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读经讲义



贰 追求圣洁像神(1:14-16)

  在这几节圣经中,彼得劝勉信徒应过圣洁的生活,并作顺命的儿女,这种圣洁与“顺命”的生活,使我们更不属世而属灵,又使我们的心更向往天上的事,而对于所盼望的恩有更真实的感觉。反之,我们若犯罪,过不圣洁的生活,必使我们的心思更属世,又必使我们对将来的盼望感到没有把握而缺乏真实感。在此彼得提出两点理由说明何以我们应追求圣洁。

一.因我们已作顺命的儿女(1:14)

“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1:14)

  “作顺命的儿女”,注意本章2节使徒称受信人为“借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的人”,是先圣洁而后顺服;本处则先顺服而后追求圣洁。可见圣洁与顺服之互为因果。我们要先有圣洁的生命才能顺服神,另一方面我们也是先要顺服主的真理才能过圣洁的生活。

  “顺命的儿女”与悖逆之子相对(弗2:2;西3:6),即属神的儿女,已有神儿女的生命。一切重生得救的人都是顺命的儿女,因他们已照着神的命令而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约壹2:23)。今日教会有一种危险,就是渐渐受世界思想影响,以为“顺服”的真理是使人懦弱、驯服,对恶劣环境抱消极态度。其实顺服神和顺服环境或顺服人并不相同,因人的领导常有错误或私心,环境常会反常;但神永远是正确无误的。圣经是要我们因顺服神而顺服人或顺服环境;但有时却可能是顺服神而反抗人或环境,所以这种顺服绝非盲从与懦弱可比。

  无神主义者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虽不足以动摇信徒的整个信心,但它确然或多或少地使信徒对于圣经中有关“顺服”的真理有戒惧的心理,可见今世的思想已在不知不觉之中影响了信徒。其实现代的自由民主思想是根源于圣经,因圣经使我们看见一切人在神面前都是一样的,都是罪人,都需要救恩,这就打破了专制独裁的观念,使人都站在同一的地位上。但这种自由民主的思想已渐渐被魔鬼巧妙地利用来对付圣经,破坏道德和信仰方面的责任。魔鬼使人误解自由的真谛,以致将放纵看为自由、视任性为民主,这不是基督徒所应效法的。所以圣经在此说:“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

  信徒在未信主之前乃是“蒙昧无知的”,因为那时不认识神,对罪恶的危险,对自己内心的污秽与神公义的审判亳不知情,更不认识真理与真自由的意义,乃是随时放纵私欲的。这并不是圣经所要给我们的自由,我们的自由是在真理的轨道上,在神的旨意和在顺命的儿女之范围内,就是主耶稣对犹太人所说的:“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

  本节经文指出信徒在消极方面不应再效法旧样子,相反的,信徒应在积极方面照着在基督里新生的样式来生活工作(罗6:4)。可惜现今信徒的灵性情形,仿佛一个活着的人竟去装成死人的样子,这是令人惊奇叹息的。下文则提出积极方面应当追求的目标。

二.因我们的神是圣洁的(1:15-16)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1:15-16)

  “那召你们的”就是神,是圣洁的,所以我们被祂所召的人,也应当圣洁。神的圣洁乃是绝对的,不但以前从未犯过罪,现今与将来也都不会犯罪,且是完全无瑕疵的,不能被恶魔试探(雅1:13)。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人非圣洁,就不能见神”(来12:14;启21:2、27,22:14-15)。

  “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注意:彼得在劝勉信徒要过圣洁生活,或论是否应当追求圣洁时,乃是以神是圣洁的事实,作为信徒应当追求圣洁的理由。神既是圣洁的,信徒就有责任在一切事上圣洁。

  “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本节引自利未记十一章44节,十九章2节,二十章7节,是加强上节的意思,证明使徒彼得所讲,与旧约圣经所讲的相同;并暗示信徒追求圣洁的目标,就是像神那样的圣洁。虽然这是人的观念中所以为不可能达到的;但正如上文所提及的,圣经根本不是注意我们这方面能否达到那个目标的问题,乃是我们应以怎样的圣洁标准为追求的目标的问题。神既是召我们的神,当然要以神的圣洁作为我们追求的目标了。虽然我们今世活在肉身中时,无法像神那么圣洁(雅3:2;约壹1:8),但这对于我们以神的圣洁为我们一切行事生活的目标,并无妨碍;因我们基本上已经有了神圣洁的生命住在里面,并且按在基督里的地位来说是已经圣洁的,又已有必然圣洁像神的盼望(约壹3:2;林前15:42-44、49)。

  圣经中所讲的圣洁显示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就是“分别为圣”的意思,凡一切属神的都是分别为圣的,正如旧约一切会幕的物品都要分别为圣归神而成圣洁;这就是因分别为圣而成圣洁,与被分别之物本身是否圣洁无关。另一方面却是在这里所说的“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这圣洁就是生活上的圣洁,是我们所应追求的圣洁,追求这种生活上的圣洁,应当以在基督里被分别为圣的圣洁为目标;也就是以神的圣洁为目标。

  总之,这两节圣经,很清楚地让我们知道追求在生活上圣洁,乃是神向我们这些被分别为圣的人的要求,并且是祂向我们所定的旨意(帖前4:3)。而这种圣洁的生活,乃是我们作“顺命的儿女”的人应有的“样子”,与“从前…放纵私欲的样子”是完全不同的。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