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缺了神的荣耀
经文:罗3:23
引言: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这节经文是过去式的,是已成为事实的。
一.四种论点
1.指亏欠了神本身的荣耀。人本应将荣耀归神,但犯罪就没有荣耀可给神。故神的荣耀就减少。人一直犯罪,神的荣耀一直减少。所以神的荣耀是决定在人犯罪的事上。(参腓1:11; 2:11; 林前10:31)
2.神赐给人的荣耀。未犯罪前,人有神赐给的荣耀(彼前1:7; 彼后1:17),但人犯罪,失去这荣耀。如亚当,自觉羞愧,就是没有荣耀。
3.指主再来时,得胜的信徒要与主享荣耀。如果是犯罪,就亏欠了主的荣耀(林前15:43; 林后4:17)。所以现在不要犯罪,免得主再来的时候,因我们的犯罪而祂没有荣耀。
4.信徒应将神的荣耀在日常的生活彰显出来,因为神按祂的形像造我们,目的就是要我们将祂的形像彰显出来。但如果犯罪,只有彰显罪,而不能彰显荣耀。神的形像人就看不到了。此即为亏欠。(参林后3:18,8:23)
二.本文的正意
以上四论,以第四为最合本文的意思。因为:
1.神本身的荣耀是绝对性的。祂不能因我们犯罪而减少荣耀。若是那样,我们的行为岂不是可以左右神的荣耀?那祂就不是永远不变的神了。
2.细读上下文,可以知道这里不是指神所赐的荣耀,乃是人应当彰显在生活行为上的荣耀。所以不是人犯罪失去神所赐的荣耀。
3.这经文在文法上是过去式的,是成为事实的。故这荣耀不可能指主再来时信徒要与主同得的荣耀。
4.最合理的是: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按祂所给人的形像(真理,仁义,圣洁)来表彰神荣耀的形像。如果犯罪,只有表彰罪,就见不到神的形像了。
因此,罗马书3:24就说明用因信称义的方法,叫基督的义成为我们的义。基督的生命在我们里头,使这基督的生命—是有真理的,圣洁的,仁义的,真爱的生命表彰出来。这就是将神的形像表彰出来,神就得了荣耀。
使徒彼得和约翰行神迹奇事(徒4:13-21),就是将神的真理,圣洁仁义的形像表彰出去,故神得了荣耀。这是我们日日应当追求的。
三.如何能表彰主的形像,天天荣耀神?
1.因信称义,即接受基督的义。
2.靠圣灵钉死自己,不让自己活动,而只让圣灵活动。那么圣灵就能将基督的义活出来(罗8:5-17)。
结论:
让我们运用圣灵的大能,活出荣耀神的生活!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