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读经讲义



读经提示

  1. 保罗在未信主之前既然也是热心律法,为什么信主之后,却不以律法为夸口?第7节所说保罗先前以为有益,现今当作有损的,是指什么事?
  2. 保罗既把万事看作粪土,那么他的人生是否消极、避世?为什么?
  3. 什么是“因律法而得的义”和“因信基督的义”?
  4. 第10节的“死”是指肉身的死,还是灵性的死?这样11节的“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怎样解释?
  5. 12至14节保罗怎样追求认识基督,对我们有什么重要教训?
  6. 18节所说的“十字架的仇敌”,是指什么人或哪一类的行事?
  7. 圣经还有什么地方提到为信徒身体改变?

第三章

7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8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9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10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11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12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13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14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15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16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17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18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19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20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21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

贰 保罗的舍弃与追求(3:7-16)

  本段中保罗见证他自己如何从热心律法的情形中,改变为热心追求认识基督。他舍弃了以前他所以为好的律法主义,而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在属世方面必须有所改变,才能在属灵方面有所收获,这是一项不变的属灵原则。在此分为两方面研究:

一.保罗的舍弃(3:7-8)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3:7)

  本节显示,保罗信主之后在心思上有极大之转变,这也是每一个归信基督的人必然有的情形。基督徒在信主之后,在爱好上、心思上、对于今世事物的观察上,必然与未信主之前有很大的分别,这种改变也是领受了新生命的一种表现。

  “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指上文所说保罗以往热心的律法。保罗在未信主之前所热心的事,并非罪恶方面的事,而是关乎他所热心的宗教。按一般人看来,这是件好事。要是用黄、赌、毒各种犯罪的事跟宗教的事来比较,显然保罗未悔改前所热心的事是“好事”;但保罗却因信基督而把它们“都当作有损的”。因为保罗热心律法固然是好,但若因热心律法以致不愿接受基督的救恩,这样,律法反而成为他最大的损害了。保罗看见了这项大危险,就将他先前以为有益的当作有损,并认识到基督的宝贵。基督不但比罪恶的事宝贵,也比人所以为好的道德、善义更宝贵。因人的善义与道德既不完全,又常带虚伪的成分。若因略有道德与善行而拒绝救恩,那么这些不完全的德行反而成为他的绊脚石,成为他得救的最大害处。

  信徒应该对原本有害的事直认不讳。世人是将许多“有害”的事加以粉饰、辩护,使他们在行那些事时,良心得着安慰。但当一个人归信基督以后,应当忠实地定罪为罪,不把“有害”的解释成无害,这是基督徒对罪恶的最起码态度诚实地对待罪恶,不掩饰罪恶。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3:8)

  本节首句“不但如此”,显示以下所讲的是更进一步的舍弃。不但将先前以为有益的事当作有损,也将万事当作有损。这“万事”的范围,比较上节所讲的范围更大,包括有害的事,或未必有害的事;只要是阻碍保罗认识基督的,他就都当为有损的。可见基督徒行事并非只看圣经明文有否记载,乃要看那件事是否拦阻我们认识基督。凡是拦阻我们认识基督的事,即使原本是一件好事,也看它是有损的。这不是一条“律法”或“道理”,把人说服而使人遵行,而是在乎个人的拣选。这种拣选是自动的,是因对基督的认识加增后而有的,绝不是被逼的。

  “当作有损”,就是保罗能够不爱世界的秘诀。何以我们许多时候似乎丢不下这个世界?原因是我们还没看它为有损,反倒看为可爱的,我们还没将世界的真面目看清。但保罗既能将万事“当作有损”,丢弃有损的事物,当然不觉困难了。所以能否丢弃阻碍认识基督的万事,在乎对于世界是否有属灵的看见。这种“看见”跟认识基督有密切的关联,认识基督愈多,对这世界的虚空也认识得愈清楚。

  保罗在这里指出了信徒灵性长进的一项原则不是受鞭策,而是被吸引(歌1:4)。我们的长进在乎主的吸引,而主对我们的吸引却与我们对主的认识和爱有关。作父母的在儿女开始学走路的时候,会用一些糖果或玩具吸引他们走路,主耶稣对信徒的引领也是这样。

  “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注意这句话中的“已经”,说明保罗在上半节所讲的话“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并非只是口中所讲的道理,而是“已经”成为事实的一种经验。

  “看作粪土”,比较上文“当作有损”更进一步。看作粪土就是他能丢弃万事的力量。信徒要是真能把一切拦阻他认识基督的事看作粪土,那么要丢弃这等事是毫无困难的。有什么人要别人催促他才肯丢弃粪土呢?他如果真知道自己所紧握着的不过是粪土,必然毫无困难地丢弃,而且赶快离开。有些人以为基督徒无故地把许多事算作是“罪”,把自己局限于一个很小的生活圈子中。这完全误会了基督徒的生活原则。他们丢弃许多罪恶的事,无须很勉强、很吃力,是由于认识了基督,又认识了今世罪中之乐的“有损”与污秽,而自然愿意丢弃。

  “为要得着基督”,这句话的意义包括初步的认识和更深的得着基督。保罗丢弃万事之目的,是为要得着基督。注意,若保罗仅仅丢弃万事,并不为要得着基督,这样的丢弃是消极而没有意义的。有人丢弃万事,又将家产全数捐给庙堂,自己削发为僧。他诚然丢弃了万事,却并未得着基督。这是没有价值的丢弃。

  舍弃与得着成正比例,这是一项属灵的“定律”。更多地舍弃今世的罪恶与虚荣,就更多地得着基督。

  保罗将“万事”跟“基督”比较,立刻就显出万事像粪土一般,毫无价值。

著者:陈终道牧师 Rev. Stephen C. T. Chan
出版: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