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读经讲义



贰 肉体与圣灵(5:16-26)

读经提示

  1. 按五章16节详述怎样可以不放纵私欲?
  2. 什么是圣灵的九种果子?试略加解释。
  3. 与基督同钉死是怎么回事?怎样经历这恩典?

第五章

16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17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18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24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25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26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

  本段的主要信息,是描述肉体与圣灵相争的情形。但也可以说,是从另一方面解释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理由。使徒将肉体的种种表现,及圣灵所结的种种果子,作一个比较;指出律法所禁止的乃是情欲的事,但在圣灵引导下的行事是律法不能禁止的。信徒不在律法之下,却在圣灵之下,受圣灵的支配与管理。所以信徒除了以爱为行事的准则外,还要顺从圣灵,因而也就无须遵守律法。本段可分为三点:

一.肉体与圣灵的争战(5:16-17)

“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5:16)

  在此“肉体的情欲”就是指我们旧生命中的败坏性情。在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人心目中,这种败坏的旧生命是常常与新生命相争的。新生命要顺从圣灵,旧生命要顺从情欲,于是信徒的心中发生了争战。胜过争战的方法是顺着圣灵而行。

  “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这意思与罗八章5节“体贴圣灵的事”相通。圣灵在信徒心中作工、感动、运行,使我们拣选神的旨意。我们体贴圣灵的意思,就可以不随从肉体了。

  本节是指导信徒在肉体与圣灵的争战中如何得胜就是要顺从基督的带领。所谓“体贴”或“顺着”,都显示信徒心中已经有一种能力足以胜过罪恶和肉体,这种能力就是因“赐生命圣灵的律”的运行(罗8:2),信徒只要“顺着”圣灵就可以胜过肉体。但在信徒心中并非只有圣灵的律,还有肉体的情欲,就是肢体中犯罪的律,与圣灵争战。这样,信徒得胜的秘诀在于用意志拣选圣灵。

  “不放纵肉体的情欲”,这“放纵”新旧库译本译作“成全”。英文 NASB 译作 carry outKJV 译作 fulfill,即不成全肉体的情欲。这意思就是,肉体的情欲在我们里面也发出种种的要求,鼓励我们去接受试探。我们若体贴肉体的意思,“成全”肉体的愿望,结果必陷于罪中。但我们若顺从生命圣灵的律而行,就有能力拒绝试探,不体贴肉体的要求。这样,我们就能不顺从情欲,不至于使圣灵担忧了。

  因顺从圣灵而不放纵肉体私欲的情形,就像乘帆船逆水而行。虽然逆水,却因顺风依然前进。我们与情欲争战,若凭自己的力量,就如逆水划船一样,终必疲惫而无力前进;但若顺从圣灵而行,就像借风力前进那样,得胜而安息。

  本节的上文既在讨论彼此相爱的题目,这样看来,保罗似乎也有意要劝勉加拉太人:他们若顺从圣灵而行,就能彼此相爱,不致相咬相吞了。因为任何一种肉体的情欲,都是只顾自己的享受,不理别人的损失。若顺着肉体的要求,结果必然无法彼此相爱。

“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5:17)

  这原是保罗自己的经历。他在罗七章12至19节讲到,他自己有一种争战的经历,就是他想去行善的时候,便有一个“律”与他争战,使他不能作所愿作的。信徒归主得救后,便有了新生命,这新生命是与老生命争战的。这种争战之胜败,取决于信徒是否拣选圣灵而不顺从肉体。若顺从圣灵,就得胜而享安息;若顺从肉体,便失败而继续受良心的责备,不得安息。

  按这两节经文叙述的层次而论(上节是论胜过情欲的方法,本节则是描写情欲与圣灵争战的情形),似乎本节应在上节之前。但使徒却先将得胜之道指示信徒,才描写争战的情形,特要强调顺从圣灵之重要。因为任何“争战”之发生,虽然是因情欲的发动,但也由于我们没有立即顺从圣灵,或没有完全顺从圣灵的缘故,否则争战必因迅速得胜而平息。圣灵与情欲既站在敌对的地位上,信徒不能在二者之间保持中立。否则心灵中的争战就会继续下去,其结果必如保罗所说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反之,我们若顺从圣灵,可能使身体或物质方面受到一点损失,但心灵上却得着平安“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8:6)。所以信徒不但应顺从圣灵,且应绝对地、彻底地顺服圣灵,才能过得胜的生活。

  本节亦说明:信徒的属灵争战既然是内心中圣灵与情欲之争,就绝不是外面遵守律法的规条,如割礼等,可以得胜的。行律法绝不可能产生灵命增长、生活改变的果效,因为那使信徒陷在罪中,失去好见证的真正原因,乃是里面旧生命的败坏。胜过旧生命种种败坏的唯一秘诀,是“顺着圣灵而行”。这绝不是凭外貌敬虔、履行律法的礼仪所能收效的。

  所以这两节经文,实际上也间接说明了信徒无须遵守律法的原因。信徒不但有足以包括律法在内的“爱律”,可以作为生活工作的总原则,且有圣灵住在心中作随时的帮助。只要顺从圣灵而行,自然不会去犯罪,而会去追求圣洁生活了。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