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读经讲义



三.今后应有的认识(4:8-11)

  在这几节中,保罗提醒信徒,他们从前不认识神的时候,怎样“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现在却因认识神的缘故,被神拯救到怎样美好的地步。这样的比较,使那些被犹太主义的道理影响的人,可以从本身的经历中看见,他们在恩典下已被带到何等崇高的地步,与在律法下却未真正认识神的情形,分别太大了。但注意,若加拉太信徒根本没有因信基督生命改变的经历,保罗便无法用这种因信福音而有的改变,来提醒他们了,他们也无从回想,或因使徒的劝告得到益处。保罗既用他们已往的经历劝勉他们,证明他们确曾在信主后有明显的改变。

1. 从前未认识神的光景(4:8)

“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4:8)

  他们从前是不认识神的。不认识神实在是最大的损失和愚昧,也是人生最大的危险。好比在现今的时代中,我们若不认识电力的好处,那么在生活上的损失和不便,是不可以用具体的计算尺度来算计的。照样,我们若不认识神,损失更是无法计算了。神对我们的关系是何等重大,祂拯救我们的灵魂,引领保护我们一生的路程;我们若不认识祂,就是最可怜、最无知的人了。

  “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这是那些加拉太人不认识神之时的另一种可怜情形,就是作偶像的奴仆。保罗在此不是明说他们作偶像的奴仆,而是说他们“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这句话在属灵的意义上,比偶像更为广泛。“本来不是神的”,不但指出了偶像不是神,也说出了除了看得见的偶像之外,还有好些事物也不是神。例如许多罪中的娱乐,许多伟人,许多我们心爱的东西,许多今世的虚荣等,本来也都不是神,但它们都可能在我们心中占据“神”的地位。我们在未认识神之前,就是给这一切不是神的作奴仆,但我们原本只应当作神的奴仆,在神以外,不能事奉任何别的不论是偶像或人物、道理或学说,甚或宗教的理论,如律法主义等。

  “作奴仆”也表示:不认识神的人有一种倾向罪恶和倾向一切“不是神”的软弱,和有一种很容易被这些罪恶所奴役的性质。但感谢神,现今因福音的大能,我们已经脱离这等情形而认识神了。

2. 现今认识神的情形(4:9)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情愿再给它作奴仆呢?”(4:9)

  本节与上节成为对比,从正面讲论信徒现今的光景。

  认识神就是信仰的真谛。主耶稣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所以,所谓信神,就是认识神的意思。一切神以外的宗教、礼仪、规条、律法,无非都是教导我们认识神的。但我们所信仰、敬拜、事奉的,并不是这些礼仪、规条,乃是神。唯有神是我们唯一敬拜的目的。这样,我们既因信福音而认识了神,却不坚持谨守这能使我们认识神之恩典的福音,而归回旧约的律法下,服从那些宗教的礼仪与规条,无异舍本逐末,大开倒车了!

  “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本句强调神认识他们比他们认识神更清楚。任何信徒,在未认识神之前,早已被神所认识。神早已知道我们的软弱,知道我们对于律法的“不能行”,所以祂为我们预备了救恩。现今因祂的恩典,我们既已属于祂,不但是祂所知道的,且与祂有了生命之关系。

  “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呢?使徒的意思是:加拉太人竟这样退后,受律法主义者的影响,在信了福音之后仍想去守律法,真是愚昧得令人惊奇!他们已经因福音得着自由,竟然要回到律法下作奴仆,是令人十分费解的。

  本节也表示,他们与神之间的认识是双方面的,不是单方面的。例如我认识美国总统,但美国总统并不认识我,这只是单方面的认识。但加拉太人不但认识神,也被神所认识,可见他们与神之间的认识,是真正的彼此认识。

  “懦弱无用的小学”指旧约的律法,特别是那些割礼派的道理。律法被指为“懦弱”的,因为它并不能使人胜罪,它只显出人的软弱,证明人在遵行神的话上是懦弱的,并使人因罪恶的缘故而惧怕刑罚。它又被称为“无用”的,这是指着律法对于拯救人脱离罪恶方面是无用的。正如希伯来书著者所说的:“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来7:18-19)。律法又被称为“小学”,因为它在引领人认识神的事上,只属于初步的阶段,它的目的是把人引到基督的救赎之前,但它本身原不是人们信仰的对象(3:24)。律法虽能使人知罪,并知道罪恶应受的刑罚,但它并不能除去人的罪,却促使人另外寻求一个完全救法,就是因信称义的福音。这就是律法之为“小学”的功用了。

  加拉太信徒既已认识神,就如已经进入中学,竟又再回到“小学”,岂不是愚昧得令人无法理解么?

3. 保罗为加拉太人害怕(4:10-11)

“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唯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4:10-11)

  “日子、月份、节期、年份”都是犹太人所遵守的,他们有安息日、月朔、节期、和禧年等,都是律法条例中所记载的。加拉太人并非犹太人,何以他们竟去遵守犹太人所遵守的这些条例?所以保罗说:“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为你们害怕”。这“害怕”表示保罗为他们担忧,恐怕他已往在加拉太人中所作的工,因他们的无知,听信犹太假师傅的诱惑去遵守律法,而大受亏损。本节显示,当时的加拉太信徒所受犹太主义之影响,已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那些犹太假师傅不只叫加拉太信徒受割礼,也叫他们按旧约的律法谨守日子、节期等。

  本节对今日信徒的应用,是教训我们不可过于注重外表礼仪、规条、属世的节日,及一切人间无意义的遗传等。信徒若过于注重这等事,反会妨碍我们在属灵追求上的长进。这正是保罗为加拉太人所担忧的。

  按现今普通教会的习惯来说,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举行崇拜聚会,这绝不是保罗在这里所指责的“谨守日子”,但它也不能被当作旧约的安息日那样来遵守,否则我们也必须遵照旧约违反安息日的律法被处死(出31:14)。显然旧约安息日的条例,只适合于守安息日(礼拜六)的。但在新约圣经中并无如何遵守主日的规例。圣经所给我们看见的是:主耶稣是在这一日复活,使徒和初期教会是在这一天擘饼聚会(太28:1;徒20:7),既是这样,我们实在应当追随使徒的脚踪,在主的复活日中,尽量放下世务来聚会、敬拜,学习事奉主。况且事实上这日子已蒙主祝福,成为全世界的假日。

  本节的原意虽然是针对旧约的节期,但对于今日教会的节期,如受难节、复活节、升天节、圣诞节等,也具有警惕性的警告。信徒若只注重那个“节日”,而轻忽其纪念的真实意义,必重蹈犹太教的覆辙。

  总之,这两节圣经表示,加拉太信徒在真道上离开使徒的想望愈来愈远,以致使徒深觉失望,因而在此提醒他们,应当以追求认识神为满足,不要以追求种种宗教的礼仪与习惯为夸耀。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