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第一段 引言(1:1-9)

读经提示

  1. 保罗成为使徒与十二使徒有什么不同之处?保罗从蒙召到成为使徒相隔多久?这对我们明白自己属灵职责有什么可作借镜之处?
  2. 按保罗对受书人的称呼看来,什么是教会?什么是地方教会?
  3. 哥林多教会不是有许多罪恶吗?保罗为什么称他们为“成圣…圣徒”?保罗为哥林多人感恩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真心,怎能为这么不像样的教会感恩?
  4. 试根据保罗为哥林多人感恩的话,列出哥林多教会有什么长处?
  5. 很有恩赐的人是否一定灵性良好?“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这句话是指个人或是整个教会?

第一章

1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2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3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4我常为你们感谢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稣里所赐给你们的恩惠;5又因你们在祂里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识都全备,6正如我为基督作的见证,在你们心里得以坚固,7以至你们在恩赐上没有一样不及人的;等候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显现。8祂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祂所召,好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督基督,一同得分。

壹 问安的话(1:1-3)

一.发书人(1: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1:1)

  使徒保罗虽然在众使徒中是最有学问的,曾在当代最有名的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22:3)。但保罗对那些崇尚智慧的哥林多人自荐时,并不说他是迦玛列的门生,一如现今许多人所强调的学位那样。他却自称为“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这是今日传道人应有的态度,蒙召的经历才是每一个神的工人应有的资格。哥林多教会中有人怀疑保罗是否是使徒(林前9:1-18,15:8、10;林后12:11-12,11:23),所以保罗在书信的开端就用使徒的身分向他们说话。

  “蒙召”指蒙召作使徒,作基督的仆人。但下节之“蒙召”却是指一般信徒之得救经历。所有得救的人都是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的人。这“蒙召”的意义可根据上下文加以分别。

  “使徒”原文是奉差遣的意思。(详参彼得书信讲义,彼前1:1注解)

  在圣经中,十二使徒有特殊的地位。圣经常把他们的名字并例(太10:1-4;可3:16-19;路6:14-16;徒1:13)。主耶稣在世时曾应许他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19:28)。“十二个宝座,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这些话似乎把十二使徒的位分划定了范围,与其他有别。但犹大失去他的职分,由马提亚取代(徒1:15-26)。有人认为马提亚由抽签方式选出,且圣经未记述其工作表现,实际职分应由保罗取代。不过这种推想未免太偏爱保罗,因为圣经已经承认马提亚是使徒,如徒一章26节:“摇出马提亚来,他就和十一个使徒同列。”徒二章14节:“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可见马提亚当时已立即被承认为使徒。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写使徒行传的路加,乃是保罗最亲密的同工,如果路加尚且认为马提亚已位列十二使徒,那么其他的人实在不必再说什么了。

  但保罗与巴拿巴是基督复活之后,借圣灵所设立的使徒,这一点亳无疑问(参徒13:1-3,14:5)。他们也是为基督的复活作见证的人,并拥有使徒所有之特权(徒13:8-12;林后12:12)。

  不过,“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这句话,包括保罗蒙召和他成为使徒这两部分的经历。保罗从蒙召到成为使徒,其中间隔了相当长的时间。按徒九章所记可知,保罗在得救的同时,也蒙神呼召他作传道的工夫。后来保罗在徒二十六章向亚基帕王作见证时,提到他当时曾听到主要差遣他到外邦人中去传道(徒26:13-20)。可见他得救的同时便蒙召作传道。但他实际上作使徒的工作,却是徒十三章以后的事,就是在他受圣灵差遣,开始首次游行布道之后(见徒13:8,14:4、6)。这期间保罗曾到亚拉伯去,有三年的隐藏生活。后回到大马色,再赴耶路撒冷,会见矶法(加1:17-18),最后到安提阿教会,与巴拿巴等人同作先知和教师的工作,直到受圣灵差遣出外传道。按 Prof. James L. Boyer 年表,保罗蒙召时大约是主后33年,在安提阿受差遣时约为主后47年,前后相隔了大约十四年。他蒙召十四年后才开始作外邦的使徒。这十四年中的各种训练和事奉,都是神的造就,为要预备他完成日后神所要托付他的使命。

  所以保罗确知他自己是“使徒”,是在他事奉主十四年后,从神所给他各方面的工作经验,和内心的负担,安提阿的各同工同心见证,和圣灵对他的差遣,然后他才真正开始去完成神的委托。在他蒙召之初,已有神在异象中的应许,在蒙召之后,又有神特别赐启示的经历。他曾被提到三层天,听到乐园隐秘的话,又深知福音的奥秘。在他开始受差遣向外邦传福音之后,他自己和同工也都看见他有使徒的权柄。神用各种神迹异能印证他的工作(林后12:12),从这许多经历中,他确信自己是神所选召,作基督耶稣的使徒,且是特派向外邦人传福音的(罗1:1)。

  “同兄弟所提尼”按徒十八章17节提到哥林多管会堂的所提尼(同名),可能就是这所提尼。他曾因保罗被众人殴打,这时却作了保罗的代笔人。保罗将他与自己一同署名写信,可见保罗对同工的尊重,在工作中不轻忽同工的贡献。

二.受书人(1:2)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1:2)

  本节只表明这封信是向哥林多地方的信徒而发。这节经文本身看不出使徒有意借着对受书人的称呼,表明他认为一个地方只可以有一个教会像今日有些人所认为的:一个地方只可以有一个“站在地方立场的教会”。事实上,使徒保罗当时所作的是开荒布道、设立教会的工作。福音刚向外邦扩展中,一个地方当然很少可能有一个以上的教会。即或在一个地方有一个以上的教会,使徒保罗对他们的看法,仍视为同一个地方之内的教会(视为同一教会),而不会按他们的派别给他们个别地写信。因不论他们有多少派别,都是在这一教会内,所以在此保罗用了单数的教会。

  “在哥林多神的教会”。这句话的重点应在“神的教会”而不是“在哥林多”。这不过很简单地表明教会是属神的,寄居在哥林多,如此而已!对哥林多人来说,强调教会是“神的”实在有特殊的需要,因为他们正在误把教会当作是“人的”,按着人而分起派别来。

  “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本句解释了上句,所谓“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哥林多地方所有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的人。所以哥林多地方教会的范围,就是包括一切在哥林多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绝不是只包括在哥林多“站在地方教会立场”而聚会的那班人。“基督耶稣”才是地方教会的范围,站在地方教会立场的人不够资格作教会的范围,他们只够资格作一个派别的范围,但绝对不够资格代表整个地方的教会。

  “成圣,蒙召作圣徒的”,哥林多教会怎么能被称为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呢?他们不是纷争结党,又有各种罪恶么?这句话足以证明我们上文的解释:保罗的重点在乎“在基督耶稣里”的范围。在基督耶稣这个地位里,虽然像哥林多这么不像样的教会,仍然被看作是“成圣,蒙召作圣徒的”。

  “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主名的人”,本句表示本书信并非只为哥林多信徒,也为各教会,虽然哥林多教会的问题未必跟别处教会完全相同,但人败坏的本性到处一样,所以属灵的原则对于解决人内心的恶欲、肉体的诡诈,也普遍适用于各教会。就像启示录七书信中一再提起的一句话“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神借祂的仆人所传给各教会的信息,都是我们所当留心听的。所以,神借保罗给哥林多教会的信息,也是给我们的。

  “以及各处求告主名的人”,为什么保罗不称各地的信徒为“信徒”,而称他们为“求告主名的人”?“求告”在此不是形容一种动作,乃是形容一种人。使徒的观念中,认为所谓“信徒”就是“求告主名的人”。“求告主名”应当是信徒生活的特征,以致他们可以被称为“求告主名的人”。

  “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在保罗书信的问安语(开端语)中,只有本书加上这么一句话,使徒要使那些哥林多分派分党的人,把眼光放得更大更远。基督不单是他们那一小群的主,也是一切在各处求告主名的人的主。

三.祝祷(1:3)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1:3)

  “恩惠平安”常在使徒的问安语中并用。这两样都出于神,但是它们可作为神所给人一切好处的代表。既有神的恩惠和平安,人间所能得到的一切好处,都已包括在内了。使徒为一切信徒如此祝祷,因为他既认识神为父,又借耶稣基督得成圣洁。这样的祝祷,正是合适他们。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