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读经讲义



贰 个人的生活(4:17—5:21)

读经提示

  1. 外邦人的行事是怎样的?
  2. 信徒在信主之后应有怎样的改变?
  3. 什么是旧人?肉体?老我?罪跟旧人有什么关系?
  4. 解释“生气却不要犯罪”的意思。
  5. 按四章25至32节信徒的新生活应有哪几种表现?
  6. 我们行事该怎样效法神?怎样像蒙慈爱的儿女?
  7. 为什么贪心的罪与拜偶像的罪相等?
  8. 什么是光明的定义?光明的行事有什么特性?
  9. 五章14节说“你这睡着的人要醒来,从死里复活”是什么意思?
  10. 为什么要爱惜光阴?信徒要怎样爱惜光阴?
  11. 按五章10节的“察验”看来,信徒要怎样明白神的旨意?
  12. 圣灵充满的情形类似醉酒吗?信徒对于醉酒和圣灵充满要留意些什么?
  13. “凡事要奉主…的名”是什么意思?

第四章

17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18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19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20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21如果你们听过祂的道,领了祂的教,学了祂的真理,22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23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25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26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27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29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30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31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32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

第五章

1所以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2也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3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题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4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5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愤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7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9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1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12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13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14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15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16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17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19当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对说,口唱心和的赞美主。20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21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上文使徒已讲论信徒如何在肢体生活上,与别人的弟兄姊妹互相配搭,“联络得合式”,在相爱相助之中,显出教会合一的见证。在此使徒开始训勉,如何在个人的生活上存圣洁敬畏的心来事奉神。这一段可分五题研究:

一.行事不应再像外邦人(4:17-24)

  “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4:17),“所以”解明了下文的本分是由于上文的理由。我们行事为人,既应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圣灵既赐给我们合而为一的心,基督既已升天而赐下各样的恩赐,使我们各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神的旨意既是要我们在基督的身体宇宙性的教会中事奉祂,这样,我们的行事实在应当与这美好而高尚的目标相配合,而不应再像往日随从外邦人的样子了!

  “且在主里确实的说”,这句话加重他的语气,表明他所要说的是十分慎重,诚恳,照着主的意思而说的,并且他的劝勉有良好的动机、理由和态度,要使信徒弃绝旧日之生活,活出新生活之美丽。在这几节中,保罗先论及外邦人种种污秽的行事,然后论信徒应有的改变。

1. 外邦人的行事(4:17-19)

“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的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4:17-19)

  A. 存虚妄的心:“虚妄”原文 mataiotēti 有虚空而愚笨的意思。新约只用过三次,在罗八章20节作“虚空”,彼后二章18节译作“虚妄”。这意思就是外邦人的行事,常存着虚空的幻想,有许多无知而取巧的妄想。他们所种的是瓜,却妄想得豆;付少许劳力,而妄想有重大的收获;不想多负责任,却想多享权利;不悔改归向神,而想从神得福。这种存心,使他行事虚妄,不切实际。结果“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所追寻的一切,如捕风捉影,一无所获。基督徒的行事,应弃绝这种存心,与世人显出分别。

  按使徒保罗时代的“外邦人”,多半都是敬拜偶像的多神主义者。他们信仰的宗教本身就是虚妄的,是这世界的神为要满足人虚妄的存心而编造的假象。这样,那些信仰它们的人,其行事必然更加虚妄了!

  注意以弗所教会中的人已经成为信徒,保罗对这些已经信了主的外邦信徒,提到他们以往的行事时,劝勉他们“不要再像外邦人”,可见使徒在这里已把“外邦人”用作所有非基督徒的统称。

  B. 心地昏昧:“心地”原文 dianoia 是指人的“心思”,“理解力”,“智能”或“悟力”。这字全新约共用过十三次,在英文圣经有九次译作 mind,一次译 imagination,三次译作 understanding。在中文圣经中有十二次都是译作“心”(太22:37;可12:30;路1:51,10:27;弗1:18,2:3,4:18;来8:10,10:16;西1:21;彼前1:13;彼后3:1),只有一次译作“智慧”(约壹5:20)。

  “昏昧”原文 eskotōmenoiskotizomai 的被动众数式,是“被黑暗所蔽”的意思。在太二十四章29节,可十三章24节译作“变黑”,罗一章21节译作“昏暗”,罗十一章10节译作“昏曚”,启八章12节译作“黑暗”。

  外邦人的心思,被罪恶和这世界的神遮蔽在黑暗之中,以致不会分别是非。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赛五章20),他们黑白不分,又不认识真光,平安的路未曾走过,又因骄傲自是而自足于今世的虚荣之中。

  心地昏昧的原因,是不认识真神,未蒙主真光的照耀。基督徒既已蒙了光照,成为世上的光(太5:14-15),当然不应去效法那些心地昏昧的人了。眼睛明亮的人,岂能让瞎子牵着走?但现今有些基督徒的情形,就仿佛是一个好眼人被瞎子牵着走。

  C. 与神的生命隔绝:这是灵性死的意思,也是信徒从前“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光景。始祖被造之后,神曾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5-17)。但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后,按肉体说并未立即死去,只是开始死了;按灵性说,却已经立即死去立即与神的生命隔绝。所以从亚当以后的人类,除非信靠基督得着新生命,否则便都与神的生命隔绝。既与神的生命隔绝,当然无法领悟神的事情,且不会与神交通,与神的关系完全隔绝。

  基督徒既已因信基督而领受了永生神的生命,有分于神的性情,行事就当遵从神的旨意,以免与神的交通发生阻隔。

  D. 无知而硬心:“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外邦人既与神隔绝,对神的事就成为“无知”的,只凭自己的智慧行事。对神的大能毫无经验,因而心里刚硬,不信服神的道。

  E. 放纵私欲:“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良心丧尽”就是良心完全失去应有的作用,麻木不仁。良心是个人在道德方面的最大约束力。世人由于经常违背良心的警告,结果使良心丧尽其正常的功用,变成不会警告人,毫无约束人的力量。“良心丧尽”的人必然放纵肉体的私欲,只要满足自己的私欲,便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完全失去道德方面的约束力。基督徒重生后,良心恢复敏锐的感觉,圣灵常借着我们的良心约束我们。使徒保罗在巡抚腓力斯跟前自辩时曾说:“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徒24:16)。可见“常存无亏的良心”也是信徒行事生活原则之一。

  F. 贪行种种的污秽:这“种种的污秽”,指一般卑污的罪,所有的罪和所有贪图个人利益而作的坏事,都是一种污秽。虽然在那些丧尽良心的人看来,是一种享受。在神眼中却是一种污秽,一种要受审判的罪恶。本句指出那些良心已经麻木的世人,常常会不知足地贪行种种卑污的坏事,而且以为是获得利益。其实乃是在神面前为自己增添罪恶,成为更加污秽的罪人而已。

2. 信徒应有的改变(4:20-24)

  A. 何故应有改变?(4:20-21)

“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祂的道,领了祂的教,学了祂的真理。”(4:20-21)

  信徒既学了基督,听过祂的道,领了祂的教,当然不应再像外邦人,乃应有新生的样式了!

  “学了基督”表示这些话是对基督徒说的。圣经对于非基督徒,只叫他们“信”基督,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中,屡次要那些不信的犹太人信祂(约1:12,3:15-16、18、36,5:24,6:47,7:38-39…);但对信徒则叫他们“学”祂,“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11:29),“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我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13:14-15)。

  先信后学,这个次序是不能倒置的。必先因信领受基督的生命,然后才能学像基督。反之既因信有了主的生命,就当知道自己是一个“学基督”的学生(参林前4:15),理应存心谦卑,效法基督的榜样。

  “听过祂的道”,以弗所信徒虽然不是直接听耶稣自己讲道,但他们已经听过主借祂的仆人所讲的真道,也就是听过主的道了。既然听过,就有责任照着去遵行。“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听道是蒙福的入门,世人不能得神的恩典,因为“掩耳不听真道”(提后4:4)。但另一方面听道虽然有福,却也要有信心,与所听的道调和(来4:2),并要行道(雅1:22、25)。主耶稣说:“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太7:24、25)。所以听过祂道的人,都当遵行祂的道。在此使徒对以弗所信徒说:“如果你们听过祂的道…就…”这“如果”,不是说他们还未听过主的道,乃是说任何一个人,若听过祂的道,就应当有所改变,就应当去遵行。这样以弗所信徒已“听过”,就当因所听过的道,弃旧更新了!

  “领了祂的教,学了祂的真理”,这两句话是补充上一句话的意义。所谓“听过祂的道”也就是“领了祂的教”,并“学了祂的真理”。可见听道和普通听演讲不同,听道不是听人的讲论,乃是领受主的教训,和学习真理,所以应当存心向主领受。

  B. 应有何种改变(4:22-24)

“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4:22-24)

  a. 要脱去从前行为上的旧人:“旧人”指我们属亚当的旧生命而来的各种败坏,新约圣经除本处外,尚有罗六章6节,西三章9节提及,共计三处。“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旧生命是常常随从私欲,接受迷惑,而日趋败坏的,信徒既已因信真道,领受基督的新生命,就当脱去旧人的行为,活出新生活来。

  圣经中有几个名词,如旧人、肉体、我、罪等,都是论及信徒属旧造的败坏,但严格来说是略有分别的。

  旧人:从亚当而来的旧生命,是一切属旧造的总称。

  肉体:是身体与罪性的联合,或说是罪性在肉身中表现的特征,就是各种属“肉体的邪情私欲”(加5:24)。

  老我:是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旧性情,实际上就是旧生命的中心。它的特征是自夸、自大、自私、自恃、自是…

  罪性:旧生命中一种犯罪的倾向,实际上就是“肢体的律”(罗7:17-24),是犯罪以后的人类随着肉身的生命而有的。人的身体,只是表现这种犯罪倾向的工具,而人的旧生命旧人,在这种罪的倾向支配下,实际上已不由自主,只有一味顺着这种犯罪的倾向,指使身体去犯罪。

  按罗六章6节,林后五章17节,加二章20节,五章24节,可知我们的“旧人”“肉体”与“老我”,都已经与基督同钉死了。但这是按基督十架成就方面来说,即按基督救赎的功效来说,祂已经把我们一切的旧造旧人、肉体、老我一并钉在十字架上。然而按信徒的经历来说,事实上我们并未在一时之间便远远摆脱各种旧生命中的坏性情。所以在使徒的书信中,一方面把基督在十架上为我们已经成功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方面也劝勉信徒“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不是说基督的救恩不够完全,乃是说由于信徒方面的软弱,事实上未能立即完全经历基督所已成就的全部事实。因而在我们信了以后已经得着完全成圣的地位之后(林前1:2;来10:10、14)仍需在每天的生活上继续去经历基督完全的救恩。

  b. 将心志改换一新:“改换”原文 ananeousthai 即穿上更新之意。基督徒在重生后,心灵便因有了新生命而改换一新,对于事物的见解和存心都有了新的改变。这弃旧与更新是同一件事的两方面,脱去旧人是消极方面,心志改换一新是积极方面。基督的救恩是包括这两方面的消极方面救我们脱离罪恶,积极方面给我们新生命。我们经历这救恩时,也不能忽略这两方面的关系,我们对旧生命的败坏“脱去”得愈多,新生命就愈加长进。

  c. 穿上新人:“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注意这里论及新旧人的道理时用“脱去”和“穿上”的字眼,显然带有将新旧人喻作新旧衣服的语气。这说明基督的救赎所作的是要“脱去”旧衣服而穿上新的;不是补缝旧衣服,不是逐一地去救,而是彻底的改变。下句说“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更显明这“新人”乃是指新生命,乃是神的“新造”“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与旧造相对。

  但为什么要用“穿上”和“脱去”,这种带有穿衣或脱衣之喻意的语气?大概因为使徒要表明:(1)这新旧两种生命所代表的两种地位和两种律就是在亚当里或基督里的地位,罪和死的律或生命圣灵的律(罗8:2),都需要自己拣选,要顺从哪一种生命在乎人自己的选择。(2)衣服是遮身体的,旧生命如破烂污秽的衣服,不能遮盖羞耻,反而更显出羞耻;新生命像一件美丽的义袍,不但可以隐藏身体的羞耻,还可以显出荣美。所以信徒应脱去旧人,像丢弃一件旧衣服;另一方面则当披戴基督(罗13:14;加3:27),像把一件新衣服穿在身上,使人只看见基督的“仁义和圣洁”,不见我们自己的败坏和羞耻。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