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页刊

摆脱那恶者的控告

戴永富

 

神赦免了我们的一切过犯…涂抹了那写在规条上反对我们,与我们为敌的字句,并且把这字句从我们中间拿去,钉在十字架上。(西2:13-14)

   撒但(此名意即“控告者”)最大的摧毁工作之一,就是在神面前和在人心内控告人。它在拉人下水后,继续下石,用叫人绝望的控告来使人远离神。撒但的控告与 良心的指控有所不同,虽前者常利用后者。神在世上通过福音与良心的指控,呼召人知罪而寻求神的恩典。撒但的控告却教人只关注自己而不寻求神,让人要么在绝 望中被罪咎感活埋,要么寻求其他偶像或安全感来逃避控告所带来的苦恼。事实上,人人都有或深或浅的罪咎感,而罪咎感与羞耻感形影不离。人心底上总感到不 足,或常担心在他人面前出丑,不时觉得有一双眼睛老端详着自己。人人难免拥有这种与自卑感密不可分的羞愧感,因人有一个基本的需要还没得到满足,那就是享 受到无条件之爱。世人缺乏爱,因人还没有与神和好。

   这样,人在世上感到孤独且惧怕,总处于被指控的状态中。内心的控告本有它的公正性,因人的良心告诉人,他的人生有很多污点而自己必向上苍负责。但由于没有 圣灵的罪人无法觉悟到自己的罪的严重性,所以他们心中的控告主要还是关系到他们的形象或面子的不足。人的面子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真实的问题(即人还没 有认识神的大爱而总感到现实的威胁)。总之,人老觉得他受一定的指控和控制,因有一种力量既超越他又与他过不去。然而,若没有认识主耶稣,人会被这种指控 误导;因为他不能觉悟到最根本的问题不是他的形象或世上的幸福,而是他与神的关系。

   无论如何,只要人还没听福音,心里上的控告或不满都不能带领人亲近神,反倒使人不断启动并听从他的偶像崇拜机制:人不理性地用那些能帮他暂时逃避心里上的 不安的偶像来蒙骗自己。简言之,人想靠自身的努力来证明自己不是“受诅咒”的,现实的主宰(神、命运等等)是站在他那一边的。所以,人生没有任何领域是没 有宗教色彩的,但这种宗教特征本来也是人逃避控告的方式。连信徒也难免重蹈覆辙:当信徒经历苦难时,自己也开始担心是否自己不配蒙神赐福?该怎样做来使神 成为咱家的后台?其结果可想而知:表面上是殷勤事奉,骨子里是想证明自己配得蒙福。

   在十字架上,神凭着祂的爱通过基督为我们还清罪债,故撒但用以指控我们的借据已被撕毁了。这罪债不仅涉及到我们过去和现在的,也包括未来的罪。由此,神已 在基督里饶恕并接纳信徒,故信徒不必担心自己是否配得蒙神赐福。信徒的资格来自基督,也是靠基督的救赎,非自己的功德。这样我们不必依凭偶像崇拜所提供的 虚假安全感活着。信徒的善行不是出于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或向神还债这动机,乃是出于对神的无比感恩和爱心。若我们仍然想用善行或成功来争取且证明神对自己的 恩典,我们仍然以自我中心主义原则生活。这就是歌罗西和加拉太等陷入律法主义圈套的教会的失足。再者,基督为我们还清罪债的方式是在祂被钉于十字架上的身 上承担或吸收我们该受的诅咒(加3:13),故我们不必胡思乱想,以为生活的各样不顺必定表示神怒气未消或还要讨我们的债。实际上,不健康且不真实的控告 都是来自那恶者。圣经说:“谁能控告神拣选的人呢?有神称我们为义了。谁能定我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死了,而且复活了,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罗8:33-34)。

   这当然不是说神不会再指责信徒或不使用逆境来管教我们。正如约伯的故事所证明,逆境未必表示神对我们的愤怒。再者,神对信徒的指责是造就性的,而神对拒绝 悔改接受福音之人的指责才是带来灭亡的。此外,我们该受的罪刑,即与神隔绝或地狱这最可怕的遭遇,已被基督承担了,故没有任何力量能使我们与基督隔绝(罗 8:31)。既然已经与日光之上的主宰和好,并成为了祂的儿女,信徒就应深信,连日光之下的虚空都会成全其救恩或幸福。所以,在基督里之人不必怕命运,也 不担心自己在他人面前的形象。

   信徒的罪债已由基督还清,这事实并非表示人信主以后则不必为过去的罪行负责或不须给自己所造成的损害提供赔偿。反之,信徒会比一般人更热心弥补自己所造成 的损失;但这是出于对神和他人的大爱,而非恐惧。此外,信徒需要为自己的罪过负责甚至要受纪律上的处理或惩罚,但这与耶稣所承受的惩罚不同;后者才是最终 极的惩罚或者地狱本身。这也不是说信徒不会有罪咎感,但在基督里的罪咎感让人接受恩典,而非叫人绝望。

   爱也与信靠分不开:我们爱我们所信的神,我们也倚靠我们所爱之神。信靠的反义词是疑惧,而被疑惧捆绑的人觉得现实是坑人的,因此他要么觉得只能靠自己生 存,要么寻求他可以依赖的偶像。其实,自我倚靠不能不带来偶像崇拜,所以不管人怎样应对自己的疑惧,只要他不信真神,就会被假神奴役而变为畸形之人(只知 保护自己,只知索取)。这是因为假神靠不住;所以当人在花费精力来维持假神的地位时,就变成充满恐惧而自闭之人,没有工夫去寻求真神或关心他人。反之,人 若信靠真神,有了爱,就会学好顺服,而顺服是等于把自己献给神和他人,甚至到为神和他人受死的地步。

   圣经说:“孩子们既然同有血肉之体,祂自己也照样成为血肉之体,为要借着死,消灭那掌握死权的魔鬼,并且要释放那些因为怕死而终身作奴仆的人”(来2: 14-15)。怕死不仅是怕人生的终结,也是怕在自己愿望落空的情况下丧失人生的意义和自我(这种人即使温饱已解决,还会故意挨冻挨饿)。人如此理解死 亡,反映出:怕死和怕痛苦其实密切相关,因痛苦总是威胁人生的意义和自我认同。奴役人的偶像崇拜正是出自这种惧怕,并给人虚假的应许。然而,当信徒遇到那 位为他们死的基督,他们那如同高度膨胀却空荡荡的气球之自爱被十字架的大爱戳穿了,自我的防卫机制也随之倾塌。耶稣也通过那不怕死也不会死的大爱释放被 “怕死”奴役的人。这种为他人承担罪刑之爱开始“传染”我们,使我们不再觉得有必要不惜一切代价争取安全感或维护自尊心,因为神已经这么爱我们了。我们就 因此更愿意为神和他人牺牲自己。

   总言之,人有深刻的惧怕,所以自我中心主义的人生哲学是出于幸存者的心态,总感到自己处于威胁之中,故总要肯定自己。自私的幸存者心态一般会诱惑人以牺牲 他者给自己带来保护和益处。耶稣没有幸存者心态,因为祂在天父的爱里生活。同样,在基督里的信徒被天父接受了,要自由自在地爱神爱人,莫忘:“爱里没有惧 怕,完全的爱可以把惧怕驱除,因为惧怕含有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还没有完全”(约壹4:18)。

 

金灯台活页刊 第224期 2023.3
作者戴永富博士目前任教于新加坡神学院。本文的经文录自《圣经新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