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读经讲义



陆 爱心的吩咐(16章)

读经提示

  1. 基督徒应该怎样奉献金钱?怎样用所奉献的钱?留在自己手中?交给教会?
  2. 5至7节跟林后一章16节合参,可知保罗的行程有什么改变?引起什么麻烦?
  3. 保罗为什么叮嘱哥林多人要尊重提摩太?用什么理由要求他们?对我们有什么教训?
  4. 保罗劝亚波罗到哥林多,对教会领袖与同工相处有什么教训?保罗为什么忽然劝勉哥林多人要刚强站稳?
  5. 为什么保罗说不爱主可诅可咒?怎么见得这章的中心信息是爱心?

第十六章

1论到为圣徒捐钱,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你们也当怎样行。2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3及至我来到了,你们写信举荐谁,我就打发他们,把你们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去。4若我也该去,他们可以和我同去。5我要从马其顿经过;既经过了,就要到你们那里去;6或者和你们同住几时,或者也过冬。无论我往哪里去,你们就可以给我送行。7我如今不愿意路过见你们,主若许我,我就指望和你们同住几时。8但我要仍旧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节,9因为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我开了,并且反对的人也多。10若是提摩太来到,你们要留心,叫他在你们那里无所惧怕,因为他劳力作主的工,像我一样;11所以无论谁,都不可藐视他;只要送他平安前行,叫他到我这里来,因我指望他和弟兄们同来。12至于兄弟亚波罗,我再三的劝他同弟兄们到你们那里去;但这时他决不愿意去,几时有了机会他必去。13你们务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14凡你们所作的,都要凭爱心而作。15弟兄们,你们晓得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并且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16我劝你们顺服这样的人,并一切同工同劳的人。17司提反和福徒拿都,并亚该古到这里来,我很喜欢;因为你们待我有不及之处,他们补上了。18他们叫我和你们心里都快活;这样的人,你们务要敬重。19亚西亚的众教会问你们安。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因主多多地问你们安。20众弟兄都问你们安。你们要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21我保罗亲笔问安。22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主必要来。23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常与你们众人同在。24我在基督耶稣里的爱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

一.捐献的原则(16:1-4)

“论到为圣徒捐钱,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你们也当怎样行。”(16:1)

  在十五章保罗竭力地证明耶稣基督复活的事实。复活的信息,直接影响到信徒生活事奉的态度。在本章讲到信徒奉献金钱,也同样受复活信息的影响。因为基督复活了,我们将来也都要复活,活着的目的并不是吃吃喝喝等死罢了(林前15:32)。我们的人生既有永恒的价值,这样我们对于在这短暂世代中被认为最有用的金钱,也当要作有永远价值的运用了。

  “论到为圣徒捐钱”,指明本节所论是“为圣徒”的需用而奉献。捐钱原文 logeia 是收集或收取的意思,指收取奉献的钱(参 A&G),英文 KJVNASBBECK 等都译作 collection。全新约只有本章用过两次,十六章1节译作“捐钱”,十六章2节译作“现凑”(英译作 gathering),所以中文不必译成“捐输”,最好译作“奉献”。因为信徒在主内相通,出钱的人不过尽“钱财管家”的责任而已!所有的钱,不论给神的教会或给弟兄使用,都是先奉献然后转给人的。从罗十五章25至27节及本章下文,可知使徒在此所指的圣徒是指耶路撒冷的圣徒。按徒八章10节,雅二章6节,五章1至6节,来十章32至35节,可知耶路撒冷的圣徒曾大受逼迫而分散(雅1:1),甚至家破人亡,生活无依。所以保罗劝勉外邦教会的信徒要为耶路撒冷的圣徒捐献钱财,供给他们的需要。

  “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按加六章10节保罗吩咐加拉太信徒要向信徒行善。加拉太是一个大地区,包括好些城市和教会,所以说“众教会”。事实上保罗不单曾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也同样曾吩咐马其顿(林后8:1-4)和亚该亚(林后9:1-2)的众教会,为缺乏的圣徒奉献钱财。

  “你们也当怎样行”,按林后八至九章及罗十五章25、26节可知哥林多人的确照样行了。可见早期教会,彼此之间在钱财上相通互助,全无宗派分别的界限。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16:2)

  本节可见信徒在奉献钱财上:

  A. 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内查看自己的进项有多少,然后抽出所该奉献给主的,预备为主而用。在旧约所有以色列人要奉献十分之一,这原则也应该适用于新约信徒。所不同的就是:(1)十分之一的奉献对新约信徒不过是一项起码的学习,教导我们怎样完全奉献。(2)新约信徒奉献十分之一,不是因为守律法,而是出于爱主的心,甘愿奉献。就像亚伯拉罕把十分之一奉献给麦基洗德那样,是出于自愿的。

  B. 我们奉献的钱财应该是预先准备好的,不是临时现凑的。对于帮助信徒,帮助教会和神家的需要,我们应该早就有看见,早就准备好奉献,然后把我们准备好的给主,绝不该像临时的施舍。

  第2节下“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可以有两种解释:其一,认为保罗要信徒把钱捐出来,留在教会那里,然后等保罗来的时候决定钱的用处。其二,认为“抽出来留着”不是留在教会那里,而是留在信徒的手中,等保罗来的时候才交出来。

  但最重要的是不论留在自己手中还是交给教会,都是应该先奉献了。但如果奉献的钱已经决定了用途,就该交给当得的人,或负责处理钱财的人。

  不过这几节经文所讲奉献钱财的原则,是关乎信徒恒常的奉献还是为某项特别需要而作的奉献?如果是为某项特别需要而奉献,那么“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意思就是:预先有了一个需要的对象,或预先承诺了一个捐献的数目,然后每主日从进项中抽出,逐渐凑足,增至所要献的数目。如果不是为特别的需要而奉献,那么使徒在这里只是指导信徒一般的奉献原则,信徒应当经常在七日的第一日奉献钱财,这样就可以经常有力量帮助人,又使教会随时可以帮助别处信徒,免得急忙中现凑,就显得不够尊重了。

“及至我来到了,你们写信举荐谁,我就打发他们,把你们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去。”(16:3)

  使徒虽然鼓励他们奉献,帮助别处缺乏的信徒,却没有替他们管理奉献的钱财,而是交给教会所“举荐”的人。另一方面,使徒也不是完全不理会教会要派谁去,他还是充当“打发”的人,为他们作最后的决断。所以他说:“你们…举荐谁,我就打发他们。”但如果因为保罗这句话,就认为使徒完全不能过问地方教会的行政,只能等教会的长老来决定的话,就可能越过使徒这句话的意思。本节最自然的解释是:保罗这样尊重他们的决定,是由于他的谦卑。他不是没有权柄,而是不想用权柄。要不然,保罗不会说“你们…举荐谁,我就打发他们”;其实这句话已经显示保罗的权柄了。

  无论如何,初期教会在钱财方面所留给我们的教训是:金钱绝不是权柄的根据,不是谁出钱,谁就有权,更不是出钱最多的人权力最大。使徒在选择谁负责把众人的捐资送到耶路撒冷时,所留意的原则只是务求公正、光明、清洁,可以取信于众教会而已!

“若我也该去,他们可以和我同去。”(16:4)

  保罗的意思是如果需要他去的话,他也预备去的(参英文 KJVNASB,中文新旧库译本等),但是和合本译作“该去”,易使人误会似乎哥林多教会的负责人对保罗该不该去有决定的权柄;其实意思不是这样。因为下面说“他们可以和我同去”,可见保罗在这件事上还是领头的地位。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