览或下载。费用全免。
插图: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