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第二段 责备(1:10—6:20)

  在这一大段里面,保罗责备哥林多教会八件事情。头一件,就是责备他们分争结党。箴六章16至19节提到,神所恨恶的有六样,连祂心中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可见自古以来,撒但就在神和百姓中间,作布散分争的工作。撒但对今天教会所用的诡计,也正如它对哥林多教会所用的一样。利用人的各种软弱引起分争,使福音的见证被破坏,神的名受羞辱。

壹 责其分争结党(1:10-17)

读经提示

  1. 基督徒责备人是犯罪吗?在什么情形下才责备人?保罗责备哥林多人的动机是什么?有什么根据?
  2. 为什么保罗明说革来氏家人向他报告教会的分争?这样作对革来氏家人是否不利?革来氏家人是否搬弄是非?这对今日教会匿名指责有什么重要的教训?
  3. 保罗、彼得、亚波罗,怎会成为哥林多教会分争结党的主角?为什么保罗连那些说自己是属基督的,也一起责备?
  4. 保罗为什么不多为人施洗?基督升天前不是吩咐为门徒施洗吗?保罗为什么忽然在这里提到施洗的问题?他对于传福音与施洗二者之间态度有什么不同?保罗在这里所表现的态度,对今日的信徒什么教训?
  5. 试总结哥林多人分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第一章

10弟兄们,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11因为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起弟兄们来,说你们中间有分争。12我的意思就是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13基督是分开的么?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么?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么?14我感谢神,除了基利司布并该犹以外,我没有给你们一个人施洗,15免得有人说,你们是奉我的名受洗。16我也给司提反家施过洗;此外给别人施洗没有,我却记不清。17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一.其责备的动机与根据(1:10-11)

  责备人必须先有纯正的动机和确实的根据。如果单因为个人的利益,或者没有事实作根据的一些推测,就责备人,这样,那责备人的自己就该受责备。这两节说出保罗责备哥林多教会的动机和根据。

1. 动机(1:10)

“弟兄们,我借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1:10)

  A. 保罗的第一个动机是因为弟兄的爱。在他要劝勉他们之先,保罗先提出他和哥林多人的关系是“弟兄们”。他为什么要劝勉哥林多人呢?因为彼此在基督里是“弟兄们”,因为在基督里作弟兄的,应当彼此相爱。主耶稣曾经吩咐门徒:“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太18:15-18)。相爱的最高意义,不止是物质上互相帮助,更是在真道上互相勉励,在属灵的道路上彼此提醒。

  B. 保罗劝哥林多人的第二个动机,是为耶稣基督的名。他是为着主的名不被毁谤而劝哥林多人,他不是怕个人工作声誉受亏损,乃是怕主荣耀受亏损。他不但为基督的名劝哥林多人,也是借着基督的名劝告他们,这跟他在西三章17节“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参弗5:20)所提的原则相符合。保罗并不是凭“教会创办人”的权威来劝哥林多人,而是靠主耶稣基督的名。

  借着主耶稣基督的名来劝哥林多人,实际上也就是要哥林多人看重主名的荣耀,为主名的缘故接受保罗的劝告。保罗并没有为哥林多人受死流血,耶稣基督却为他们受死流血。他们不能靠保罗的名得救,却靠耶稣基督的名得救。凭保罗的名,哥林多人不一定要接受他的劝戒,因为哥林多人中间有很多是只佩服彼得或亚波罗的。但是凭耶稣基督的名,哥林多人没有拒绝的理由,因为他们都靠这个名得恩惠,都有责任不使基督的名受毁谤。

  C. 保罗劝哥林多人的第三个动机,为教会的合一。他愿意哥林多人“都说一样的话”。这意思就是说,都高举耶稣基督的名,不高举什么人的名。初期教会最大的特色,就是同心合意;哥林多教会能够建立起来,也是保罗跟他的同工同心合意工作的结果。但是哥林多教会里面的信徒,竟然彼此分争结党。保罗劝勉他们的动机,就是为叫他们保持合一的心,使福音能够兴旺。

2. 根据(1:11)

“因为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起弟兄们来,说你们中间有分争。”(1:11)

  “因为革来氏家里的人,曾对我提起”,保罗在这里提到他怎么知道哥林多教会有分争。他明明告诉哥林多人,是根据革来氏家里的人的报告。为什么保罗明提革来氏家里的人呢?这样是否会引起哥林多人对革来氏家人不满意呢?革来氏,是一个女信徒,她可能因为见到哥林多教会这种光景,所以派人去报告保罗。保罗明提革来氏的名字,是很有智慧的做法,这样可以免去哥林多人彼此的猜疑。因为当时交通和通讯不像现在这样方便,保罗在以弗所,怎么能够知道哥林多教会里面有分争呢?必定是有人向他报告。革来氏既然向保罗报告哥林多教会事情,她可能是没有卷入分争结党中的少数人之一。保罗提到她的名子,对革来氏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另一方面,保罗明提革来氏的名字,也表示革来氏敢为她所说的话负责任。甚至可能保罗这样作是先得到革来氏同意的。这样足证保罗对哥林多人的责备,并不是没有凭据的,乃是有人可以作见证的。

  这件事对于今天教会工作有两方面的教训:

  A. 对传道方面:

  不要用不很光明的方法,私下侦察信徒或是同工之间的一些是非。有些教会领袖喜欢在信徒面前调查他同工的工作情形。这一类的调查,虽然有些时候好像是需要的,但是应当非常小心的处理。对于查问的对象之灵性情形,说话行事是否爱主、敬虔、公正无私,事先都应该考虑到,否则就可能给那些教会中的“小人”,有机会搬弄是非,而且引起同工之间彼此猜忌。

  B. 对信徒方面:

  教会信徒不要用匿名信向教会领袖提出什么控诉,这表示所报告的人不敢为他所说的事负责任。教会领袖也不能凭匿名信,采取纪律上的行动(却也不可全然置之不理,应按实际情形,加以适当的留意)。根据主耶稣的教训:看见弟兄有错时,第一步是私下直接去劝戒他;第二步,如果他不听,就另外带两三个人同去,很准确地指出他的错,太十八章16节说:“句句都可定准”,那就是说,这两三个人都确定对方错了。若再不听的时候,就告诉教会。

  所谓“句句都可定准”,也表明那些作见证的人都是敢负责任的,不说模棱两可的话。基督徒是真理的战士,既然我们看见有错误,应该改正,为什么不敢改正我们所要改正的错误?为什么不敢为我们已经确知的错误作见证呢?这是真理战士当然的责任。

  关于革来氏家人向保罗报告哥林多教会的分争,跟一般的搬弄是非有何分别?那分别是明显的,因为:(1)革来氏所报告的是事实,不是捏造的。(2)她的报告并没有从保罗得到什么好处,倒可能被哥林多人憎厌…她的报告单纯是为教会的益处,为主的荣耀,所以不能把她看作是喜欢搬弄是非的人。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