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神同工的原则

经文:创1:26-28; 诗2:8; 约1:1-3; 约14:8-14,26

一.彼此尊重位格,知道别位格的存在。

二.彼此商量,交换意见。

三.自己全能,仍需要别的全能。

四.自己全知,仍需要别的全知。

五.自己全在,仍需要别的全在。

六.自己全圣,仍需要别的全圣。

七.自己全爱,仍需要别的全爱。

结论:
  这样的同工是永恒,不受限制的。

黄彼得。《基督教简明查经讲章大纲》。香港:金灯台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