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读经讲义



肆 如何对待丈夫(3:1-6)

  当时有两种人因信主的缘故,地位得以提高,即奴仆与妇女。主在世时对女门徒亦同样重视。并且在教会中,按灵性言,无男女之别(加3:28,4:6),两者在主面前都是一样的。这种真理不知不觉地由教会而影响于当时的社会。但这种新的平等观念,常易陷于另一极端,以致有些奴仆或妇女,忘记他们应有的本分,被当时社会的人看为放任及不安分,引起外人对福音的误解与批评。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亦常在这方面提醒信徒,并且讨论得更为详细(林前7章,11章,14:34-36;弗5:22-6:9;西3:18-4:1)。信徒在世上的主要任务不是改革社会制度,而是传福音、见证基督。所以在不妨碍信仰及与真道无关的事上,应当尊重公众的传统习惯,以免福音受妨碍。

  在本书的受书人中,有些妇女不明白信徒在基督里地位相同的意思,并非就是职责上相同。地位一样并非岗位一样;正如身上的肢体并非都可以发生同样功用,它们乃是各负不同的职责,按照一定的次序,在身体不同的地位上发生作用的。在家庭中的夫妻关系上,也是这样;夫妻虽是平等,但照神的安排,在家庭中各有不同的职责。在此教训作妻子的应如何对待丈夫,可分五点:

一.地位(3:1上)

“妳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3:1上)

  换言之,妻子在家庭中应让丈夫作头(弗5:22-27);这是神照祂的智慧对于家庭所安排的次序。虽然世人常将男女平等的意思误解为男人作什么女人也作什么。但摆在世人眼前的事实,仍然是许多适合男人的职业并不适合女人;反之,适合女人的职业并不适于男人。显见按神的创造,男女各有所长,不是人的学说所能改变的。所以神是按照男女天赋才能的不同来安排夫妻的岗位。世界绝大多数(普世界)的家庭都是以丈夫为家主,妻子是辅助丈夫的,并且除了少数例外的情形,丈夫多半比较适合对外,妻子适合对内。这种普遍的相似情形,证明男女天赋才能的分别,乃是形成普遍以丈夫为主的家庭制度之主要原因。

  有关夫妻关系的圣经教训应注意:

  A. 圣经提及夫妻或男女关系时,都是要妻子顺服丈夫,而丈夫则应爱妻子(弗5:22、23;西3:18-19;提前2:11-14;多2:5;林前11:3-16;14:34-35);并以男人为代表概括女人,如:计算家谱、人数,是按男丁计算(民1:2-3;代上1:9;可6:44),书信中的称呼以“弟兄们”为代表。

  B. 圣经特别注意女人的顺服,可能有历史背景,如亚当是因夏娃失败(创3:1-7;提前2:13-15),亚伯拉罕、雅各、参孙、大卫,亦都因女人失败。可见女人影响男人,比较男人影响女人更多。

  C. 新约圣经虽然教训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但不是说作丈夫的可以辖制妻子。

  D. 圣经中一切顺服的教训,都以顺服神的真理为大前提,若违背真理则任何人都可以反抗。

二.责任(3:1下)

“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3:1下)

  本节显示作妻子的对未信主的丈夫,有责任把他“感化过来”。“不信从”原文有不肯信从的意思,对待这种丈夫的方法就是用好品行感化他。顺服丈夫,就是感化丈夫的好品行之一。

  注意:使徒在此特别注意顺服的结果是把丈夫“感化过来”,原文“感化过来”就是“得着”的意思,在林前七章16节译作“救”字,也就是得着丈夫归主的意思。圣经不是说妻子的好品行可以把丈夫感化为好人,乃是说因妻子的顺服,可使丈夫受感化而肯来信从基督。

  这也是对待一切硬心不信的人的原则。用见证代替辩论,用品行代替劝告。当那些硬心不信的人,不肯听主的真道时,就让他们用眼睛来代替耳朵吧!圣经对于不信主的人并不劝告他们不要看人;反之,乃是劝告信徒应有好行为让不信主的人看见,可归荣耀与神(太5:16)。所以用好品行感化不信者,不仅适用于作妻子的对待未信主的丈夫,亦适用于一切信徒对待周围未信主的人。

三.品行(3:2)

“这正是因看见妳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3:2)

  1至9节经文论及妻子的品德,除第1节的顺服外尚有:

  A. 贞洁:对丈夫的爱专一。

  B. 敬虔:对神有敬畏的心,在属神的事上谨慎小心。

  C. 服饰朴素:下文更详细讨论。

  D. 温柔安静:性情方面不暴躁,柔和娴静。

  E. 效法古圣:仰赖神,度圣洁生活。

  F. 勇敢行善:不怕丈夫的恐吓而行善。

  这些品德,都是模范妻子所应有的,是能使不信主的丈夫被感化过来,归向基督的。另一方面,圣经既注重妻子应“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也说明了作丈夫的不应只爱妻子的美貌,更应爱妻子的美德。

四.装饰(3:3-4)

“妳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3:3-4)

  A. 消极方面:“妳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这意思就是不要以外表之奢华、美丽为装饰。奢华的妆饰必耗费大量的金钱,信徒在世上既是寄居的客旅,应为福音而努力,就当省去不必要的浪费,过着崇尚朴素的生活。

  B. 积极方面:“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这意思就是要注重内在的美德过于外表的华贵。这里所说的不独是关系生活方面的教训,更是基督徒对于生活的一种观念。信徒应在思想上认识华贵的服饰并无可夸,朴实的生活才是可贵的,然后才会造成一种崇尚朴素的风气。

  圣经对姊妹的服饰显然比较对弟兄留意得多,可见圣经认为姊妹在服饰方面比弟兄需要更多的提醒。但在此所论有关姊妹服饰方面的原则,当然也同样通用于弟兄。

  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四大要素,所以我们不能将衣饰视为一件小事,而不注意圣经的教训。信徒对外人的见证,既不能忽略生活的要素,当然也不应该忽略衣饰方面的正派了。

  综合这两节圣经的意思,可知圣经显然要求姊妹的服饰应倾向于朴素和端正,而不是以吸引人的注意或夸张自己的身分为原则。保罗在提前二章9节也劝勉姊妹应以“正派”的衣服为装饰。所谓“正派”就是不妖艳、不新奇,当然也不是说要老旧得古怪、令人作呕,而是说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中,我们的穿着要显得大方、端庄而朴实。

  注意:第3节的“不要”及4节的“只要”,显出这里是一种比较性而非绝对性的讲法。虽然我们很难定出一项绝对的准则,说明怎样的服饰算为正派,因为时代不断地改变,人的服饰和对服饰的观念也不断改变。但信徒若持守注重属灵内在美过于外貌美的原则,总可以在各不同的时代环境中,知道如何选择比较朴实端正的服饰。

  真正的美是近于善而能给予人真实的感觉;世人所注重的美却近于邪而只给人虚假的感觉。信徒应以里面的温柔、良善来获取人的喜爱,世人则常凭外表的华丽换取人的尊敬。这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使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圣经劝勉信徒应当依循一种注重实际而不注重外貌的原则来生活。按圣经所给我们看见的,穿衣服的目的在于:

  • A. 掩盖身体的羞耻(创3:7,9:20-27)。
  • B. 保持温暖(创3:8)。
  • C. 表明是属神的人(民15:37-39;提前2:9-10)。
  • D. 服从人的一切制度(彼前2:13)。

五.例证(3:5-6)

“因为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正是以此为妆饰,顺服自己的丈夫;就如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妳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3:5-6)

  “因为”说明基督徒妻子应顺服丈夫,及应以内在美德为妆饰的理由,因古时有信心,被神称许的妇人,都是这样妆饰的。显见这种原则,是任何时代都适用而应当效法的。

  在此引证撒拉为例:“撒拉听从亚伯拉罕,称他为主”(参创18:12)。犹太人以亚伯拉罕为“父”(即老祖宗),而撒拉则为他们的老祖母(参加4:24-26)。这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亦即尊重她的丈夫,以他为一家之主。按撒拉曾擅自替她的丈夫出主意,以夏甲给他作妾,为她生子立后,结果不但不蒙神的悦纳,且招致家庭的纷争与日后长久的痛苦。但经过这一次失败之后,在创世记十八章中,撒拉称亚伯拉罕为主,表示她愿意站在妻子的地位上顺服丈夫。彼得引证这件事以劝勉信徒,应效法撒拉的榜样。

  “妳们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便是撒拉的女儿了”。圣经以那些照亚伯拉罕之信心去行的,称他们为亚伯拉罕的子孙(罗4:12),在此则以那些按撒拉之榜样去行的为撒拉的女儿。撒拉为顺服神的旨意而顺服丈夫,与丈夫同心等候神的应许,基督徒妇女也当按相似的原则,作个“仰赖神的圣洁妇人”,而表现出应有的美德来感化丈夫。

  “若行善,不因恐吓而害怕”,这行善广泛地指一切善行,但也指以上把丈夫“感化过来”及所表现的种种妻子的美德;并不因丈夫的恐吓,而放弃信仰或不再想感化丈夫;这样的妻子,就是与古时仰赖神的圣洁妇人同一踪迹的。当时可能有些不信主的丈夫本身行为很坏,又威吓妻子,在信仰方面逼迫她们,所以彼得提出这番勉励的话。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