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二.保罗为什么不享用他的权利(9:15-27)

  既然保罗和其他使徒一样,可以享有娶妻的权利,可以享有接受教会供应的权利,为什么保罗不享用这种权利呢?保罗在这里解释他的理由。

1. 他不想用尽传福音的权柄(9:15-18)

“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写这话,并非要你们这样待我;因为我宁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9:15-16)

  A. 因他不愿叫他所夸的落空(9:15)

  保罗在15节解释,以上辩解的用意并非埋怨哥林多人过去没有供应他,或希望以后他们供给他的需要;而是教训他们,叫他们明白他有权利接受他们的供给,这是很普通的道理。但为什么他不在哥林多享用这权柄呢?他不愿意他“所夸的落了空”。甚至宁可死,也不叫人使他“所夸的落了空”。他所夸的,就是他未曾接受哥林多人的供应这件事。他不愿有什么把柄,叫人可以诋毁他在哥林多信徒中所保持的见证。他情愿饿死,不愿他向来所保持的见证被人讥讽、毁坏。

  保罗在这里表现了忠心神仆高尚的品格,和正确的属灵价值观。这都是我们该效法的。

  B. 因不传福音他就有祸了(9:16)

  保罗解释他不想用尽权柄的另一个理由是:他认为他传福音是没有可夸的,他是不得已的。

  15、16两节经文,似乎有矛盾之处。因为15节说,他宁死不叫人使他“所夸的”落空;而16节却说,他传福音“没有可夸的”。注意15节所谓“所夸的”,实在是指他向来在哥林多教会所维持的见证。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维持这个见证。16节是指他认为他传福音乃是本分,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他为主传福音,算不得是什么奉献或牺牲。因按肉身来说,不是他自愿作传道;他之所以传道,完全是由于基督爱的激励,这全然是“不得已”的。基督的爱在他心里工作,使他觉得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因他看见人灵魂的宝贵,福音的奇妙救恩,是人得救的唯一道路。不传福音,就是置许多人的灵魂于灭亡而不顾。这就是他的罪,是他的祸了!他既然有这样的看见,所以认为自己舍弃世上的事物来传道,没有什么可夸,是他该尽的责任。所以,他决意要在传福音的事工上,为教会作出更特殊的贡献,那就是他不想尽享他传福音所能享用的权利,算为他向主献上的一点点心意。这就是为什么保罗甘心不接受哥林多人的供给,在他们中间传道的原因之一。

  C. 甘心不用尽他的权利(9:17-18)

“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9:17-18)

  保罗对于传道的职责有十分透彻的认识。他确实知道:既然是从神接受了这传道的职责,无论如何总是该去作的。如果不甘心作,作了就没有赏赐;如果甘心作,作了就有赏赐。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存着甘愿的心去作呢?这种认识,对保罗传福音的态度有很重要的影响。他绝不妄想摆脱或推卸神所托付的责任,反倒一心一意,想到怎样可以在传道的职责上,做得更蒙神的悦纳,表现出他甘心乐意的事奉,而不愿用尽他的权利。

  每一个真正体悟到主恩典的宝贵的人,都会有类似保罗那样的心意愿意特别作一点工作,向主表达他的心意。虽然这些算不得是功劳,或特别的好处,但是,他愿意有所献上。这就是爱主的自然流露。有些传道人不但用尽了传福音的权利,甚至要求超过他们应享有的权利;但那些甘心事奉主的人,必定不计较所得的供应。甚至像保罗那样,没有接受哥林多信徒的供应,还是忠心传道。

2. 为要多得人归主(9:19-22)

  保罗在本段经文中申述,他的一切行事都是以引人归主为目标。凡是跟罪没有牵涉的事,都可以迁就,目的是要使更多的人得着福音的好处。主耶稣要使我们成为得人渔夫之前,要我们先肯舍弃我们的主张、爱好、习惯和看法,肯迁就人,叫人得益处。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9:19)

  保罗不是受了哥林多人什么约束而作他们的仆人。他是自由的,是使徒,有权柄又有地位。可是,他反而甘心作个服事众人的仆人,不像一个坐在高位上的主人。他这样的卑微,成为一个服事众人的仆人,目的是为要多得人。下文更清楚的说明,为着要多得人,他作了些什么。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9:20上)

  这里的“犹太人”是指没有信主的犹太人。向这等人他就作犹太人,意思就是迁就犹太人的观点和习惯。在信仰方面,只要与真理没有冲突,就不引起他们的反感。例如:犹太人最看重的是割礼;所以保罗曾经替提摩太行割礼(徒16:1-5),因提摩太的父亲是希利尼人。可见保罗对割礼并无什么成见。保罗曾经极力反对“割礼派”的错误,但他不是反对割礼。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作新造的人(加6:15)。保罗所反对的,是把无关紧要的割礼,当作是接受救恩的先决条件,使人误解了救恩的真理,在基督救赎恩典上加上人的行为。这种异端的信仰,才是他所反对的。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9:20下-21)

  保罗向腓立比人作见证说:他是生来的希伯来人;又说:“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5-6),可见保罗在无碍于救恩的原则下,也迁就律法以下的人,目的是要得着这些人。

  保罗为着辩明救恩,有好些言论似乎反对律法。其实他不是反对律法本身,而是反对“凭着自己的行为得救”的观念,反对“人的好行为加在主的恩典上,以求得救”的错误。

  保罗是最明白律法功用的使徒。神赐律法的主要功用是叫人知罪,使人被定罪(罗3:20,7:7),然后寻求律法以外的救恩。保罗所反对的,是误用律法作为得救的途径,以取代或补助基督的救恩。至于跟救恩无碍的习惯,保罗既不提倡,也不反对,只要与福音工作有益,都可以迁就。

  注意:“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这绝不是说保罗对律法主义者就不讲救恩,也跟着他们一样要靠行律法得救,或宣讲律法主义(参下文22节解释)。

  “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NASBthough not being without the law of God but under the law of Christ(虽然不是没有神的律法,却在基督的律法下)。注意末句“在基督的律法下”与和合本的“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意思不大相同。前者是在另一种律法下(基督的律法),后者是在基督面前,他正被放在旧约的律法下。“基督的律法下”就是那最大的律法,爱神爱人的律法(太22:37-39)。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9:22)

  在本书八章13节保罗说过:“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已表达了“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的精义。保罗的所谓“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的意思,不是叫我们作个看风转舵、同流合污的人。他真正的意思,是说明他如何得人归主。他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恤人,尽量在与真理、信仰方面无损的事上迁就别人,免得福音的工作受妨碍。但这绝不是说,保罗放弃他信仰生活的立场,没有确定的人生观;也不是说,他不敢维持一种从世人中分别为圣的生活。

  对哥林多人来说,“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这话是指上文保罗在哥林多传道,却不接受他们的供给说的。因为哥林多人在钱财方面对保罗有疑心,甚至有人说他是用心计牢笼他们(林后12:16),所以保罗决心在哥林多传道,不受他们的供给。不但起初不接受,以后也不接受(林后12:14,11:9)。所以哥林多人在爱心供给神仆这方面来说,是“软弱的人”,他们未真正明白奉献的意义。为着不绊跌这些“软弱的人”,使他们能认识真神仆人之廉洁品德,保罗从不占他们的便宜,也没有使他们当中的任何人受累(林后12:16-18)。为着使这些“软弱的人”得着福音的好处,保罗放弃了靠福音养生的权利;但哥林多人反而因此以为,他没有资格靠福音养生(林前9:4),于是保罗真的变成哥林多人看为“次等使徒”的“软弱人”了!

  “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意思就是,我们成为适合叫所有人得着福音好处的人。要运用一切可行的方法救人,但这句话绝不是顺应世俗潮流,与世人没有分别的意思。

  照这句话,我们不妨看看保罗向哥林多人怎样作哥林多人罢!哥林多人以属世学问夸口,保罗却立志在他们中间只知道基督和祂钉十字架(林前1:22-23,2:1-2)。哥林多人拿人夸口,照世人的样子行(林前3:3),保罗却只夸基督,又吩咐他们与世人分别(林前1:31;林后6:14-18)。哥林多人心地狭窄,保罗却宽宏大量(林后6:11-12)。他向这些好夸耀自己和今世学问的哥林多人,不显露自己,专一高举基督;向这些心地狭窄的哥林多人显出宽容与爱心,因为这是让他们接受基督的最佳方法。这也就是保罗“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的意思。

3. 凡他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9:23-27)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9:23)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说出他的人生观和工作的目标,就是:“凡他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这也应该是每一个基督徒生活的目标。有了这样的目标,我们才肯为主的缘故牺牲、节制,才会向前奔跑,不停留在现在的地步上。为什么保罗不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往来(9:5)?为什么他不接受哥林多教会的供给,像别的使徒一样?他是为福音的缘故。保罗从来没有说过这些事不好。但按他个人来说,他为福音的缘故牺牲了这些权利。许多基督徒常问,某件事可以不可以作?实在说,他若对福音有忠心,就不会再问什么了。他所该问的是,他所行的对福音的见证有利么?能叫人得着福音的好处吗?或是会叫福音的工作受阻碍?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9:24)

  保罗用赛跑作比喻,说明我们该怎样奔跑属灵的道路。他显然是引用在希腊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赛跑,来劝勉信徒怎样在世上跑属灵的道路。我们都像进到赛跑场中的人,不只是跑就可以得赏赐,而是要跑赢了才有赏赐。我们活在世上一天,就自然是在赛程之中,不跑也得跑。我们要跑得像优胜者,不要像失败者。

  “得奖赏的只有一人”,这话有希腊赛会的背景。按当时赛跑的优胜者,只有一个人能戴树叶或花草编制的冠冕。但这却不是意味着所有基督徒中,只有一人能得奖赏。接着下文说:“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既说“你们”,显示可得奖赏的信徒不止一人。所以这“一人”只是按当时的优胜者而论,实际意义是代表优胜的一方。

  “…也当这样跑”,本句的意思是:也当跑得像个优胜者那样,好叫你们能得奖赏。所以保罗在这里所注重的是基督徒该怎样跑,就是该存着必能得奖赏的信心,向着标竿跑。那标竿就是他在上文所提的:“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凡这样跑的人,就可以在属灵方面成为一个优胜者。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9:25)

  我们为要得奖赏而赛跑,除了该把“为福音的缘故”作为目标外,还要“诸事都有节制”,就像那些较力争胜的人,他们为要得那能坏的冠冕,尚且要在生活上有节制、受操练。我们更应该“诸事都有节制”了。有的人为着保持拳赛的胜利就得遵照医生的吩咐节食,减轻体重;有人参加各种体育竞赛,训练十分严格,生活也有纪律。他们都不过为争取属世的优胜和荣耀而已!信徒为要在属灵面方面争取优胜也该“诸事都有节制”。无论在生活、起居、衣食住行和工作上,都不随从自己的喜好,任让情欲支配自己,而是随从圣灵的节制。

  注意保罗说:我们好像在场上赛跑和跟人较力争胜的。我们是跟谁争胜呢?到底谁是我们赛跑较力的对象呢?是否信徒彼此较力争胜?如果是信徒彼此争胜的话,恐怕我们这些人都没有希望成为优胜者,所有的赏赐大概都让保罗及别的大使徒包办了。但我们不是彼此赛跑,彼此较力争胜,我们乃是在一个共同的立场上向黑暗的势力争胜;我们是站在为福音而争战的人这一边,跟那些抵挡福音的人较力争胜;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希望成为优胜者,因此保罗说“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所以在上文的比喻中,使徒所要解说的,是两种阵营的胜败。

  保罗说这些话的时候,似乎隐藏着一个意思,就是假定自己和他的同工,都是属于可以得到那不能坏的冠冕的人。这是保罗的信念,也是他奔跑的力量。他不是假定自己是不能得冠冕的,然后奔跑、较力,而是相信他是属于那些可以得冠冕的人,然后奔跑、较力。结果到他离世的时候,很豪爽地唱出得胜的凯歌说:“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后4:7-8)。保罗所以能够这样慷慨激昂地唱出凯歌,是因为他一生都坚持着可以得冠冕的信念而跑。

“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9:26-27)

  保罗在这里说明,他的奔跑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奔跑。这些话都是总结他上面所讲的,说明他不是无缘无故地舍弃权利,也不是没有目标的牺牲。今天在教会里面事奉的人,应该用保罗的话对照自己。我们该知道所要“跑”的标杆是什么,所要“斗拳”的对象是谁。有了确定的目标,就不会因世界和教会中的混乱而无所适从了。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9:27上)

  这“攻克己身”与西二章23节所说的“苦待己身”不一样。苦待己身是故意叫身体吃苦,而“攻克己身”最好的解释就是下句“叫身服我”的意思。我们的身体有各样的需要和欲望,这些“欲望”从亚当犯罪以后,就变成不正常的私欲,支配我们的身体,成为犯罪的工具。基督徒信主以后,就有了新生命在他里面。保罗在此见证,他不再容许身体作罪欲的奴仆,而要叫身体服从新“我”的支配。

  “攻克己身,叫身服我”这句话,NASB 译作 but I buffet my body, and make it my slave。意思就是“但我击打我的身体,叫他作我的奴隶”。但全句所表现的不是字面的意思,而是连接上文,诸事都有节制,而叫身体不能支配“我”,“我”却要绝对主宰我的身体。

  “攻克己身”不是故意叫身体吃苦,而是不受身体的律的支配,反而能够支配身体。

  耶稣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的时候,祂本来是要跟门徒到旷野去歇一歇,因为当时他们连吃饭的工夫也没有。可是当他们到了那里,发现已经有许多人在等着。耶稣因看见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便起来教训他们,直到黄昏,用五饼二鱼叫他们吃饱。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耶稣并不认为肚子饿了不需要吃,身体疲倦了不需要休息,因为祂提议要跟门徒到旷野去歇一歇,表示祂认为疲乏的时候是该休息的,肚子饿是该吃饼的,这是正常的。所以主耶稣并没有苦待身体,祂也顺从身体的正常需要。可是耶稣看到许多人灵性有需要的时候,祂却忘记了自己身体的需要(休息和吃饼)。为福音的缘故,他放下了本来该有的休息,该有的食物,先去满足别人的需要,这就是“叫身服我”。但如果有人有机会休息,故意不休息,有时间吃饼,故意不吃,为要叫身体吃苦,那就是世俗异教苦待己身的观念,却不是基督徒该有的观念。

  “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在原文没有“福音”两字。英文 RSVNASBKJV 等译本,以及中文新旧库,吕振中等译本,也没有“福音”二字。因此应该读成“恐怕我传给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所以这里的“被弃绝”不是指保罗因没有忠心工作而灭亡,而是指他把真理的教训传给别人,自己反而得不到。另一个意思是:保罗恐怕传了真道给别人,却没有攻克己身,反随从私欲,因而被神放在一边,不合神使用。

  “弃绝”NASBRSV 都译作 disqualified 即“不合用”。原文 adokimos 在提后三章8节,多一章16节,来六章8节都译作“废弃”。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