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段 信徒应有的品行(3:1-11)
读经提示
- 圣经教训信徒当顺从掌权者有无范围,圣经还有什么地方有类似的教训?
- 毁谤与争竞有何关系?信徒当如何待人?
- 信徒未重生之前的景况如何?
- 什么是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
- “浇灌”在圣经中还有什么其他译法?圣灵是一种流质吗?
- “永生的盼望”这句是否表示信徒还未得永生?
- 怎样把真道切实讲明?
- 保罗要我们远离什么事、什么人?何故?
- 保罗为什么要提多弃绝分门结党的人?
第三章
1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2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3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4但到了神我们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爱显明的时候,5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6圣灵就是神借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7好叫我们因祂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8这话是可信的,我也愿你把这些事切切实实的讲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经事业。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9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以及分争,并因律法而起的争竞;因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10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11因为知道这等人已经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还是去作。
壹 奉公守法(3:1)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3:1)
保罗对罗马教会的信徒,也同样地教训他们要服从地上政府的权柄(罗13:1-4);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但注意本节末句“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在圣经中“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是指神所要我们行的善,亦即遵行神的旨意(参弗2:10;提后2:21,3:12-17)。所以“顺服作官的,掌权的”,是以那些官和掌权者都是按公正行善,不抗拒神的人而论。倘若政府的命令使我们背弃信仰,则依照使徒和许多古圣徒们的榜样,“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
使徒彼得的书信中亦有相似的教训—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2:13-14)。注意:“为主的缘故”是整个教训的关键;换言之,只要能叫主的名被人信服,得着荣耀,对主福音的见证有利,信徒就应尽量顺服人的一切制度,在国家社会中,成为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帮助社会的安宁进步,这也是信徒应有之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