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读经讲义



三.合一与恩赐(4:7-16)

  信徒在信仰方面虽然有那么多的“一”,但在各人所得的恩赐却各不相同。反之,恩赐虽各不相同,却都是为合一的见证而赐下的。

1. 基督的恩赐(4:7-10)

“我们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4:7)

  恩赐就是基督一切凭恩典的赐予。但虽然是恩典的赐予,各人所得恩赐的多少或种类却不一样。因为基督是凭着祂自己赐恩的度量所量给人的。本节英文圣经和新旧库译本都译作“…我们各人蒙恩乃是按着基督恩赐的度量”,这“度量”是一个名词 metron,在太七章2节,可四章24节,路六章38节,译作“量器”,林后十章13节作“量”,本章13节也作“量”(身量),它的意思是指一种量度的标准所量给我们的。中文圣经的译法,是把名词的“量”,改作动词的“量”。

  唯有基督能清楚并知道我们各人信心的容量如何,唯有基督按照祂自己赐恩的标准,才能准确度量出我们能够领受多少恩赐,或什么恩赐,而按照各人适合的种类和“度量”赐给各人。所以一切想多领受基督恩赐的人,都应当先求主扩大我们“蒙恩的量”,使我们不至因多蒙恩,多得恩赐,而陷于骄傲和不忠心的软弱中。

“所以经上说:‘祂升上高天的时候,掳掠了仇敌,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4:8)

  上节既说我们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也就是照基督自己所看为美的赐给我们,那么基督是怎样将祂的恩赐给人?本节继续说明基督将恩赐赏给人的根据。

  这根据是基督的得胜。基督在十字架上败坏仇敌而升上高天的结果,使祂在荣耀得胜中把各样恩赐赏给人。本处所称的恩赐包括在基督救恩之内。祂复活升天,然后把各样恩赐赏给人。就像祂升天而赐下圣灵那样完全是属灵的事。那些领受祂恩赐的人,当然是已经蒙恩得救的。是则本节所称之恩赐不是指一般的才干学识,那些是未信主的人也可以有的。本节的恩赐是特指事奉神的恩赐,神所选召并托付的人,必得着所需的恩赐以完成使命,包括下文11节那五种建立教会、成全圣徒、各尽其职的恩赐。

  本节引自诗六十八篇18节。在此“掳掠了仇敌”,指基督之完全得胜,把那些在“掌死权的魔鬼”手下为“奴仆”的人(参来2:14-15),就是那些原本成了魔鬼俘虏的失丧者“掳掠”过来,使他们得着释放。

“(既说升上,岂不是先降在地下么?那降下的,就是远升诸天之上要充满万有的。)”(4:9-10)

  这两节是在括号内,解释第8节那升上高天,得胜仇敌的基督是怎样的基督,乃是曾经降世为人,本为至尊,反倒虚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并且在祂自己降为至卑之后,神就把祂升为至高(腓2:6-11)。

  “降在地下”有解经者以为是基督降至阴间而说(参彼前3:19),因原文“地下”是“地之较下部分”之意;并认为第8节的“掳掠了仇敌”,是将在阴间的善人和旧约有信心的人带到天上。本讲义认为“降在地下”,只不过是简单地描写基督降世为人时的卑微而已,不应作太多推测。况且基督的降卑以十字架为顶点(腓2:8末、9),基督的救赎,在十字架上已完成,如果以为基督要降到阴间才算完全,等于否认基督十架救赎的完全,还要加上降到阴间才完全。其实阴间未必就是在地的下面,只不过是属灵的一个境界罢了。

2. 五种恩赐的职分(4:11)

“祂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4:11)

  以上是论及基督赐下恩赐之原则的根据,本节则较具体地举出基督所赐给教会的五种恩赐的职分。所谓“恩赐的职分”就是它一方面是一种恩赐,同时又是一种职分。事实上,神所赐给人的恩赐,和神所赐给人的职分,是有很密切关联的。因为神要人完成祂所托付人的某种使命,必给人足以成就那种使命所需要的恩赐。反之,神给人某种恩赐,也就是神要人在某方面完成祂的托付的意思。所以一个人是否从神领受了某种职分,可以从他的恩赐上看出来。因为一个从神领受属灵职分的人,并非因人的选举或委派,而是因神所已赐给的恩赐,并且在那方面的事上,已经证明了他的“托付”,因而知道他有那种“职分”。例如:某弟兄有教师的恩赐,并照神所给的恩赐事奉神了,则虽没有人设立他作教师,他却事实上是一个教师了。在此这五种恩赐的职分正是这样,他们所有的恩赐,也就是他们从神领受职分的根据。另一方面,这五种恩赐的职分,按个人说,他们得着这种职分是根据他们的恩赐,但按教会来说,神乃是把这种职分,当作恩赐赐给教会,使教会因此得建立。

  A. 使徒:原文 apostolos 是奉差遣的意思。使徒不只是一种恩赐,更是一种职分(罗11:13)。除十二使徒由主亲自设立(可3:13-16)以外,还有圣灵所设的使徒,如保罗、巴拿巴等(徒13:1-4、8,14:3-6)。按圣经所记,五旬节以后,使徒主要的任务是见证基督复活(徒1:22),建立教会(弗2:20),确定真理的标准(加1:9;提前1:14;彼后3:15-16;约贰9-10)等。他们都见过主的复活(林前15:6-7),并有权柄行神迹显异能(林后12:12)。

  B. 先知:在此所说的先知,既是基督赐给新约教会五种恩赐的职分之一,当然不是指旧约的先知。旧约先知最明显的一种工作,就是照神的旨意说预言,或借预言警告劝导当时的百姓,而新约的先知,其主要的工作是“作先知讲道”(林前14:1)。(虽然徒二十一章9至10节,有腓利的四个女儿和先知亚迦布都是讲说预言的,但那仍是属于旧约先知的性质,只见于新约初期的教会,那时圣经的启示仍未完全。)而“作先知讲道”是要“造就、安慰、劝勉人”(林前14:3-4),是一种造就教会,教导人的恩赐(林前14:12、29-31)。

  在神的启示还未完全,圣经之各卷还没有完成之前,先知的任务是讲述从神来的直接启示;但在圣经各卷已经完成,神的启示已经完全(参启22:18-19)的今日,先知的职责只是讲解神已经启示的真理,这就是“作先知讲道”的先知。神在教会中兴起有这种恩赐的人,使教会得造就。

  C. 传福音的:就是有特别传福音恩赐的人。他们特别有能力宣讲救恩,引领罪人归向基督。圣经中的使徒多半也有传福音的恩赐,如保罗是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罗1:1)。彼得是使徒中的领袖,也是首先开始传福音使三千人悔改的(徒2:14-42)。但那被称为“传福音的腓利”,却不是使徒,只是那“七个执事里的一个”(徒21:8)。

  D. 牧师:原文 poimēn 即牧羊者,新约中共用了十八次,分为三种用法:(1)指普通的牧羊人(太9:36,25:32;可6:34;路2:8,2:15、18、20;约10:2、12共九次)。(2)指主耶稣(太26:31;可14:27;约10:11(二次)14、16;来13:20;彼前2:25。共八次)(3)指牧养教会的人(弗4:11。仅一次)。

  按 W. E. Vine 新约字解认为 poimēn 此字不但是喂养羊群的意思,亦含看护、照顾羊群的意思。

  有人反对教会中有牧师,其理由:

  a. 照原文此字应译作“牧人”,因中文圣经他处都是译作牧人。

  b. 牧师只是一种牧养的恩赐,并非职分。神没有在教会中设立这种职务。

  c. “牧师”是属世教会中的一种衔头,是圣经所没有的。

  d. 第11节末句提及牧师时是与教师连在一起的“牧师和教师”,所以牧师和教师实际上是相同的人。

  e. 牧师只是人按立的一种职分,是圣品阶级的产物。

  但这种见解显然有很大的偏见,因:

  a. 牧师虽然是一种恩赐,但不能因此就断定它不是一种职分。例如:使徒是一种恩赐,但也是一种职分(罗1:5,11:13)。在此使徒既与牧师连在一句话之内提及,若使徒是一种职分,何以见得牧师便一定不是?并且下文说“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职”字原文 diakonias 在徒一章17节译作“职任”,徒一章25节译作“位分”,二十章24节译作“职事”,林后五章18节,六章3节,西四章17节处都作“职分”),也暗示上文的“使徒…牧师”是一种职分,因为他们也是在各尽其职的圣徒之列。

  b. “牧师”是否应译为牧人,只不过是一种文字上的问题,无论怎样译法都不能凭私意把“牧师”删除。况且,在此译为“牧师”并无不妥。“牧师”与“牧者”或“牧人”实际意义是相同的。虽然圣经只有这里译作“牧师”,但也只有这里用这个字来表明神所赐给教会的一种恩赐和职分。这样,用“师”字以表明它不是普通的牧羊人是合理的。因为“师”字在这里含有代表某一种性质之工作的意思,例如会计师、律师、医师等。虽然“师”字也含有尊敬的意思,但只属于普通礼貌的称谓,并无很浓厚的阶级意味。反之,若将这里的牧师改为牧人,则很容易使人误会为普通的看羊人。但基督所恩赐给教会的,并不是看羊人,乃是一种牧养教会的恩赐,是牧养信徒按灵性来说是牧养主羊的工作者。我们称有这种恩赐的人为“牧师”实较“牧人”更为妥当。

  c. “牧师”诚然被人误认是一种衔头,但不能因此就变成只是衔头,而不再是神恩赐给教会的职分。更不能因此便随意把它从神所赐给教会的职分中剔除。我们应当更正人的错误,不是删除神的赐予。

  d. 第11节末句在“牧师”之后加上“和”字,成为“牧师和教师”,并不足以表示教师就是牧师。这“和”字适足以表示它们并不是同一种。并且这“和”加在“牧师”之后,“教师”之前,实因“教师”是这里所提五种恩赐中的末后一种,所以按一般习惯是会加上一个“和”字的。虽然牧师的恩赐可能与教师的恩赐很相似,但圣经既提及有五种恩赐,我们没有权利把它们并作四种。其实这五种恩赐都各有相似的地方,并非绝对不同的。

  e. 照圣经在这里明文的记载,“牧师”一如其他四种恩赐的职分一样,是神所赐的,不是人所设立的。教会中有圣品阶级的出现,与神把“牧师”赐给教会根本是两件事。现今教会中有按立牧师的习惯,实际上只不过是在人面前的一种见证,就是那些在主的圣工上已经被教会所承认的主仆,在后起的同工身上,看出神已赐给他们这种恩赐和托付,就在对神的工作有利与需要之时,向众教会见证他们已有的职分而已。这和雅各、矶法、约翰向保罗和巴拿巴行右手相交之礼,以见证他们已经从神领受的职分和托付(加2:7-9),在意义上是相同的。

  E. 教师:是教导人明白圣经,有解经恩赐,能造就信徒学习事奉主的人。按保罗巴拿巴未受圣灵差遣之前,与安提阿教会中的西面、路求和马念,同被称为“先知和教师”。现在教会中训练信徒事奉主的工作,应该也是教师恩赐内的工作。

3. 恩赐的效用与运用(4:12-16)

  A. 效用(4:12-14)

“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4:12-14)

  这五种恩赐的职分,既都是神所赐给教会的,则它们对于教会,能发生怎样的作用呢?在此可分为三方面:

  a. 对于教会之建立:“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在这所谓建立基督的身体的意思,不是仅指设立新的教会,更是对已经设立的教会,在真理和灵性方面,加以造就、栽培、坚固,使教会不但有基督的生命,并且有强健成熟的生命。

  教会生命之强健有赖于信徒各尽其职,而信徒之各尽其职,有赖于信徒个人灵德的长进。这五种有恩赐的人,就是神用以教导并建立信徒,使他们在灵德上日渐进步、完全,而知道如何与别的肢体同心事奉主,各在自己岗位上尽职。

  b. 对于信徒之灵命:“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直等到…”说明神赐下这种恩赐的最终目的,是使信徒在灵命上满有基督的身量。也告诉我们那些在神所托付的职分上事奉神的人,应当如何栽培信徒,不是单把他们从罪中拯救出来,得着基督的生命而已,更应栽培他们直到“长大成人”能使自己站立得稳的地步。

  “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就是在生命上像主。“长大成人”就是生命成熟,离开幼稚和无知的阶段。但这两部经历都与上句“认识神的儿子”有密切关系,对主的认识愈多灵命便愈长大,也愈像主。但“认识神的儿子”却又与“真道上同归于一”有关系。“真道”原文 pisteōs 是指“信心”(或信仰),与上文第5节“一信”之“信”同字(此字在西二章5节译作“信…心”,来十一章1、6节译作“信”,帖前一章8节译作“信心”,加五章22节译作“信实”…)。所以这句话也可以说是“在信仰上同归于一”。这意思就是同在纯正的信仰上合而为一,没有其他错误的信仰混杂在那“一信”之中。神的工人们应当使信徒都走在纯正的信仰上,用纯正的真道栽培他们。然后信徒才能对基督有更深的认识,灵命也依循正常的轨道,日渐长进。反之,若在所信仰的真道上临于错误,则对基督的认识,亦必错误,灵命便无正常的长进了。所以使信徒在真道上有美好的信仰根基,是很重要的。

  c. 对于异端的辨认:“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

  本节紧接上节,说明信仰基础的稳固和生命的长大成人,乃是防止信徒陷于异端迷惑的最妥善方法。反之那些在灵命上和真理的知识上不长进的“小孩子”,便很容易陷入异端的错误,“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人的诡计”,指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所传似是而非的道理。他们自认为根据圣经,却曲解圣经,牵强附会,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欺骗的法术”照字面的意思,直接指那些教外异端所行的邪术,但亦包括教内假先知所行的超自然奇事。幼稚的信徒常以奇事为高超的经历,而不问其来源,盲目相信,结果便“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毫无判别的能力。这些信徒在信仰上不以真理为依据,只凭自己一时的喜好,再加上宗教观不正确,存有贪心,只想从神那里得着利益,这种人是很容易受异端诱惑的。

  B. 运用(4:15-16)

“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4:15-16)

  这两节是论及如何运用恩赐,才能使教会“增长”,自己受益。

  a. “用爱心说诚实话”:在上文所提的五种恩赐中,可以说每一种都包括“说话”的恩赐。在“话语”上作神的出口,是神的仆人主要职责之一。如何使人信服真道,离弃各样错误的道路,归向基督?并不需要用高言大智或矜夸的虚言,只要用爱心说诚实话。

  这里的“诚实话”,极可能是指一种忠诚的劝告,将弟兄的短处忠实地告诉他,不替他掩饰;或指忠实地照着真理说话,虽然明知不会受欢迎,但仍诚实说出,不因人的情面歪曲真理。这种“诚实话”,虽然对听见的人十分有益,但也常常使听的人感到难堪。所以说的时候,格外需要用爱心来说,切不可带傲慢和轻视的态度来说。务使所说的话不但诚实,而且诚恳。许多忠心的劝告,若不加上爱心,或诚恳的态度,就很容易被误会为讥笑或攻击。

  b. “凡事长进”:应以求长进的心来运用已有的恩赐。这也是运用恩赐的原则之一,在工作之中不断有学习的态度,是长进的要诀。这“长进”包括使自己和使别人在灵性上长进。

  “凡事长进”:这“凡事”提醒我们不可因为在某方面有了长进便自以为足。在少数的事上有了长进,常成为许多其他事上不求“凡事长进”的原因,这是一种不容易发现的拦阻,是长进中的信徒所必须儆醒的。

  c. “连于元首基督”:本句亦包括在上句的“凡事”之内。不独凡事长进,亦凡事连于元首基督。并且凡事连于元首也是凡事长进的原因之一。

  “连于元首基督”,就是不离开以基督为元首的意思。凡事不与元首脱节,不自行作主,乃是连系于基督,在基督的支配和管理之中,如此运用恩赐,当然不至误用或不能发生良好果效了。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身体不连于“元首”便成尸体。教会的一切活动,若不连于基督,不尊基督为首,便都是“死”的。不能造就生命,也不能使教会增长。这样的教会必定不能得着基督丰盛的供应,而在属灵方面渐渐衰落,不能结果。以个人而论,我们的恩赐若不是连于基督而运用,或只求自己的荣耀而运用,便必失去属灵的能力,没有工作的果效,而日渐退后。

  d. 靠祂联络:“全身都靠祂联络得各合式,百节各按各职…”本节依照12节的观念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参1:23)讲论个别信徒就是这身体上不同的肢体(参林前12:27)这些不同的肢体,各有不同的恩赐,成为这身上的“百节”,但都必须“靠祂联络得合式”,使“百节”各在适当的位置上发生功用。

  “靠祂联络得合式”的意思,就是靠祂安排而使各种不同恩赐的信徒,能站立“身体”的合宜岗位上作工。这“靠祂…”一方面提醒教会的负责者,应当凭着主所赐的智慧,照着神所赐给信徒的恩赐,安排他们在教会的岗位上事奉神,不可凭自己的私意来安排。另一方面也提醒信徒,应当照主所给自己的恩赐,顺服主借着祂仆人的安排在教会中事奉神,而不可凭自己的爱好,争着作在自己岗位以外的工作。

  当我们生下来的时候,我们的四肢,五官,百节都是神所安排妥当的,没有人能自己安排,也没有人能改变神的安排。这样我们在基督属灵的身体教会中,各自作肢体的,也应当顺服神的安排,才能使百节各按各职,联络得合式。

  e. “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先要百节各按各职,然后才能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眼必须照着眼的功用,站在眼的岗位上,尽它的职责。耳必须照着耳的功用,站在耳的岗位上尽它的职责。手也必须照着手的功用,站在手的岗位上尽它的职责…然后各照自己的功用彼此相助。眼不能争着作耳,耳不能争着作手,而都要用各自的恩赐为别的肢体求利益,才能互相得益。他们都需要“彼此相助”,因为他们都只有某一方面的特长,无法具备全身百节的一切功能,所以他们都必须彼此补满,互相联络,才能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

  注意:“身体”必先增长,成为一个爱的团体,信徒自己才能在爱中被“建立”。当信徒把自己的恩赐为神使用,使教会渐渐兴旺,爱心增长的时候,信徒自己的爱心和灵命,也自然长进起来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