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第四段 训导(11—16章)

  在这一段中,保罗针对哥林多教会的需要,指导他们怎样处理教会工作的实际问题,如:妇女的地位,圣餐的意义,圣灵的恩赐,聚会的秩序和奉献钱财的原则等等。

壹 蒙头与擘饼(11章)

读经提示

  1. 圣经是超时代性的,圣经的记载是否绝对没有时代背景?妇女蒙头是当时的社会习惯吗?能否从这一段经文中看出“蒙头”有当时的习俗背景?保罗为什么说神是基督的“头”?“头”在这里是表示阶级的高低吗?为什么说女人是男人的荣耀?为什么男人若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
  2. 女人为什么为天使的缘故要有服权柄的记号?圣经还有什么类似的经文叫妻子顺服丈夫?妻子顺服丈夫是否表示容许丈夫欺压妻子?圣经既说在基督里男女平等,为什么又说女人要顺服男人?现在教会的妇女是否应该蒙头?对于妇女蒙头问题该怎样下结论?
  3. 本章17节对于教会安排聚会的秩序或仪式,有什么重要的原则?哥林多教会记念主聚会跟现在教会守圣餐有什么不同?记念主的聚会有什么标准的仪式吗?你认为用怎样的方式最好?应该每月一次还是每周一次?什么人可以参加?记念主聚会的主要意义是什么?
  4. 按照本段记载,可以列出多少有关这聚会该注意的要点?如果你自己有未对付清楚的罪,该不该守圣餐?如果知道有人犯了罪守圣餐(记念主),你跟他一同擘饼会有分于他的罪吗?

第十一章

1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2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3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4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5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6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7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9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10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11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12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13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14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么?15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16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17我现今吩咐你们的话,不是称赞你们;因为你们聚会不是受益,乃是招损。18第一,我听说你们聚会的时候,彼此分门别类,我也稍微的信这话。19在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20你们聚会的时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21因为吃的时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饭,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醉。22你们要吃喝,难道没有家么?还是藐视神的教会,叫那没有的羞愧呢?我向你们可怎么说呢?可因此称赞你们么?我不称赞!23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就是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拿起饼来,24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25饭后,也照样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26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27所以无论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饼、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28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杯。29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30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31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32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33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34若有人饥饿,可以在家里先吃,免得你们聚会,自己取罪。其余的事,我来的时候再安排。

一.妇女蒙头问题(11:1-16)

  这段经文对今天教会里的妇女是否应该蒙头的问题,引起好些争论。有的教会主张妇女应该蒙头,因为在这里有明文的吩咐;有些教会却认为,蒙头是当时的风俗习惯,今天教会的妇女不需要蒙头;但蒙头的属灵原则,却是今天的信徒所应该注意的。

  圣经虽然是超时代的,但这并不是说,圣经所有的记载都没有当时风俗习惯的背景。跟罪恶和信仰无关的社会习惯,例如中国人吃饭用筷子,马来人用手,原是无关紧要的。

  这一段经文本身证明了妇女蒙头,实在是有当时的背景。

  A. 保罗用了许多相当严厉责备的话。如果这是他们向来没有的习惯,是使徒新的吩咐,刚刚教他们遵守的事,使徒不会用这样严厉的话来吩咐信徒做一件新事。

  B. 这段经文完全没有教导妇女怎样蒙头。如果不是当时人人已经惯行的习惯,使徒必定会清楚的教他们怎样蒙头。

  C. 使徒保罗说:“女人若不蒙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使徒完全不用解释,为什么女人若不蒙头就该剪发,他是用一种“当然”的口吻来说的,可见当时人的观念以为,不蒙头和剪发同样是可耻的事。按当时惩罚淫妇的方法之一,就是把她的头发剪掉或剃掉。使徒保罗把不蒙头和剪发相提并论,而不用解释为什么,就是因为这是当时大家接受的观念,用不着解释。可见蒙头与长发都有当时背景。

  D.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么?”(11:13-14)

  保罗要他们自己审察,就是根据他们是非的观念,判定女人究竟可否不蒙头。这表示他们早就有了女人应该蒙头的观念。假如保罗现在用同样的话叫我们自己审察,不蒙着头是否合宜,我们根本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合宜,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这种社会习惯。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所谓“本性”,就是因传统的习惯所产生的一种“当然”的观念。例如叫中国人互相亲嘴问安,我们觉得很不合宜,但西方人却看作很自然。

  可见,这是社会习惯会造成的一种是非观念。保罗是根据已有的习惯所形成的是非观念,来说明妇人顺服丈夫,教会顺服基督的真理。

  另一方面,这段经文牵涉到,圣经是否会利用时代、地方性的习惯,来解明一种永恒真理的问题。如果女人蒙头只是时代性、地方性的习惯,使徒会用这类习惯来表明历代不变、关乎全教会的真理吗?会的,圣经确实有用仅限于当时的习惯,来表明普遍性的真理。就用主耶稣替门徒洗脚来说,那实在是犹太人的一种习惯,耶稣用来表明信徒彼此相处,互相劝勉、互相服侍的真理。

  在约翰福音第十三章中,主亲自替门徒洗脚,然后对门徒说:“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14-15节)。按这两节经文,主耶稣是叫我们“照样”去替别人洗脚吗?不,是叫我们互相劝勉。注意约翰十三章的记载,主耶稣一开头就只取洗脚的象征意义。虽然洗脚这件事是事实,但祂所要教训门徒的,不是洗脚,而是洗脚所象征的意义。注意第8节:“彼得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这“洗”字显然已按灵意解释了。第10、11节也是一样:“耶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这两节里面的“洗”和“干净”,也都是按灵意的用法,把事实上的“洗”用作象征的教训。洗脚这件事原是犹太人的习惯,却被用作一种象征,表明信徒应该彼此相爱、彼此服侍、彼此劝勉。相爱、服侍、劝勉、都是超时代性的,是任何时代的教会应该听从的。这样看来,保罗用当时人所已有的蒙头习俗,来讲论女人顺服男人,教会顺服基督的原理,并无不当之处。

  以下保罗讲到妇女应该蒙头的理由,分作四小段:

1. 按教会的秩序来说,女人应该蒙头(11:1-7)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11:1)

  这一节经文应该属于上一段,因按它的意义来说,跟十章末段经文关系更加密切。在一章末了,保罗曾坦白地告诉哥林多信徒,他是怎样的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然后他劝勉信徒要效法他,像他效法基督一样。教会的牧者应该成为众信徒效法的榜样,却不要成为众信徒崇拜的偶像。保罗一方面劝信徒效法他,另一方面指明,要像他效法基督那样地效法他。他给他们一个范围和标准,最终目的不是把人引到自己面前,而是引到基督面前。这种态度是我们该效法的最好榜样。

“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11:2)

  保罗曾经称赞哥林多人。虽然在哥林多人中,有些人反对保罗,不服从保罗的教训,另有人分门别类,分争结党,可是也有些信徒是想念保罗,听从他的教训。按救恩真理来说,哥林多人算是遵守保罗所传给他们的道;虽然他们在生活上有失败之处,但他们并没有放弃保罗所传给他们的基本信仰,始终持守福音真道,所以保罗称赞他们。

  注意“记念”和“坚守”的关系。记念是心思方面的准备,我们要常记念主的话,和祂借着祂仆人所留给我们的教训。常常“记念”,自然会表现在行动上,“坚守”就是行动上的表现。先有心意上的准备,心里想念主的话,才能够在行动上遵守主的话。只记念而不遵守,这样的记念就是空想;又记念又遵守,才是“坚守”主的话。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11:3)

  保罗在这里指出,神在教会和家庭里,对男女的地位已有安排。“基督是各人的头”,就是指基督是所有人的头,是全教会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在这里的“男人”和“女人”,都是指已经结过婚的男女,也就是说丈夫是妻子的头的意思。

  “女人”原文是 gunē,按杨氏经文汇编,在新约中共用了二百二十一次,其中一百二十九次翻作女人,九十二次翻作“妻子”,但是从来没有翻作少女的。在迦拿的婚宴里,耶稣称祂的母亲为“妇人”,也就是这个字。所以保罗在这里所讲的,与他在以弗所书第五章所讲的意思相合。在家庭里面,男人是女人的头。所以“基督是各人的头”,这句话是指在神的家中在教会里面,基督是元首;“男人是女人的头”这句话,是指人的家。但在人的家中,男女的关系也要表明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所以在家庭里面,姊妹应该尊重神的安排。

  “神是基督的头”,这句话已解释了以上所说“头”的意思,是表明一种职分和岗位的顺服,而不是表示性质和阶级的高低。神和基督不是分成两个阶层,祂们是同等的。虽然如此,但基督却顺服神,因为祂们有不同的岗位。所以圣经“顺服”的真理,与普通世人观念的顺服完全不同,我们的心思必须改变,才能领会圣经的意思。这里所讲的顺服,不是因阶级高低的顺服,而是因职分和岗位不同而有的顺服。“头”是身子的主脑,可是头和身体的其他部分,并没有阶级的关系。耶稣基督是我们的元首,其它经文也提到这一点,但按头和身体来说,这关系不是阶级的关系,而是岗位上、功用上的不同。否则,神是基督的头,神岂不是高过基督了么?所以保罗把这几件事连起来讲,就表示男人是女人的头与男女平等的问题无干。女人要顺服男人,教会要顺服基督,这完全是神按着祂的智慧,在神的家和人的家里,按着祂所赋予男女不同的特长,所安排的秩序和岗位的问题。

“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11:4-5)

  保罗在这里解释男人祷告不蒙头的理由。男人祷告如果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也就是羞辱耶稣基督。因为当时犹太人在会堂里向神认罪的时候,要蒙着帕子,这帕子表示他们不配看见神。但是对基督徒来说:他如果蒙上帕子祷告,就是羞辱耶稣基督,羞辱他们的“头”。因为这样做,就等于否认耶稣基督十架赎罪之功的完全。我们既是基督徒,经过基督十字架的救赎,就除去了我们跟神中间的阻隔。虽然我们是不配的,却能靠着神的恩典,坦然无惧的来到神面前。如果还蒙着帕子,就象征我们跟神之间还存有阻隔;把这象征放在头上,就等于否认耶稣基督十架之功的完全了(参林后3:12-18注解)。

  这句话另一个意思是,男人既然是象征基督的,如果他蒙着头,岂不是等于认为基督不配接受教会的顺服么?所以男人如果蒙着头,就是羞辱他自己的“头”。但是女人祷告或讲道要是不蒙着头,就是羞辱了自己的头(羞辱自己的丈夫)。因为这样就像剃了头发一样。按当时希腊的风俗,只有妓女在公共场合才不蒙头,只有淫妇或奴婢才被人剃去头发。这里说,女人不蒙着头,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意思是不蒙头与剃发一样羞耻。所以保罗在这里提醒那些哥林多的姊妹们,用不蒙头来表示她们已经与丈夫平等,只会使别人认为她们是不正派的女子,徒然羞辱自己又羞辱丈夫。

“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11:6)

  这节经文证明,当时的社会认为女人剪发剃发是一种极大的“羞愧”。所以保罗在这里进一步的说明,如果她们不蒙头,就干脆把头发剪掉。如果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保罗提醒当时的基督徒妇女,她们在装扮上,不可能不理会社会习惯所形成的道德观念。纵然她们自己以为可以不必蒙头,但是她们不能改变当时的人以剪发剃发为不规矩的女人的看法。她们在装扮上到底不能抢在时代的前头。她们既有胆量不蒙头,为什么没有胆量连头发都剪掉呢?她们虽然有自由改革自己的装扮,总不该把自己改革成不规矩的女人那样。保罗引证这句话的目的,就是证明她们在装扮上不能不顾到社会习惯。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11:7)

  按创世记一章26、27节明说,男人和女人都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可是这一节圣经却告诉我们,虽然男女都是神造的,但男人是神的荣耀,女人则是男人的荣耀。因为男人接受神所委托管理这世界的权柄,神把万物都交给亚当,那时候女人还没有被造出来(参创2:18-25)。

  亚当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却是男人的荣耀。因女人是为男人而造(创2:18),又是从男人身上所取下的肋骨造成的(创2:21)。神创造万物,都是凭祂的话,说有就有,但造女人时,却取男人身上的肋骨而造,所以亚当称夏娃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特要表示男女在受造之初的亲密关系。这种特别亲密的关系,适合于表明未来基督跟祂教会的关系。

  所以,所谓男人是神的荣耀,而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这话的意思不是表示荣耀的递减,而是荣耀的递增;不是女人的价值不如男人,而是女人增加了男人的荣耀。神这样造女人,增强了夫妇间的互相倚赖、互相亲爱的关系。

2. 按创造的先后来说,女人应顺服男人(11:8-12)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11:8-9)

  在这两节经文里面,保罗从男女受造这方面说明,为什么女人要顺服男人。

  第8节的意思是,男人是直接由神创造,而女人是出于男人。第9节的意思是,男人不是为女人造,女人却是为男人造的,这两节都是根据创世记的记载。女人被造的目的是为着帮助男人。因神看男人独居不好,就造出一个配偶来帮助他(创2:18)。所以第8节说明了神造人的先后并不是无缘无故的。祂先造男人后造女人,是照着创造的秩序,所以才有这样先后的安排的。既然神在人类的第一个家庭,和可以预表基督与教会之关系的第一对夫妇中,作了这样先后的安排,现在的家庭和教会,也该留意这先后的秩序。神创造男女时,所赋予男人和女人的特长也各不相同。女人如果不站在“帮助”男人的地位上来应用她的才能,就不能充分发挥创造女人时,所赋予女人的特长。在家庭和教会里面,妻子和丈夫、男人和女人,就像身子和头那样,都各有它的用处,可是它们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尽本分,显出它们特有的作用,才能够使身子得到益处。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11:10)

  为什么女人为天使的缘故,有服权柄的记号呢?因为天使是最早、最先的受造者,而女人是最后的受造者。因此,这最后的受造者若表现出顺服的态度,就使那最先受造的天使魔鬼和邪灵,都被定罪。对哥林多的妇女来说,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就是指蒙头这件事。“服权柄的记号”,新旧库本译作“服权柄的表记”,吕振中本译作“有服权的象征”。

  有关女人(或妻子)要表现顺服的道理,要注意思想下列各点:

  A. 圣经还有其他关乎女人顺服的重要经文(如林前14:34-35;弗5:22-24;提前2:11;彼前3:1-6)。

  B. 圣经不是只单方面要求女人顺服,也要求男人敬爱女人(参弗5:28-32;彼前3:7)。

  C. 圣经一方面讲平等,另一方面又讲顺服,这中间有否矛盾?圣经中的平等和顺服的真谛是什么?(参林前4:7,1:29,14:32;林后10:5)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11:11-12)

  这两节经文解明,女人虽然由男人而出,又是为男人而造,为着这创造的次序,女人应该顺服男人;但是按基督里的关系和男女的互相依赖来说,男女是互相倚赖,彼此同等的。因为“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意思是女人不能没有男人,男人也不能没有女人。男女虽有创造先后的分别,虽然神在创造时所给男女的特长不一样,“但万有都是出乎神”,男女都不能夸口,他们都是从神而来的。他们个别特有的长处,应当用来互相帮补,不是互相对立。

3. 按当时的传统观念来说,妇女应该蒙头(11:13-15)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么?”(11:13-14)

  为什么保罗对哥林多的妇女说:“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显然在保罗和当时一般人的观念中,认为妇女要蒙头祷告是当然的。如果不蒙头就不合宜,这是当时公认的一种看法。“你们的本性”这句话说明,在传统习惯下,人所产生的一种自然观念。他们早就有妇女应该蒙头的习惯,且被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

  “本性”原文 phusis,英译作 nature。在罗一章26节译作“性”,二章14节译作“本性”,二章27节译作“本来”,十一章21节译作“原来”,十一章24节译作“天生的”,同节下句译作“性”,林前十一章14节译作“本性”,加二章15节译作“生来”,四章8节译作“本来”,弗二章3节译作“本”(本为可怒之子),雅三章7节译作“本来”,彼后一章4节译作“性情”。

“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11:15)

  女人在装扮上和男人显然不同,女人有长头发是她的荣耀。这是使徒根据当时人对女人正派装扮的观念所下的判语。女人若装扮成男人的样子,就是她的羞辱。在任何时代中,男人所喜欢的都是真正的女人,女人所喜欢的也是真正的男人。圣经告诉我们,男人穿女人的衣服,女人穿男人的衣服,都是神所憎恶的(申22:5)。因为神造男造女,就是要他们有分别。现在人们极力要把男人和女人变成一样的,是人类堕落的罪性,悖逆神的表现之一。

  “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上文曾讲到,女人要是不蒙头,就好像是剃了头一样。按照这道理反推论,女人若不剃头,就像蒙头一样。上文第5节讲到,女人祷告若不蒙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而本节却说,女人有长头发就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

  “给她作盖头的”,吕振中本译作“给她当头帕的”。

4. 小结没有辩驳的规矩(11:16)

“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11:16)

  对于哥林多教会来说,“想要辩驳”所指的就是蒙头的问题。哥林多教会的妇女们,用不着再为蒙头的问题辩驳了,因为使徒已经解释得很明白,又作了判断了。但这句话的重点是在对使徒的教训和权威的顺服问题。如果有人要反抗使徒的权威和教训,那是“没有这样的规矩”的。上文整段的教训,说明了男女在教会中各有不同的地位和次序;使徒既然已经把神的旨意解明了,谁也不该在使徒已经判定的事上逞强好胜,争辩什么;众教会理当服从使徒的教训。

  本节下半节不是说,蒙头的规矩是众教会所当遵守的;而是说使徒的教训是众教会所不能反抗的。如果蒙头这件事是众教会所共同遵守的,那么在新约的书信里面不会只有哥林多前书提到这问题,而其他的书信竟然一字也不提,那是不可能的。

  总而言之,全段教训的总意,就是要男女信徒各按自己的地位,忠心服事主。女人要顺服男人,教会要顺服基督,而基督是顺服神的(腓2:5-8)。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